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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異丁基酮質量檢測

                          非售品
                          CAS:108-83-8
                          分子式:[(CH3)2CHCH2]2CO
                          分子量:

                          衢州市瑞爾豐化工有限公司
                          二異丁基酮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二異丁基酮的定義、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安全。
                          本標準僅適用于鎮江李長榮綜合石化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二異丁基酮產品。
                          CAS:  108-83-8
                          分子式:C9H18O
                          分子量:142.24
                          結構式: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190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GB 13690 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
                          GB 15603 常用化學危險品儲存通則
                          GB/T 6026-2013 工業用丙酮
                           GB/T 6682-2008 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GB/T 9722-2006 化學試劑 氣相色譜法通則
                           GB/T 3143-1982 液體化學產品顏色測定法
                           GB/T 6680-2003 液體化工產品取樣通則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344 號)
                          3 定義
                          本公司的二異丁基酮是利用工業丙酮和氫氣反應生成的,工業丙酮和氫氣反應后經蒸餾塔蒸餾,工業甲基異丁基酮產品從蒸餾塔頂部取出,二異丁基酮(一等品,含量大于 50%)留在蒸餾塔底部,再把 50%的二異丁基酮經過純化得到二異丁基酮(優等品,含量大于 96%。)
                          4 要求
                          4.1 原料要求
                          4.1.1 工業丙酮:符合 GB/T 6026-2013 規定的一等品及一等品以上指標。
                          4.1.2 氫氣:純度≥95%。
                          4.2 二異丁基酮應符合表 1 要求。
                          外觀                   微黃色至透明液體 棕黃色液體 棕褐色液體
                          二異丁基酮含量,wt% ≥        96            50        25
                          異亞甲基丙酮含量,wt% ≤      --            40        --
                          甲基異丁酮(MIBK)wt% ≤      --            20        --
                          酸度(以乙酸計),wt% ≤      0.01          --        --
                          色度,Hazen 單位(鉑-鈷號)≤ 20            --        --
                          水分,wt% ≤                  0.2           --        --
                          5 試驗方法
                          本標準所用的試劑和水,在沒有注明其它要求時,均使用符合現行標準的分析試劑和 GB/T6682-2008 中實驗室三級蒸餾水或相應純度的水。
                          5.1 外觀
                           目測.
                          5.2 含量測定
                           按照 GB/T 9722 -2006 進行測定。
                          5.2.1 測定條件
                           按照 GB/T 9722-2006 進行測定。
                           檢測器:FID 檢測器。
                           載氣:氮氣。
                           柱流量:1ml/min。
                           進樣口溫度:250℃。
                          柱溫:80℃(5min),升溫速率 10℃/min,升至 180℃(20min)(一等品和合格品);
                           80℃(5min),升溫速率 5℃/min,升至 140℃(5min)(優等品)。
                          檢測器溫度:250℃。
                           柱子類型:毛細管(RTX-WAX)。
                           柱長:30m。
                           柱內徑:0.32mm。
                           進樣量:0.3 微升
                           分流比:1:100
                          積分方法:面積歸一法。
                          5.2.2 分析步驟:依據氣象色譜操作步驟,待儀器穩定后(顯示 ready 狀態),注入 0.3 微升的二異
                          丁基(甲)酮樣品。
                          5.3 酸度(以乙酸計)
                          5.3.1 試劑:
                          5.3.1.1 無水乙醇
                          5.3.1.2 10g/L 酚酞指示劑
                          5.3.1.3 0.02mol/L 氫氧化鈉標準溶液
                          5.3.2 分析步驟
                          量取 25ml 乙醇,加 2 滴 10g/L 酚酞指示劑,用氫氧化鈉溶液標準滴定至溶液呈粉紅色,保持 30 秒。加入 25ml(20g)樣品,用氫氧化鈉標準溶液滴定至溶液呈粉紅色,并維持 30 秒。以質量百分數表示酸度(以乙酸計)的含量(X)按下式計算:

                                         V×C×60.05
                          X(%)= ---------------------×100
                                           m×1000

                          式中:
                           V----消耗氫氧化鈉標準溶液的體積(ml)
                           C----氫氧化鈉標準溶液的濃度(mol/L)
                           60.05----乙酸的摩爾質量(g/mol)
                           m----樣品的質量(g)
                          5.4 色度
                          按 GB/T 3143-1982 進行測定。
                          5.6 水分
                          5.6.1 脫水試劑:RDH 34698(醛酮專用試劑)
                          5.6.2 滴定試劑:RDH 34816(醛酮專用試劑)
                          5.6.3 儀器:梅特勒-托利多容量式水分儀
                          5.6.4 操作步驟:按水分儀說明書進行操作。
                          6 檢驗規則
                          6.1 外觀和本標準表 1 中所列出的項目均為出廠必檢項目。
                          6.2 產品由本廠的質量檢驗部門進行檢驗,本廠應保證所有的出廠產品符合本標準的要求,并附有一定格式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書,其內容包括生產廠名、產品名稱、廠址、產品標準號、電話、傳真、純度、生產日期、檢驗員、主管等。
                          6.3 取樣和樣品的制備
                          6.3.1 每一儲槽為一批,每批產品取樣方法按 GB/T 6680-2003 規定。
                          6.3.2 將所取的樣品搖勻后,分裝于兩個清潔、干燥、500ml 玻璃瓶中,注明批號,一瓶供分析檢驗用,另一瓶保存三十天備檢查。
                          6.4 判定規則
                          6.4.1 如果檢驗結果有一項不符合本標準指標時要求時,應重新取樣進行化驗分析,如再有不符合時,判斷本批產品不合格。
                          6.4.2 使用單位有權按照本標準的檢驗規則和試驗方法對所收到的二異丁基酮的質量進行驗收,驗收其指標是否符合本標準的要求。供需雙方對產品質量發生爭議需解決時,用戶應在產品到貨之日起 7 天內聯系供方按本標準規定進行檢驗。
                          7 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7.1 標志:包裝容器上必須標有符合 GB 190 規定的易燃液體標志。
                          7.2 包裝:散裝或依據客戶要求包裝。
                          7.3 運輸:
                          7.3.1 采用專用槽罐車運輸,運輸時車輛應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施。
                          7.3.2 嚴禁與其它化學品混裝運輸。
                          7.3.3 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裝卸。
                          7.3.4 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熱源、高溫區。
                          7.3.5 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
                          7.3.6 運輸時所用的槽(罐)車應有接地鏈,槽內可設孔隔板以減少震蕩產生靜電。
                          7.3.7 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
                          7.3.8 二異丁基酮運輸的管理應符合 GB 15603 規定,并按國務院令第 344 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執行。
                          7.4 貯存
                          7.4.1 貯存于陰涼、通風的庫房。
                          7.4.2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
                          7.4.3 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裝卸。
                          7.4.4 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格的收容材料。
                          7.4.5 遠離火種、熱源, 保持容器密封。
                          8 安全
                          8.1 危險警告:二異丁基酮的閃點 49℃,根據 GB 13690 規定本品第 3.3 類 高閃點易燃液體;本品 LD50 為 5750mg/kg(大鼠經口),高濃度時有刺激和麻醉作用、可造成呼吸中樞抑制。反復接觸發生惡心、眩暈。對肝、腎可有輕度影響。
                          8.2 生產全過程的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務院令第 344 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要求,操作人員應做好防護措施,操作人員必須佩戴低濃度防毒半面具和防護手套。
                          8.3 安全措施:參閱 MSDS(使用者應向產品供應方索要 MSDS,供應方有義務給需方提供 M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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