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噸/年N-溴代丁二酰亞胺、500噸/年N-氯代丁二酰亞胺、50噸/年苦杏仁酸及400噸/年溴化鈉搬遷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環境影響評價征求公眾意見公告
公司委托編制《500噸/年N-溴代丁二酰亞胺、500噸/年N-氯代丁二酰亞胺、50噸/年苦杏仁酸及400噸/年溴化鈉搬遷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已初步完成,擬于近期報送環境保護
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公告如下: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由于現有項目所在區域限制了企業進一步發展的空間,出于自身發展考慮,同時為響應浙江省《省政府關于印發推進環境保護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浙政發[2006]92號
,以及《關于切實做好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環管[2006]98號兩個文件精神,執行化工企業搬遷入園的規定,衢州明鋒化工有限公司擬投資6700萬元,將當地現有項
目搬遷至當地經濟開發區濱江精細化工園內,進行產品結構調整,擴大生產規模,實施500噸/年N-溴代丁二酰亞胺、500噸/年N-氯代丁二酰亞胺、50噸/年苦杏仁酸及400噸/年溴化鈉搬
遷改造項目。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1)項目產生的廢氣污染物量較小,經處理后可以達到相應排放標準,預測表明最大落地濃度可以達到環境質量標準要求,對評價區域環境保護目標影響不大。
(2)擬建項目建成投產后全廠廢水排入廠內污水處理系統,處理達標后的污水排至廠內污水管網,最終排入園區的污水管網內,預計對污水廠負荷的影響較小,對納污水體長
江的影響較小。
(3)本項目對項目高噪聲設備聲源采取綜合治理,有效地消減廠界聲級值,預計本項目建成投產后,廠界晝夜間全部能夠達標排放。
(4)本項目投產后產生的固廢都能妥善處置,因此產生的固體廢物不會對附近環境造成污染影響。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1)擬建項目建成投產后廢水經廠內污水處理裝置處理達標后的污水排至廠內污水管網,最終排入園區的污水管網內,送園區污水處理廠作進一步處理。
(2)擬建項目干燥過程中所產生的溴化鈉、粉塵廢氣經凈化處理,尾氣通過15m排氣筒排放。溴化工段產生的溴化氫廢氣經降膜吸收凈化處理后,尾氣通過15m排氣筒排放。
(3)建設方對噪聲源強較大的設備采用隔聲、設置聲屏障等綜合治理措施,同時在廠界種植一定寬度、一定高度的綠化帶,以起到隔聲降噪的效果。
(4)本項目產生的固廢,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預計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1)本項目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
(2)本項目選址于在當地經濟開發區濱江精細化工園區內,符合園區產業定位和園區規劃要求,本項目的實施與該地區的規劃要求是相適應的;
(3)本項目清潔生產水平較高,能夠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4)本項目對其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可達標排放;
(5)本項目建成后不改變地區環境質量現狀;
(6)本項目采用的污染治理工藝合理,已將產生的污染物總量大幅度削減,排放量較小,總量指標可在現有指標內平衡。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當地經濟開發區濱江精細化工園區公司周邊居民。
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從環保角度出發,您對該項目建設的態度和建議,并簡要說明原因。
即日起,公眾可以在10個工作日內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向我所咨詢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相關信息,并提出有關意見和建議。
聯系電話:0570-3062509 傳 真:0570-3062502
聯系地址:衢州市青年中路26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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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系 人: 姜韶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