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明鋒化工有限公司質量標準
二環己胺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二環己胺(Dicyclohexylamine)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分子式:C12H23N
相對分子量:181.32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3143 液體化學試劑產品顏色測定法(Hazen單位-鉑-鈷色號)
GB/T 6283 化工產品中水分含量的測定 卡爾.費休法(通用方法)
GB/T 6680 液體化工產品采樣通則
JJF 1070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國家質檢總局第75號令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3、要求
3.1性狀
本品為無色液體,有魚腥臭。
3.2技術指標
產品技術指標應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項目 指標
優等品 一級品
外觀 無色透明液體,長時間儲存允許變黃
純 度(wt%) ≥99.0 ≥98.0
苯 胺(wt%) ≤0.1 ≤0.2
環己烷(wt%) ≤0.1 ≤0.1
環己胺(wt%) ≤0.1 ≤0.1
環己醇(wt%) ≤0.1 ≤0.1
水 分(wt%) ≤0.2 ≤0.3
色 度(鉑-鈷色號) ≤30 ≤50
3.3凈含量要求
產品包裝凈含量應符合國家質檢總局第75號令的要求。
4、試驗方法
4.1性狀
目測。
4.2水分測定
按GB/T 6283規定的方法進行測定。
4.3色度測定
按GB/T 3143規定的方法進行測定。
4.4凈含量
產品包裝凈含量的檢驗、抽樣方法及判定規則按JJF 1070規定執行。
4.5純度測定
4.5.1儀器
a) SP6890型氣相色譜儀或其它型號色譜儀;
b) N2000色譜數據處理工作站;
4.5.2色譜條件
a) 檢測器:FID,溫度:250℃;
b) 汽化室:溫度300℃;柱室:溫度200℃;
c) 載氣(氮氣,純度:99.999%)0.12MPa;燃氣(氫氣)0.1MPa;助燃氣(空氣)0.16MPa;
d) 色譜柱::SE-30
e) 進樣量:0.4ul。
4.5.3分析結果計算
記錄色譜工作站輸出的數據作為分析結果。
5.檢驗規則
5.1檢驗分類
產品檢驗分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5.1.1出廠檢驗
產品出廠前應由公司質檢部門對產品進行逐批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出廠檢驗項目為:純度、水分、色度。
5.1.2型式檢驗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檢驗項目為本標準中規定的所有項目。
a) 產品新投產或長期停產恢復生產時;
b) 產品的檢驗結果與上次有較大差別時;
c) 產品的原材料或工藝發生改變,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時;
d) 質量監督部門提出進行型式檢驗時;
e)正常生產時,產品應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型式檢驗。
5.2組批及抽樣
5.2.1以同一批原料,同一班次生產的產品為一批。
5.2.2產品抽樣按照GB/T 6680中的規定執行。
5.3判定規則
5.3.1檢驗結果全部符合本標準要求,判定該產品合格。
5.3.2如果檢驗結果任有一項不符合本標準的規定,應在同一批產品中重新加倍取樣進行復驗,復驗結果若仍有不符合項,則對該產品進行全項檢驗。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則判為合格品;不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則判為不合格品。
6.標志、包裝、運輸及貯存
6.1標志
本產品在包裝桶上側面貼有紙質標簽,標簽上標明以下內容:廠名、廠址、產品名稱、質量等級和純度、商標、凈含量、批號、生產日期及標準編號。
6.2包裝
6.2.1本產品采用PE桶、鍍鋅桶包裝,也可根據客戶要求包裝,重量為170kg/桶。
6.2.2每批產品均應附有合格證。
6.3運輸
本產品按一般貨物常規運輸,不得用加熱容器,避免防潮、防曬,應遮蓬。
6.4貯存
本產品應在干燥、避光的室內存放。
二環己胺質量檢測
非售品
CAS:101-83-7
分子式:C12H23N
分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