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氫吡喃;氧己環 | ||||
標
識 |
中文名: | 四氫吡喃;氧己環 | ||
英文名: | Tetrahydropyran;Pentamethylene oxide | |||
分子式: | C5H10O | 分子量: | 86.13 | |
結構式: | ||||
CAS號: | 142-68-7 | RTECS號: | ||
HS編碼: | UN編號: | |||
危險貨物編號: | 31043 | IMDG規則頁碼: | ||
理 |
外觀與性狀: | 無色液體,具有醚的氣味。 | ||
主要用途: | 用作硝基噴漆、橡膠、Grignard反應的溶劑。 | |||
熔點: | -49 | 沸點: | 88 | |
相對密度(水=1): | 0.8814 | 相對密度(空氣=1): | 3.0 | |
飽和蒸汽壓(kPa): | 溶解性: | 可混溶于水、乙醇、乙醚及其它有機溶劑。 | ||
臨界溫度(℃): | 臨界壓力(MPa): | 折射率:1.4200 | ||
燃燒熱(kj/mol): | 最小引燃能量/mJ:0.54 | |||
燃 燒 爆 炸 危 險 性 |
避免接觸的條件: | |||
燃燒性: | 易燃 | 建規火險分級: | 甲 | |
閃點(℃): | -20 | 自燃溫度(℃): | ||
爆炸下限(V%): | 爆炸上限(V%): | |||
危險特性: | 其蒸氣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或與氧化劑接觸,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明火會引著回燃。若遇高熱,容器內壓增大,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接觸空氣或在光照條件下可生成具有潛在爆炸危險性的過氧化物。與酸類物質能發生劇烈反應。 | |||
燃燒(分解)產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穩定性: | 不穩定 | |
禁忌物: | 氧化劑、強酸。 | 聚合危害: | 不能出現 | |
滅火方法: | 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 | |||
包 裝 儲 運 |
危險性類別: | 第3.1類低閃點易燃液體 |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 7 |
包裝類別: | Ⅱ | |||
儲運注意事項: | 通常商品加有穩定劑。儲存于陰涼、通風倉間內。遠離火種、熱源。倉溫不宜超過30℃。包裝要求密封,不可與空氣接觸。防止陽光直射。應與氧化劑、酸類分開存放。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儲存間內的照明、通風等設施應采用防爆型,開關設在倉外。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罐儲時要有防火防爆技術措施。灌裝時應注意流速(不超過3m/s),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操作現場不得吸煙、飲水、進食。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 | |||
毒 性 危 害 |
接觸限值: | 中國MAC:未制訂標準前蘇聯MAC:未制訂標準美國TLV—TWA:未制訂標準美國TLV—STEL:未制訂標準 | ||
侵入途徑: | 吸入食入經皮吸收 | |||
毒性: | 未見毒性資料 | |||
健康危害: | 本品具刺激作用,其蒸氣有麻醉作用。 | |||
急 |
皮膚接觸: | 用肥皂水及清水徹底沖洗。就醫。 | ||
眼睛接觸: | 拉開眼瞼,用流動清水沖洗15分鐘。就醫。 | |||
吸入: | 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呼吸困難時給輸氧。呼吸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 |||
食入: | 誤服者,飲適量溫水,催吐。就醫。 | |||
防 |
工程控制: | 生產過程密閉,加強通風。 | ||
呼吸系統防護: | 可能接觸其蒸氣時,佩戴防毒口罩。緊急事態搶救或逃生時,應該佩戴自給式呼吸器。 | |||
眼睛防護: |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 |||
防護服: | 穿防靜電工作服。 | |||
手防護: | 戴防護手套。 | |||
其他: | 工作現場嚴禁吸煙。工作后,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 |||
泄漏處置: | 疏散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污染區,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式呼吸器,穿化學防護服。噴水霧可減少蒸發。禁止泄漏物進入受限制的空間(如下水道等),以避免發生爆炸。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收集于一個密閉的容器中,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被污染地面用肥皂或洗滌劑刷洗,經稀釋的污水放入廢水系統。如大量泄漏,利用圍堤收容,然后收集、轉移、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 |
四氫吡喃安全技術說明書
規格:99%
包裝:180kg/桶
最小購量:1
CAS:142-68-7
分子式:C5H10O
分子量:8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