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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甲基苯并三氮唑質量檢測

                          規格:99%
                          包裝:25kg/桶
                          最小購量:1kg
                          CAS:136-85-6
                          分子式:C7H7N3
                          分子量:133.15

                          衢州明鋒化工有限公司
                          5-甲基苯駢三氮唑質量標準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5-甲基苯駢三氮唑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3,4—二氨基甲苯與亞硝酸鈉為原料制得的5-甲基苯駢三氮唑。
                          1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 603 化學試劑 試驗方法中所用制劑及制品的制備
                          GB/T 606 化工產品中水分含量的測定 卡爾•費休法(通用方法)
                          GB/T 617 化學試劑 熔點范圍測定通用方法
                          GB/T 8170 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6678 化工產品采樣總則
                          GB/T 9724 化學試劑 PH值測定通則
                          GB/T 9741 化學試劑 灼燒殘渣測定通用方法
                          GB/T 6682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2 要求
                          2.1 外觀
                          白色至淡黃色粉末。
                          2.2 理化指標
                          產品質量標準應符合表1規定。
                          表 1
                          項 目       指 標
                          色度,hazen ≤ 45
                          水分,% ≤  0.15
                          含量,% ≥  99.0
                          灰分,% ≤  0.05
                          熔點,℃    79~85
                          pH值(25℃) 5.0~6.0
                          3 試驗方法
                          本標準所用試劑,除非另有規定,應使用分析純試劑和符合GB/T 6682三級水的規定。試驗中所需制劑及制品,在沒有注明其他規定時,均按GB/T 603之規定制備。
                          3.1 外觀檢驗
                          自然光下目測。
                          3.2 色號的測定
                          3.2.1 方法提要
                          乙醇溶解后的試樣顏色與標準鉑-鈷比色液的顏色目測比較,并以 Hazen(鉑-鈷)顏色單位表示結果。Hazen(鉑-鈷)顏色單位即:每升溶液含 1mg 鉑(以氯鉑酸計)及 2mg 六水合氯化鈷溶液的顏色。
                          3.2.2 儀器和設備
                          a) 一般實驗室儀器;
                          b) 比色管:50ml。
                          3.2.3 試劑和材料
                          a) 鹽酸;
                          b) 無水乙醇;
                          c) 六水合氯化鈷;
                          d) 氯鉑酸鉀 ;
                          e) 色度標準貯備液(500Hazen 單位)。
                          3.2.4 色度標準溶液的制備
                          稱取1.00g六水合氯化鈷和1.245g氯鉑酸鉀,用水溶解后加入100ml鹽酸。然后轉移至1000ml容量瓶中,稀釋至刻度,搖勻。此溶液置于帶塞棕色玻璃瓶中可保存1年。吸取上述標準液1ml于50ml的比色管中,用蒸餾水稀釋至刻度,此液即為10Hazen,同理吸取上述標準液2ml于50ml的比色管中,用蒸餾水稀釋至刻度,此液即為20Hazen,依次類推30 Hazen,40 Hazen ……。
                          3.2.5 測定
                          稱取5.00g試樣,用無水乙醇溶解并稀釋至50ml。同時向另一支比色管中注入上述標準貯備液。
                          用目測法比較試樣與標準比色溶液的顏色,即可判定。
                          3.3 水分的測定
                          按GB/T 606的規定執行。
                          3.4 含量的測定
                          3.4.1 液相色譜法
                          試樣用甲醇溶解,在流動相下的作用下進入色譜柱,經紫外光譜檢測而產生一種響應值,再由工作
                          站自動積分采用面積歸一法計算含量。
                          3.4.2 儀器和設備
                          SPD-20A 、LC-20AT液相色譜儀;
