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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苯氨基苯酚質量檢測

                          規格:98%
                          包裝:200kg/桶
                          最小購量:1
                          CAS:122-37-2
                          分子式:C12H11NO
                          分子量:185.225

                          4-羥基二苯胺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4-羥基二苯胺的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運輸、貯存和安全等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由對苯二酚和苯胺反應制得的 4-羥基二苯胺。主要用于染料中間體和橡膠助劑中間體,也可用于生產 C.I sulphur red10 及橡膠防老劑等。
                          分子式:C12H11NO
                          相對分子質量:185.22(按 2007 年國際相對原子質量)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190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GB/T 603 化學試劑 試驗方法中所用制劑及制品的制備
                          GB/T 6682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GB/T 8170 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6678 化工產品采樣總則
                          3 要求
                          3.1 產品理化指標
                          4-羥基二苯胺的理化指標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項 目         指 標 值
                          外 觀      灰白或淡黃色熔鑄體
                          4-羥基二苯胺的質量分數,% ≥ 97.0
                          對苯二酚的質量分數,% ≤ 0.5
                          苯胺的質量分數,% ≤ 0.8
                          未知物雜質的質量分數,% ≤ 3.0
                          熔 點,℃ 63-73
                          4 試驗方法
                          本標準試驗方法中所用試劑,如無特殊規定,按 GB/T 603 執行。
                          本標準試驗方法中所用水,如無特殊規定,應符合 GB/T 6682 中三級水規定。
                          4.1 外觀
                          采用目視法測定。
                          4.2 4-羥基二苯胺純度及對苯二酚、苯胺、未知物雜質含量的測定
                          4.2.1 方法提要
                          采用液相色譜法,用面積歸一法定量以求得 4-羥基二苯胺及對苯二酚、苯胺、未知物雜質的含量。
                          4.2.2 儀器設備
                          高效液相色譜儀一套:(高壓恒流泵一臺、紫外可變波長檢測器一臺、色譜工作站一套)
                          溶劑過濾器一套
                          隔膜真空泵一臺
                          超聲發生儀一臺
                          電子分析天平一臺
                          4.2.3 溶劑和溶液
                          甲醇:色譜純
                          磷酸:分析純
                          磷酸二氫鈉:分析純
                          4.2.4 操作條件
                          色譜柱:10μC18ODS
                          尺寸:250mm×4.6mm
                          柱溫:室溫
                          流動相:甲醇/水=2/1(V/V)
                          CNaH2PO4=0.0025mol/L
                          PH=4
                          檢測器波長:UV:254nm
                          進樣量:1μL
                          流速:V=0.8mL/min
                          限壓:30Mpa
                          4.2.5 分析步驟
                          按色譜工作站操作程序啟動工作站,設置相關參數,儀器預熱穩定至基線平穩。取一小塊樣品(約 0.1g)放入專用瓶內,加 15mL 經過濾、脫氣處理過的甲醇并放入超聲發生儀內振蕩,溶解樣品,然后進樣,依次啟動色譜工作站運行程序,并最終積分運算、存儲、打印。
                          4.3 4-羥基二苯胺熔點的測定
                          4.3.1 儀器設備
                          YRT-3 熔點測定儀一套。
                          甲基硅油
                          熔點測定毛細管 φ 0.9mm~1.1mm
                          研缽
                          4.3.2 樣品的處理
                          按規定要求取樣約1g,研細放入干燥器內干燥,備用。
                          4.3.3 操作步驟
                          用一端封口的毛細管裝取樣品約 2mm~3mm,打開熔點儀,在復位狀態下利用“+”、“-”兩個鍵,設置預置溫度為低于樣品初熔點 10℃。待“+”、“-”兩個鍵對應的指示燈自動熄滅后,按“準備”鍵,儀器開始升溫,到達預置溫度后,蜂鳴器報警,將裝有樣品的毛細管放入傳溫液中,樣品應緊貼鉑電阻溫度計放置。按下“測量”鍵,儀器即處于測量狀態,控制升溫速度為每分鐘上升 1℃,通過 5 倍放大鏡觀察樣品的熔化過程,利用初熔、終熔鍵記錄樣品的初熔溫度和全熔溫度。重復上述實驗一次,取平均值。
                          5 檢驗規則
                          5.1 檢驗分類
                          檢驗分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5.2 出廠檢驗
                          5.2.1 本標準技術要求中規定的全部項目為出廠檢驗項目。
                          5.2.2 產品出廠前應由生產廠的質量監督檢驗部門進行出廠檢驗。生產廠應保證所有出廠的產品都符合本標準要求,每批產品都應附有產品合格證。
                          5.2.3 用戶有權按本標準的規定對收到的產品進行檢驗,檢驗其質量是否符合本標準的要求。
                          5.3 型式檢驗
                          5.3.1 項目
                          型式檢驗的項目為本標準技術要求中規定的全部內容。
                          5.3.2 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 停產后復產;
                          b) 生產工藝有較大改變(如原材料、工藝等)
                          c) 在正常生產情況下,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型式檢驗。
                          d)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進行型式檢驗時。
                          5.4 批次
                          本產品按批交付和抽樣檢驗,一次交付的同條件生產的同一規格、批號的產品組成一次付批。
                          5.5 取樣
                          按GB/T6678規定確定采樣單元數。
                          取樣時,應備有清潔、干燥、具有密閉性的棕色樣品瓶,瓶上貼有標簽,注明產品名稱、批號、生產日期、取樣日期、取樣人簽名及必要的說明。然后將所取樣品全部倒出,混勻,按四分法縮取試樣兩份,每份樣品為全檢所需樣品的三倍量以上,一份作檢驗用,一份密封保存,以備仲裁分析用。
                          5.6 判定規則
                          5.6.1 如果檢驗結果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的,應重新加倍取樣,若仍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則整批產品按不合格處理。
                          5.6.2 需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時,應在收到貨物后 15 天內提出,以本標準檢驗為準,雙方協商解決。需方自行建立檢驗方法不作為判斷標準,但允許供需雙方以合同文本形式簽訂協議標準。
                          5.6.3 按 GB/T 8170 中修約值比較法進行判定。
                          6 標志、包裝、運輸、貯存和安全要求
                          6.1 標志
                          4-羥基二苯胺包裝容器上應有明顯的標志,注明:生產企業名稱、地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凈質量、執行標準、生產日期、批號,并按 GB190 的規定,標明“有毒”標志。
                          6.2 包裝
                          4-羥基二苯胺采用 200L 清潔干燥的鍍鋅鋼桶包裝,每桶凈重 200Kg,也可根據用戶要求進行包裝,桶內空間充氮保護。
                          6.3 運輸
                          運輸時不能接近火源,搬運時輕取輕放,防止日曬雨淋。
                          6.4 貯存
                          應貯存在清潔、陰涼、干燥的庫房內,避免陽光照射,遠離火源。
                          6.5 安全要求
                          4-羥基二苯胺有毒,搬運時應穿工作服,帶防護手套,切勿吸入體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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