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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來酰肼質量檢測

                          規格:98%
                          包裝:25kg/桶
                          最小購量:1
                          CAS:123-33-1
                          分子式:C4H4N2O2
                          分子量:112.09

                          馬來酰肼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馬來酰肼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用馬來酸酐、水合肼、鹽酸等合成生產的馬來酰肼。
                           分子式:C4H4N2O2 分子量:112.0(按 2007 年國際原子量)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6682-2008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GB/T8170-2008 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 T6679-2003 固體化工產品采樣通則
                          GB / T601-1988 化學試劑 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標準溶液的制備
                          GB / T603-1988 化學試劑 試驗方法中所用試劑及制品的制備
                          GB / 617-2006 化學試劑 熔點范圍測定通用方法
                          GB / T629-1997 化學試劑 氫氧化鈉
                          GB / T10729-1989 化學試劑 酚酞指示劑

                          3 要求
                          3.1 外觀:白色結晶細顆粒。
                          3.2 馬來酰肼的理化指標應符合下表要求。
                          項 目        指 標
                          馬來酰肼含量% ≥99.0
                          熔點℃ 296-298
                          溶解度 g/1000ml 4
                          胺鹽 mg/kg (ppm) ≤1.0
                          干燥失重% ≤0.1
                          熾灼殘量% ≤0.01

                          4 采樣
                          4.1 產品按批檢驗。用戶以每次收到的同一批號的產品為一批。
                          4. 2 本品采用牛皮紙復合編織袋包裝時,應按 GB/T6679 中規定的采樣單元數隨機抽取樣品。
                          4.3 應從深度不同的上、中、下三處采取等量的有代表性的樣品。
                          4.4 將抽取的樣品混勻,分裝于兩個清潔、干燥的塑料袋中。每袋樣品量不得少于 250g。一袋用于檢驗,一袋備檢。

                          5 試驗方法
                           除非另有說明,在分析中僅用分析純試劑和 GB/T 6682 中規定的三級水或相應純度的水。
                          5.1 外觀
                          用感官檢測。
                          5.2 馬來酰肼含量的測定
                          5.2.1 原理
                          馬來酰肼和堿反應生成水和一羥基噠嗪,用酚酞指示劑、0.1N 的 NaOH 標準溶液滴定到終點,
                          反應式如下:

