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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二甲氨基吡啶安全技術說明書

                          規格:99%
                          包裝:25kg/桶
                          最小購量:1kg
                          CAS:1122-58-3
                          分子式:C7H10N2
                          分子量:122.17

                          4-二甲氨基吡啶(DMAP) 安全技術資料


                          第一部分:化學品名稱
                          產品目錄編號:40153
                          化學品中文名:4-二甲氨基吡啶
                          化學品英文名:4-Dimethylaminopyridine; DMAP


                          第二部分:成分/組成信息
                          有害成份:4-二甲氨基吡啶
                          純度:不低于 99%
                          CAS No:1122-58-3
                          分子式:C7H10N2
                          分子量:122.17

                          第三部分:危害性概述
                          危害性類別 :
                          危害性概述:高毒性、刺激性。
                          目標組織:眼睛、皮膚、呼吸系統、消化道、神經系統
                          健康危害 :
                          眼睛:對眼睛有刺激性。
                          皮膚:中等刺激。皮膚接觸有較高毒性。
                          食入:誤食有毒。
                          吸入: 可能有毒,并有可能刺激呼吸道 。
                          慢性毒性 :無資料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眼睛 :
                          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眼睛至少20分鐘,必要時需要將上、下眼瞼拉開以保證沖洗干凈;若有持續刺激癥狀應立即就醫。
                          皮膚 :
                          立即除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20分鐘;若刺激癥狀持續發展,應立即就醫。
                          食入 :立即尋求急性毒性控制機構的幫助;若人已昏迷,切勿通過口腔給與任何食物;除非得到醫務人員的指示,切勿使用催吐措施;就醫。
                          吸入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如呼吸困難,給予輸氧;立即就醫。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易燃性 :可燃燒
                          閃點 :124°C (255.2°F)
                          自燃點 :420°C (788°F)
                          概述 :在任何形式的火情發生時,應戴防毒面具,以及全身消防服。
                          滅火方法 :干粉或二氧化碳,不建議使用水滅火。

                          第六部分:泄漏應急處理
                          建議工作人員穿戴適當的防塵面罩及防護服。
                          將泄漏的物質清理,并放入適當的廢物容器中。


                          第七部分:操作處置及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 :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嚴格訓練,或在經過專業訓練人員的指導下使用該物質。該物質應在通風櫥或類似的條件下使用。操作者應認識到許多物質的毒性、理化性質并沒有被人類全面認識,在化學反應過程中有可能形成新的毒性物質。應避免化學物質接觸皮膚、眼睛,及衣物。
                          貯存注意事項 :
                          該物質對濕氣敏感。應貯存于陰涼干燥、通風良好的環境下,并避免與熱源及不相容的物質混放。在不使用時,應將容器密閉良好。
                          清潔衛生 :
                          使用后及時徹底清洗,避免接觸眼睛及皮膚,避免吸入含有該物質的塵土、蒸汽等。

                          第八部分:接觸控制及個人防護
                          職業控制 :
                          采取必要的職業控制措施,如操作區域封閉、局部副壓通風,或其他控制措施以防止空氣中的含量達到危害性的程度。如果以上條件不能達到,操作人員應穿戴適當的防護裝備。必要時應尋求專業的培訓機構幫助,來選擇合適的防護措施,并接受合適的訓練、監督。
                          職業防護 :
                          眼睛: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皮膚:戴防護服及手套以避免皮膚接觸。
                          衣物: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
                          呼吸:若空氣中該物質的濃度超過限度,應穿戴具有空氣過濾裝置的防毒面罩,但僅限于空氣中該物質的濃度在危害水平10倍以下時適用;否則應穿戴具有正壓供氣系統的防毒面具。若泄露無法控制、空氣中濃度無法估計,以及其他空氣過濾裝置無法提供足夠防護的情形下,也應采用可正壓供氣的防毒面具。
                          其他防護 :
                          使用、貯存該物質的場所應配備眼睛沖洗、噴淋裝置。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外觀與形狀: 白色固體。
                          氣味:有淡的氨水氣味。
                          沸點: 162 C。
                          熔點/冰點: 112-114 oC
                          水中溶解度: 76 g/L @ 25°C (77°F)。
                          相對密度:無資料。

                          第十部分:穩定和反應活性
                          避免接觸的條件: 高溫、火焰或火星。
                          不相容的物質: 氧化性物質、強酸。
                          有毒分解產物: 無資料。


                          第十一部分:毒理學
                          眼睛:無相關報道
                          皮膚:兔 LD50: 90 MG/KG
                          食入:大鼠 LD50: 250 MG/KG
                          吸入:無資料。
                          其它:靜脈注射,小鼠 LD50: 56 MG/KG

                          第十二部分:生態學
                          無資料。

                          第十三部分:廢棄處理
                          根據國家有關化學品處理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部分:運輸
                          無資料。

                          第十五部分:政策法規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

                          第十六部分:附加信息
                          資料最后更新日期:2006年2月19日
                          以上信息是我們截至目前為止所能夠得到的最詳細和最準確的資料,但并不表示我們對其做出了某種擔保、承諾,或證明。使用者在使用過程中仍應自行研究其相關的性質。盡管我們聲明該產品可能的某些危險性,但我們對任何使用該產品所帶來的任何直接、間接或偶然的經濟損失、對環境或人體的傷害等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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