                          3.4.3 液相色譜柱型號、
                          VP-ODS 150L*4.6
                          3.4.4 試劑和材料
                          a) 液相色譜專用甲醇;
                          b) 純凈水;
                          c) 100ml 容量瓶。
                          3.4.5 操作步驟
                          按甲醇:水(純凈水)=7:3配制流動相,用有機膜進行過濾,放置超聲波脫氣處理,一般為半小時。稱取0.01~0.02g樣品于100ml的容量中,用配制好的流動相溶解,放在超聲波脫氣。打開泵開關和檢測氣開關,將排空閥旋至排空處,打開泵,用手動排空法排空氣,若空氣排不了,可將流速加大至2ml/min,讓其自行排空,(盡量不自行排空)一般儀器穩定半小時。打開工作站,選擇通道1;設定儀器流速為1ml/min,待基線平穩后,按ZERO鍵歸零,開始進樣,(進樣前需洗針10次以上)吸60UL,擦拭干凈進入進樣器,推進針閥,按ZERO鍵,扳下進樣閥。停止采集后,點擊預覽,就可以讀出樣品的含量。
                          3.5 灼燒殘渣的測定
                          3.5.1 方法提要
                          試樣在(600±50)℃的馬弗爐中灼燒后,再用天平稱出殘渣的質量。
                          3.5.2 儀器和設備
                          a) 高溫馬弗爐;
                          b) 瓷坩堝;
                          c) 電爐。
                          3.5.3 分析步驟
                          稱取約2.0g試樣,精確到0.2mg,置于已恒重的瓷坩堝中,在電爐上小心灰化至濃煙趕盡。然后將坩堝移入馬弗爐中,在(600±50)℃下灼燒4h。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卻至室溫,然后稱量,直至恒重。
                          3.5.4 分析結果表述
                          灼燒殘渣含量以質量分數W計,數值以%表示,按下式計算:
                          W=(m1-m0)/m.....................(1)
                          式中:
                          m 1 — 試樣殘渣與坩堝的質量數值,g;
                          m 0 — 坩堝的質量數值,g;
                          m — 試料的質量數值,g。
                          3.6 熔點的測定
                          按GB/T 617的規定執行。
                          3.7 PH 值的測定
                          3.7.1 方法提要
                          樣品用無二氧化碳的水溶解,用酸度計測出其PH值。
                          3.7.2 儀器和設備
                          一般實驗室儀器和酸度計。
                          3.7.3 試劑和材料
                          成套的PH緩沖液。
                          3.7.4 分析步驟
                          稱取(0.5±0.0001)g的樣品溶解于100ml的無二氧化碳的蒸餾水中,待試樣溶液冷卻至室溫移入250ml的燒杯中,置于磁力攪拌器上,將電極浸入溶液中,開動攪拌用標定好的酸度計上測其PH值。
                          4 檢驗規則
                          4.1 組批
                          以同批原料,同一生產班次生產的產品為一批。
                          4.2 抽樣
                          每批產品按10%的袋數取樣,在同批號產品的包裝中取樣,不能少于4袋。每袋取樣不少于50g,并將采集的樣品裝入干凈的塑料袋中,充分混合后作為檢驗樣品。
                          4.3 出廠檢驗
                          每批產品出廠前都必須經廠質檢部門按本標準進行復驗,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并附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4.4 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項目為本標準全部技術要求,在下列情況之一時進行型式試驗:
                          a) 新產品投產鑒定;
                          b) 工藝、原材料和設備發生變化,可能影響產品質量;
                          c) 國家質量監督部門提出抽查;
                          d) 停產一年以上,重新生產。
                          4.5 判定
                          檢驗結果如有一項不符合本標準,須重新以兩倍量進行取樣,重新檢驗。如仍有一項不符合技術標準要求時,則該批產品為不合格品。
                          5 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5.1 5-甲基苯駢三氮唑的包裝袋上應涂刷牢固,清晰的標志,內容包括:生產廠名、產品名稱、商標、批號或生產日期、凈質量、產品質量符合本標準的證明,本標準編號以及 GB/T 191 規定的標志“怕曬”。
                          5.2 5-甲基苯駢三氮唑應貯存在陰涼干燥的庫房里,避光保存,貯存期為 12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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