溴化芐
前言
本產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化工行業標準 有機化工產品(2002)的規定,特制定本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交貨驗收和監督檢查的依據。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溴化芐的要求、采樣、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溴化芐(以下簡稱產品)。該產品主要用于染料、農藥和醫藥工業中。
分子式:C7H7Br
相對分子量:171(按國際相對原子量)。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190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GB/T 1250—1989 極限數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T 6682—1992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GB/T 9722—2006 化學試劑 氣相色譜法通則
3 要求
產品的質量應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1 質量指標
項目 指標
外觀 無色或淺黃色液體
溴化芐(wt%)含量,% ≥ 95.0
含水量,% ≤ 0.5
4 抽樣
從每批(以均勻產品為一批)產品的10%桶中采樣。各取10g分裝于兩個清潔干燥的帶塞的取樣瓶中,瓶上粘貼標簽,注明:生產廠名稱、產品名稱、批號和取樣日期,一瓶供檢驗,一瓶保存備查。
5 試驗方法
除另有說明,本標準所使用試劑均為分析純試劑:水應符合 GB/T 6682-1992 中的二級水標準。
5.1 外觀
采用目測的方法測定。
5.2 含量的測定
5.2.1 方法提要
用峰面積歸一化法,進行氣相色譜分離和測定。
5.2.2 儀器
——氣相色譜儀:儀器靈敏度及穩定性應符合 GB/T 9722-2006 的規定;
——檢測器:氫焰離子化檢測器(FID);
——色譜數據處理機;
——微量注射器:10µl。
5.2.3 色譜操作條件
根據不同儀器及本實驗要求選擇色譜操作條件,操作條件如下:
——柱溫:140℃;
——檢測室溫度:240℃;
——載氣(N2):40kPa;
——氫氣:45kPa;
——空氣:50kPa;
——進樣量:1.0µl;
——定量方法:峰面積歸一方法。
5.3 水分的測定
稱樣量2.0g(精確至0.1g),按GB/T 2386—2006的有關規定進行。兩次平行測定結果之差不大于0.03%,取其算術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
6 檢驗規則
6.1 檢驗分類
表中規定的全部項目皆為出廠檢驗項目。
6.2 生產廠檢驗
產品應由生產廠的質檢部門根據本標準的要求進行檢驗,生產廠應保證所有出廠產品符合本標準的要求,每批出廠產品都應附有一定格式的質量證明書。
6.3 用戶驗收
使用單位有權按照本標準的各項目規定對收到的溴化芐進行檢驗,檢驗其是否符合本標準的要求。
6.4 判定與復驗規則
檢驗結果的判定按GB/T 1250-1989修約值比較法,如果檢驗結果中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應重新自兩倍量的包裝中采樣進行復檢,復檢結果即使只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則該批產品不能驗收。
7 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7.1 標志
產品包裝桶上應有清晰的標志,注明生產廠名稱、廠址、產品名稱、商標、生產日期(批號)、皮重、凈重,并按GB 190的要求,注明“有毒”字樣和圖示。
7.2 標簽
每批包裝好的產品都應附有一定格式的標簽,內容包括生產廠名稱、廠址、產品名稱、商標、生產日期(批號)、皮重、凈重、產品質量符合本標準要求的證明和本標準編號。
7.3 包裝
產品用塑鋼桶包裝,每桶凈重 200kg,用戶若需要其他包裝可協商確定。
7.4 運輸
產品具有催淚性,使用及托運時切勿與皮膚接觸,嚴格注意安全,不得與其他物品混運。
7.5 貯存
產品應放置在陰涼通風的場所,不得與其他物品混貯,防止日曬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