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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戊烯安全技術說明書

                          非售品
                          CAS:109-67-1
                          分子式:CH3(CH2)2CH=CH2
                          分子量:

                          1-戊烯  

                           

                          中文名: 1-戊烯  
                          英文名: 1-Pentene 
                          分子式: CH   分子量: 70.14  
                          結構式:
                          CAS號: 109-67-1   RTECS號:  
                          HS編碼:   UN編號: 1108  
                          危險貨物編號: 31006   IMDG規則頁碼: 3140  




                          外觀與性狀: 無色液體,有惡臭。  
                          主要用途: 用于有機合成和制取異戊二烯,也用作高辛烷汽油的添加劑。  
                          熔點: -124 沸點: 30.1
                          相對密度(水=1): 0.64  相對密度(空氣=1): 2.42 
                          飽和蒸汽壓(kPa): 53.32/12.8℃  溶解性: 不溶于水,可混溶于乙醇、乙醚等。 
                          臨界溫度(℃): 201   臨界壓力(MPa): 4.05 折射率:1.3715(20℃)  
                          燃燒熱(kj/mol): 3347.2  






                          避免接觸的條件: 受熱、光照。受熱、光照。  
                          燃燒性: 易燃   建規火險分級: 甲  
                          閃點(℃): -28   自燃溫度(℃): 275最小點火能(mJ):0.56  
                          爆炸下限(V%): 1.6   爆炸上限(V%): 8.7  
                          危險特性: 其蒸氣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極易燃燒爆炸。與氧化劑接觸發生強烈反應,甚至引起燃燒。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引著回燃。若遇高熱,可能發生聚合反應,出現大量放熱現象,引起容器破裂和爆炸事故。  
                          燃燒(分解)產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穩定性: 穩定  
                          禁忌物: 強氧化劑。   聚合危害: 能發生  
                          滅火方法: 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滅火無效。  



                          危險性類別: 第3.1類低閃點易燃液體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7  
                          包裝類別: Ⅰ  
                          儲運注意事項: 儲存于陰涼、通風倉間內,遠離火種、熱源。倉溫不宜超過30℃。防止陽光直射。包裝要求密封,不可與空氣接觸。不宜大量或久存。應與氧化劑、酸類分開存放。儲存間內的照明、通風等設施應采用防爆型,開關設在倉外。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罐儲時要有防火防爆技術措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灌裝時應注意流速(不超過3m/s),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 廢棄:處置前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用控制焚燒法處置。 包裝方法: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木板箱;安瓿瓶外木板箱;鋼質氣瓶。  



                          接觸限值: 中國MAC:未制定標準蘇聯MAC:未制定標準美國TWA:未制定標準美國STEL:未制定標準  
                          侵入途徑: 吸入食入  
                          毒性: 該物質對環境有危害,對魚類和水體要給予特別注意。還應特別注意對地表水、土壤、大氣和飲用水的污染。  
                          健康危害: 本品為麻醉劑,對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吸入后引起頭痛、頭暈、惡心、虛弱、四肢無力。對眼和皮膚有刺激作用。  



                          皮膚接觸: 脫去污染的衣著,用流動清水沖洗。  
                          眼睛接觸: 立即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沖洗。  
                          吸入: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注意保暖,保持呼吸道通暢。呼吸困難時給輸氧。呼吸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 誤服者給飲大量溫水,催吐,就醫。  




                          工程控制: 生產過程密閉,全面通風。  
                          呼吸系統防護: 高濃度環境中,應該佩帶防毒面具。  
                          眼睛防護: 必要時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防護服: 穿工作服。  
                          手防護: 必要時戴防護手套。  
                          其他: 工作現場嚴禁吸煙。避免長期反復接觸。  
                          泄漏處置: 疏散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污染區,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護服。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堵漏。噴水霧會減少蒸發,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間內的易燃性。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然后使用無火花工具收集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劑制成的乳液刷洗,經稀釋的洗水放入廢水系統。如大量泄漏,利用圍堤收容,然后收集、轉移、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 法規信息: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化勞發[1992]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危險品規定[1996]勞部發423號)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3.1類低閃點易燃液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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