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辛胺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叔辛胺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與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二異丁烯和乙腈為主要原料合成的叔辛胺。
化學名稱: 1,1,3,3-四甲基丁胺;2,4,4-三甲基-2-戊胺
試驗式:C8H19N
相對分子量:129.0(按 2007 年國際相對原子質量計)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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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143 液體化學產品顏色測定法(Hazen 單位-鉑-鈷色號)
GB/T 6283 化工產品中水分含量的測定 卡爾·費休法
GB/T 6680 液體化工產品采樣通則
GB/T 9722 化學試劑 氣相色譜法通則
JJF 1070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第 75 號令
3 要求
3.1 外觀質量
本品為無色透明液體。
3.2 質量指標
質量指標應符合表 1 的規定。
表 1 質量指標
項 目 指 標
水分,% ≤ 0.3
色度,APHA ≤ 10
純度,% ≥ 99.0
3.3 凈含量
應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
4 試驗方法
4.1 外觀
用目測法進行。
4.2 水分
按照 GB/T 6283 規定的方法進行。
4.3 色度
按照 GB/T 3143 的規定進行。
4.4 純度
4.4.1 方法原理
在一定條件下,將被測試樣注入氣相色譜氣化室中,試樣被氣化后隨載體進入色譜柱中,經色譜柱分離后由氫火焰檢測器檢測,采用面積歸一化法定量分析。
4.4.2 儀器、設備、材料及試劑
a)氣相色譜儀:配有氫火焰檢測器
b)色譜柱:HP-5 毛細管 30m×0.25mm×0.25μm
c)進樣器:10μl 微量進樣器
4.4.3 檢測條件
a)載氣(高純氮)流速為:0.5ml/min-1.0ml/min;
b)氫氣流速為:30ml/min;
c)空氣流速為:300ml/min;
d)進樣口溫度:250℃;
e)檢測器溫度:280℃; 10℃/min
f)程序升溫條件:初始溫度 80℃(保持 1min) 280℃(保持 20 分鐘)
4.4.4 實驗步驟
取適量樣品放到試管內,直接進樣,進樣量 0.2μl。
4.4.5 結果計算
按 GB/T 9722 中歸一化法進行計算。
4.5 凈含量
按照 JJF 1070 規定的方法進行。
5 檢驗規則
5.1 組批與抽樣
按 GB/T 6680 的規定進行,產品以一次投料為 1 批,按 1%進行抽樣,取樣量不得少于100ml。
5.2 檢驗
5.2.1 產品需經本公司質檢部門檢驗合格后,并簽發合格證方可出廠。
5.2.2 檢驗項目為第 3 章全部內容。
5.3 判定規則
檢驗項目全部符合要求時,判定為合格。若有任一指標不合格,應加倍抽樣對不合格項目進行復檢,復檢如仍不合格,則判該批產品不合格。
6 標志、包裝、運輸與貯存
6.1 標志
包裝容器上應粘貼牢固的標志,并應標明下列內容:
a) 產品名稱;
b) 規格;
c) 凈含量、毛重;
d) 保質期;
e) 生產廠名、廠址;
f) 生產日期或批號。
6.2 包裝
產品外包裝用鍍鋅鐵桶,規格為 50kg/桶。
6.3 運輸
產品在運輸過程中保持避光、密封,嚴防潮濕,不得與酸或堿性物質混裝、混運。
6.4 貯存
6.4.1 產品應貯存在通風、干燥的倉庫中,并處于避光的環境中。
6.4.2 在規定的貯存條件下,產品從生產日期起保質期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