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撐亞胺;氮丙環;乙烯亞胺;環乙亞胺 | ||||
標
識 |
中文名: | 乙撐亞胺;氮丙環;乙烯亞胺;環乙亞胺 | ||
英文名: | Ethylenimine;Aziridine | |||
分子式: | C2H5N | 分子量: | 43.07 | |
結構式: | ||||
CAS號: | 151-56-4 | RTECS號: | KX5075000 | |
HS編碼: | UN編號: | 1185 | ||
危險貨物編號: | 61077 | IMDG規則頁碼: | ||
理 |
外觀與性狀: | 無色油狀液體,有刺激性氨味。 | ||
主要用途: | 用作有機合成的中間體、粘合劑、誘變劑以及用于纖維處理,能促使細胞歧化等。 | |||
熔點: | -71.5 | 沸點: | 55~56 | |
相對密度(水=1): | 0.83 | 相對密度(空氣=1): | 1.48 | |
飽和蒸汽壓(kPa): | 21.33(20℃) | 溶解性: | 與水混溶,可混溶于多數有機溶劑。 | |
臨界溫度(℃): | 臨界壓力(MPa): | |||
燃燒熱(kj/mol): | ||||
燃 燒 爆 炸 危 險 性 |
避免接觸的條件: | |||
燃燒性: | 易燃 | 建規火險分級: | 甲 | |
閃點(℃): | -11℃閉杯;-17℃開杯 | 自燃溫度(℃): | 引燃溫度(℃):320 | |
爆炸下限(V%): | 3.6 | 爆炸上限(V%): | 46 | |
危險特性: | 其蒸氣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與氧化劑能發生強烈反應。與硝酸、硫酸、鹽酸、乙酸、氯磺酸、氯、二硫化碳、次氯酸鈉等能發生劇烈反應。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明火會引著回燃。與水發生輕微反應,生成堿。腐蝕橡膠、鋁、鋅及其他活潑金屬。也會引起靜電積聚,點燃其蒸氣。易燃性(紅色): 3 反應活性(黃色):3 | |||
燃燒(分解)產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 | 穩定性: | 穩定 | |
禁忌物: | 強氧化劑、強酸。 | 聚合危害: | 能發生 | |
滅火方法: | 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消防器具(包括SCBA)不能提供足夠有效的防護。若不小心接觸,立即撤離現場,隔離器具,對人員徹底清污。如果該物質或被污染的流體進入水路,通知有潛在水體污染的下游用戶,通知地方衛生、消防官員和污染控制部門。 | |||
包 裝 儲 運 |
危險性類別: | 第6.1類毒害品 |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 13;34 |
包裝類別: | Ⅰ | |||
儲運注意事項: | 儲存于陰涼、通風倉間內。遠離火種、熱源。避光保存。防止陽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不宜大量或久存。應與氧化劑、酸類分開存放。儲存間內的照明、通風等設施應采用防爆型。罐儲時要有防火防爆技術措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 ERG指南:131P ERG指南分類:易燃液體—有毒的 | |||
毒 性 危 害 |
接觸限值: | ACGIH:(TWA)0.5ppm;0.88mg/m3 NIOSH(1):注:(1)潛在人類致癌物;盡量減少暴露;皮膚接觸危害較大。 | ||
侵入途徑: | 吸入食入經皮吸收 | |||
毒性: | LD50:15mg/kg(大鼠經口);17mg/kg(豚鼠經皮) LC50:450mg/m31/2小時(大鼠吸入);1790mg/m3半小時(小鼠吸入) | |||
健康危害: | 本品有強烈刺激性和腐蝕性,興奮中樞神經系統,可致腎損害,有致敏作用。急性中毒主要表現為眼、口腔和呼吸道劇烈刺激,出現眼結膜、角膜炎,流涕,喉頭水腫;嚴重者會管有白喉樣改變和發生肺水腫。可致腎損害。濺入眼內可致灼傷。皮膚接觸液體可致灼傷;本品有致敏性,可致變應性皮炎。 IARC評價:3組,動物證據有限 IDLH:100ppm;估計為非致癌物嗅閾:1.5ppm OSHA:表Z—1空氣污染物 OSHA特別管理的物質:29CFR1910.1012 健康危害(藍色):4 | |||
急 |
皮膚接觸: | 脫去污染的衣著,立即用大量流動清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注意患者保暖并且保持安靜。吸入、食入或皮膚接觸該物質可引起遲發反應。確保醫務人員了解該物質相關的個體防護知識,注意自身防護。 | ||
眼睛接觸: | 立即翻開上下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 |||
吸入: |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呼吸困難時給輸氧。呼吸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如果患者食入或吸入該物質不要用口對口進行人工呼吸,可用單向閥小型呼吸器或其他適當的醫療呼吸器。 | |||
食入: | 誤服者漱口,給飲牛奶或蛋清。就醫。 | |||
防 |
工程控制: | 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和全面排風。 | ||
呼吸系統防護: | 可能接觸其蒸氣時,應該佩戴防毒面具。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建議佩戴自給式呼吸器。 | |||
眼睛防護: |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 |||
防護服: | 穿防腐工作服。 | |||
手防護: | 戴防化學品手套。 | |||
其他: | 工作現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后,淋浴更衣。定期體檢。 | |||
泄漏處置: | 疏散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污染區,切斷火源。應急處理人員戴正壓自給式呼吸器,穿化學防護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用大量水沖洗,經稀釋的洗液放入廢水系統。如大量泄漏,利用圍堤收容,然后收集、轉移、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 環境信息:防止空氣污染法:防事故泄漏/可燃物(款112(r)表3),臨界值(TQ)44550kg。 EPA有害廢物代碼:P054。資源保護和回收法:款261,有毒物或無其他規定。應急計劃和社區知情權法:款302極端有害物質,臨界規劃值(TPQ)228kg。應急計劃和社區知情權法:款304應報告量0.454kg。應急計劃和社區知情權法:款313表R最低應報告濃度0.1%。加州建議65:致癌物。 |
氮丙啶安全技術說明書
非售品
CAS:151-56-4
分子式:C2H5N
分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