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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戊四醇安全技術說明書

                          非售品
                          CAS:115-77-5
                          分子式:C5H12O4
                          分子量:136.15

                          季戊四醇;四羥甲基甲烷  

                           

                          中文名: 季戊四醇;四羥甲基甲烷  
                          英文名: Pentaerythritol;Pentaerythrite 
                          分子式: CHO   分子量: 136.15  
                          結構式:
                          CAS號: 115-77-5   RTECS號: RZ2490000  
                          HS編碼:   UN編號:  
                          危險貨物編號:   IMDG規則頁碼:  




                          外觀與性狀: 無嗅、白色或淡黃色晶體。  
                          主要用途: 用于制造季戊四醇四硝酸酯炸藥、醇酸樹脂,也用作熱穩定劑、增塑劑等。  
                          熔點: 262 沸點: 276(4.0kPa)
                          相對密度(水=1): 1.38(25℃)  相對密度(空氣=1):  
                          飽和蒸汽壓(kPa): 4.0(276℃)  溶解性: 溶于水,溶于甘油、乙醇,不溶于油類、脂肪、多數有機溶劑。 
                          臨界溫度(℃):   臨界壓力(MPa): 最大爆炸壓力(100 kPa):6.2  
                          燃燒熱(kj/mol): 最小引燃能量(mJ):10  






                          避免接觸的條件:  
                          燃燒性: 可燃   建規火險分級: 丙  
                          閃點(℃):   自燃溫度(℃): 引燃溫度(℃):450(粉)  
                          爆炸下限(V%): 30(g/m3)   爆炸上限(V%): 無資料  
                          危險特性: 遇高熱、明火或與氧化劑接觸,有引起燃燒的危險。粉體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當達到一定的濃度時,遇火星會發生爆炸。易燃性(紅色):2 反應活性(黃色):0  
                          燃燒(分解)產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穩定性: 穩定  
                          禁忌物: 強氧化劑、強酸、酰基氯、酸酐。   聚合危害: 不能出現  
                          滅火方法: 霧狀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如果該物質或被污染的流體進入水路,通知有潛在水體污染的下游用戶,通知地方衛生、消防官員和污染控制部門。在安全防爆距離以外,使用霧狀水冷卻暴露的容器。  



                          危險性類別: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包裝類別:  
                          儲運注意事項: 儲存于陰涼、通風倉間內。遠離火種、熱源。防止陽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應與氧化劑、酸類、堿類分開存放。搬運時輕裝輕卸,防止包裝破損。  



                          接觸限值: 中國MAC:未制訂標準前蘇聯MAC:4mg/m3 美國TLV—TWA:ACGIH 10mg/m3 美國TLV—STEL:未制訂標準  
                          侵入途徑: 吸入食入  
                          毒性: LD50:25500mg/kg(小鼠經口) LC50:  
                          健康危害: 大劑量攝入可引起腹瀉。未見有皮膚刺激作用;對眼基本無刺激性。 OSHA:表Z—1空氣污染物健康危害(藍色):0  



                          皮膚接觸: 脫去污染的衣著,用流動清水沖洗。注意患者保暖并且保持安靜。吸入、食入或皮膚接觸該物質可引起遲發反應。確保醫務人員了解該物質相關的個體防護知識,注意自身防護。  
                          眼睛接觸: 立即翻開上下眼瞼,用流動清水沖洗。就醫。  
                          吸入: 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就醫。如果患者呼吸停止,給予人工呼吸。如果呼吸困難,給予吸氧。  
                          食入: 給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  




                          工程控制: 生產過程密閉,加強通風。  
                          呼吸系統防護: 空氣中濃度超標時,佩帶防毒口罩。高于NIOSH REL濃度或尚未建立REL,任何可檢測濃度下:自攜式正壓全面罩呼吸器、供氣式正壓全面罩呼吸器輔之以輔助自攜式正壓呼吸器。逃生:裝有機蒸氣濾毒盒的空氣凈化式全面罩呼吸器(防毒面具)、自攜式逃生呼吸器。  
                          眼睛防護: 必要時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防護服: 穿工作服。  
                          手防護: 戴防護手套。  
                          其他: 工作現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注意個人清潔衛生。  
                          泄漏處置: 切斷火源。戴好口罩和手套。使用無火花工具收集運到空曠處焚燒。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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