                          5.2.2 試劑
                           除使用基準試劑,其它使用分析純試劑和蒸餾水或相應的水。
                           a、氫氧化鈉:0.1mol/l(GB / T629-1997)化學試劑;
                           b、酚酞指示劑:1%(GB / T10729-1989)化學試劑。
                          5.2.3 儀器:一般實驗室儀器。
                          5.2.4 分析步驟
                          a、試樣的制備及測定步驟:
                          精密稱取樣品 0.2g,置 250ml 三角燒瓶中加 50ml 蒸餾水。加熱溶解后 (馬來酰肼樣品全部溶解時,不能顯紫黑色),冷至室溫加酚酞指示劑 2 滴。用 0.1mol/NaOH 標準溶液滴至終點粉紅色。
                          b、結果計算:
                           馬來酰肼的百分含量(X)按下式計算:
                                    CNaOH × VNaOH × 0.1120
                          X = ——————————————— × 100% (1)
                                              G
                           式中: C— NaOH 標準溶液的濃度(mol/L) G—試樣的重量(克)
                           V—消耗 NaOH 標準溶液的體積(毫升)
                          0.1120 —與 1.00 mol/L NaOH 標準溶液相當的以克表示的馬來酰肼的質量
                          c、允許差:
                           兩次平行測定,結果之差的絕對值不超過 0.3%,取其平均值為測定結果。
                          5.3 熔點的測定 按 GB/T617 進行。
                          5.3.1 所需儀器和溶劑
                           燒杯(100ml)、鐵架臺、加熱電源;
                           有機硅油;
                           溫度計分值 0.1℃;
                           毛細管,內徑約為 1mm,管壁厚度約為 0.15mm,長度約為 60-80mm。
                          5.3.2 測定過程:
                           將少量干燥研細的樣品放入清潔干燥的毛細管中,封死一端,取一高約 800mm 的干燥玻璃管直立于瓷板或玻璃板上,將裝有試樣的毛細管,經玻璃管投擲 5-6 次,直至毛細管內樣品緊縮至
                          2-3mm 高。
                           將毛細管固定于溫度計上,使樣品底部與溫度計水銀球的中部在同一水平,然后放入盛有硅油的長頸燒杯中加熱,使溫度保持每分鐘上升 1±0.1℃。樣品局部開始液化時的溫度作為初熔溫度,樣品完全熔化時的溫度作為全熔溫度,初熔與全熔溫度時均應在該試樣標準中規定的熔點范圍內。
                          5.4 溶解度
                           稱取研細的樣品,置于 25±2℃一定容量的水中,每隔 5 分鐘強力振搖 30 秒;觀察 30 分鐘內的溶解情況,如無目視可見的溶質顆粒,視為完全溶解。
                          5.5 胺鹽的測定:
                          5.5.1 原理
                          本方法基于在堿性介質中殘留的肼釋放出來,接著通過加入鹽酸,析出 MH 而除去 MH,在溶液中就剩下鹽酸肼,游離肼然后與二甲基一氨基苯甲醛反應生成可用分光光度法測得的有色的聯氮化合物,試樣中游離肼的含量可以通過顏色的強度計算而得。
                          5.5.2 所需的儀器:
                          分光光度計:
                          1cm 石英比色皿;
                          5cm 石英比色皿;
                          磁力攪拌器;
                          50ml 燒杯;
                          100ml 帶刻度且帶玻璃塞的量筒;
                          4 號瓦特曼濾紙;
                           長頸漏斗;
                           10ml 容量瓶;
                           10ml 移液管。
                          5.5.3 所需的試劑:
                          50%NaOH;
                           36%HCl;
                           0.1%酚酞指示劑;
                           2%對二甲基-氨基苯甲醛(DAB)溶液(將 2 克 DAB 分析純溶于 100ml 濃度為 10/ 90 的鹽酸中,每周制備一次)。
                          5.5.4 測定步驟:
                          5.5.4.1 稱取試樣 4 克,倒入 50ml 燒杯中,加蒸餾水 20ml,然后加 3-4 滴酚酞指示劑,放置在磁力攪拌器上,滴加 50%的 NaOH 直至樣品完全溶解,溶液呈品紅色為終點。
                          5.5.4.2 將品紅色溶液滴加濃鹽酸,有白色沉淀析出,品紅色消失,繼續滴加濃鹽酸,直至用 PH 試紙測得溶液 PH 值小于 1。
                          5.5.4.3 用 4 號瓦特曼濾紙定量過濾,溶液通過長頸漏斗置于 50ml 量筒中,用蒸餾水沖洗濾渣和燒杯,直至收集到 50ml 濾液,塞緊玻璃塞、搖勻。
                          5.5.4.4 于 10ml 容量瓶中加入 4mlDAB,6ml 濾液,塞好混勻。用 4mlDAB 和 6ml 蒸餾水作空白,放置30 分鐘后在分光光度計 455nm 處,用 1cm 石英比色皿(如果濃度低于 1.5mg/kg,則用 5cm 比色皿)測量溶液的吸光度。
                          5.5.4.5 計算結果:
                                               吸光度 × 校正因子
                          肼含量(mg/kg)= ---------------------------
                                                      試樣量
                          注:校正因子的標定方法:
                           5cm 比色皿標定方法:
                          將 0.04 克硫酸肼(相當于 0.01 克肼)溶于 1 升水中,每毫升溶液中含 10ug 肼。移取 10ml 上述溶液于 100ml 容量瓶中,此溶液中肼濃度為 1ug/ml,取 0、1、2、3、4ml 標準溶液分別加入四個 50ml容量瓶中,稀釋至刻度,這些容量瓶分別含 0、1、2、3、4ug 肼。將 4mlDAB 分別加入四個 10ml 容量瓶中,分別加入 6ml 肼標準液,用蒸 餾水稀釋至刻度、混勻。30 分鐘后,于 455nm 處,5cm 比色皿,以空白為參比,測量吸光度,根據下式計算校正因子(F):
                          校正因子(F)= 肼含量(ug)/ 吸光度
                           采用 F 的平均值。
                          消除干擾,可以采用等分肼標液,加入肼含量為零或肼 1cm 比色皿標定方法。
                          取 0、1、2、3、5ml 肼貯備液(10ug/ml)分別加入五個專用的 50ml 容 量瓶中,稀釋至刻度,這些容量瓶分別含 0、10、20、30、50ug 肼。將 4mlDAB 分別加入四個 10ml 容量瓶中,分別加入 6ml 肼標液,用蒸餾水稀釋至刻度,混勻。30分鐘后,于 455nm 處,1cm 比色皿,以空白為參比測量吸光度(OD),根據下式計算校正因子(F):
                           校正因子(F)= 肼含量(ug)/ 吸光度(CD)
                          采用 F 的平均值。
                          消除干擾可以采用等分肼標液,加入肼含量為零或肼含量已知的試樣中。
                          5.6 干燥失重
                           稱取 10g 試樣精確至 0.0001g 置于在 110℃恒重的坩鍋中,逐漸升溫于 110℃高溫爐中干燥恒重。
                           干燥失重按下式計算:
                                  m1—m2
                           X = ———— × 100
                                    m1
                           式中:
                          X— 干燥失重(%);
                           m1— 干燥前試樣的重量(g);
                           m2— 干燥后試樣的重量(g)。
                          5.7 熾灼殘渣
                          取 1.0—2.0g 樣品,置于已經熾灼恒重的坩堝中,精密稱定,緩緩熾灼至完全碳化,放冷;加硫酸0.5ml-1ml 使濕潤,低溫加熱至硫酸蒸氣除盡后,在 700-800℃熾灼使完全灰化,移至干燥器內,精密稱定后,再在 700-800℃熾灼至恒重,即得。

                          6 檢驗規則
                          6.1 產品須經由廠質量檢驗部門逐批進行檢驗,合格后并附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方可出廠。
                          6.2 組批與抽樣
                          6.2.1 組批:在一定生產周期內生產出的一定量的質量均一的產品為一批。
                          6.2.2 抽樣:按 GB / T6680 執行。
                          6.3 判定規則
                          檢驗結果中如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允許重新加倍抽樣進行復驗。復驗結果如仍有一項指標不合格,則判定該批產品為不合格。

                          7 標志、包裝、運輸、貯存、保質期
                          7.1 標志
                          外包裝上應用牢固明顯的標志,其內容包括產品名稱、生產廠名稱、廠址、生產日期、商標、批號、凈重、毛重。
                          7.2 包裝
                           本產品采用潔凈干燥牛皮紙復合編織袋包裝,每袋凈重 25kg。
                          7.3 運輸
                          運輸過程中要輕裝、輕卸,有防雨雪和曝曬的措施。
                          7.4 貯存
                           產品必須貯存在陰涼、干燥、通風良好的倉庫內。
                          7.5 保質期
                          產品保質期為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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