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基三甲氧基硅烷質量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甲基三甲氧基硅烷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甲基三氯硅烷經醇解生成的甲基三甲氧基硅烷液體。本品主要用作室溫硫化硅橡膠的交聯劑,以提高制品的機械強度,耐熱性能、防潮性能,以及玻璃纖維的偶聯劑,也是制備硅樹脂的原料。
結構式:
分子量:136.22(按 2001 年國際相對原子質量)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190-1990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GB/T 619-1988 化學試劑、采樣及驗收規則
GB/T 6680-2003 液體化工產品采樣通則
GB/T 8170-2008 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722-2006 化學試劑、氣相色譜法
3 要求
3.1 外觀 無色透明液體。
3.2 技術要求應符合表 1 的規定。
項 目 指標
含量: % ≥ 99.0
密度,25℃, g/cm30.950±0.020
折光率:(nD25) 1.3645~1.3655
PH 值: 6.0~8.0
4 試驗方法
4.1 外觀測定
取 200ml 樣品,將樣品放入清潔、干燥、無色透明的 500ml 燒杯中,置于自然光線下用肉眼觀察。
4.2 純度測定
按 GB/T 9722-1988 的規定測定。
4.2.1 測定條件
檢測器: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
載氣及流速:氮氣,2ml/min;
色譜柱:HP-35 30mm×0.25mm×0.25um;
柱溫度:初始溫度 50℃,保持 3min,升溫速率 40℃/min,終溫 160℃,保持 3 分鐘;
汽化室溫度:180℃;
檢測室溫度:160℃;
進樣方式:分流進樣;
上述操作參數是典型的。也可根據不同的儀器特點,對給定操作參數作適當調整,以期獲得最佳效果。
4.2.2 定量方法
按 GB/T 9722 中 8.2 的規定進行定量分析。
試樣中甲基三甲氧基硅烷的質量分數以 X,數值以%表示,按式(1)計算:
A
X =--------------------× 100……………………(1)
∑Ai
(1)式中:
A— 甲基三甲氧基硅烷的的峰面積;
∑A1 —— 試樣中全部組分的峰面積之和;
允許差:取二次平行測定結果的算術平均值為測定結果,平行測定結果之差不大于 0.5%。
5 檢驗規則
5.1 以相同工藝條件下生產得到的經混合均勻的物料為一批,或以最后進行包裝的一個包裝單元進行組批。
5.2 試樣的采取按 GB 6680 中 2 的規定進行。
5.3 出廠檢驗
生產廠應保證每批出廠的甲基三甲氧基硅烷都符合本標準的要求。每一批出廠的甲基三甲氧基硅烷都應附有一定格式的質量證明書。內容包括:生產廠名稱、產品名稱、批號或生產日期和本標準編號。用戶可按照本標準規定的技術要求、采樣、試驗方法,在到貨 30 天內對收到的甲基三甲氧基硅烷進行驗收。
5.4 判定規則
檢驗結果的判定按 GB/T1250 中修約值比較法規定進行。檢驗結果如果有任何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應重新加倍采樣進行檢驗。重新檢驗的結果即使只有一項不符合本標準的要求,則整批產品為不合格。
5.5 型式檢驗
本標準規定的所有項目均為型式檢驗項目,當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試驗。
a)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試制、定型、鑒定時;
b)正式生產后,當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主要性能時;
c)產品停產恢復生產時;
d)正常生產一年后;
e)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試驗有較大差異時;
f)上級質量監督部門要求檢查時。
6 標志、標簽、包裝、運輸和貯存
6.1 標志、標簽
每批出廠的產品都應附有合格證,內容包括:品名、批號、執行標準、生產日期、生產廠名、廠址、郵編和分析報告單。
6.2 包裝
包裝標志符合 GB190 的規定,本產品采樣襯塑鐵桶或塑料桶包裝,包裝應清潔、干燥、密封性好。
6.3 運輸
本產品在運輸時,應防止雨淋、日光暴曬,按危險品運輸方法進行運輸。
6.4 貯存
本產品應貯存在通風、干燥、低溫的庫房內,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并應隔絕熱源和火種。在符合本標準包裝、運輸和貯存條件下,自生產之日起,本產品保質期為 6 個月,逾期可按本標準重新檢驗,檢驗結果符合本標準要求時,仍可繼續使用。
7 安全說明
7.1 健康危害
侵入途徑:吸入、食入
健康危害:本品對皮膚有刺激性。其蒸氣或霧對眼、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性。
7.2 危險特性
易燃。遇明火、高熱能燃燒。受高熱時分解產生有毒氣體。與氧化劑接觸發生反應。經口攝入或吸入能致毒。
7.3 應急處理處置方法
7.3.1 泄漏應急處理
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污染區,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正壓自給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護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堵漏。噴水霧會減少蒸發。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他材料吸收,然后收集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或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就地焚燒。
7.3.2 大量泄漏:
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7.4 廢棄物處置方法
處置前應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建議用安全焚燒。
7.5 防護措施
7.5.1 呼吸系統防護:空氣中濃度超標時,應該佩戴防毒面具。
7.5.2 眼睛防護: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7.5.3 身體防護:穿防酸堿工作服。
7.5.4 手防護:戴耐酸(堿)手套。
7.5.5 其它:工作現場嚴禁吸煙。工作畢,淋浴更衣。注意個人清潔衛生。
7.6 急救措施
7.6.1 皮膚接觸:脫去被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
7.6.2 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7.6.3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7.6.4 食入: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
7.7 滅火方法
消防人員必須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風向滅火。盡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處在火場中的容器若已變色或從安全泄壓裝置中產生聲音,必須馬上撤離。滅火劑:干粉、砂土、二氧化碳、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