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氯乙酰乙酸甲酯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 4-氯乙酰乙酸甲酯的要求、抽樣、 檢測方法、 檢驗規則以及標志 、 標簽 、包裝、 運輸和貯存 。
本標準適用于以雙乙烯酮為主要原料,經通氯、酯化制得的 4-氯乙酰乙酸甲酯。
分子式:C5H7O3CL
相對分子質量:150.56(按 2007 年國際相對原子質量)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606-2003 化學試劑 水分測定通用方法 卡爾·費休法
GB/T11538-2006 精油 毛細管柱氣相色譜分析 通用法
3 要求
4-氯乙酰乙酸甲酯的質量指標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 1 質量指標
項 目 指 標 值
外 觀 無色至淺黃色透明液體
4-氯乙酰乙酸甲酯質量分數 ≥ 98.0%
乙酰乙酸甲酯質量分數 ≤ 0.3%
2-氯乙酰乙酸甲酯質量分數 ≤ 0.2%
2,4-二氯乙酰乙酸甲酯質量分數 ≤ 1.0%
水 分 ≤ 0.1%
4 試驗方法
4.1外觀
目測。
4.2質量分數測定
4.2.1方法概要
以峰面積歸一法在氣相色譜儀上利用 SGE AC-10 氣相毛細管柱對試樣中的 4-氯乙酰乙酸甲酯
進行有效分離的氣相色譜測定。
4.2.2 儀器
a)氣相色譜儀: FID 檢測器;
b)色譜柱:SGE AC-10 30m×0.53mm×1.0um 或同類型柱。
4.2.3 色譜操作條件
a)汽化室溫度:160℃;
b)檢測室溫度:250℃;
c)柱室溫度:初始溫度 80℃,保持 2min,以 8℃/ min 升溫至 120℃,保持 3min,再以 10℃/min 升溫
至 230℃,保持 5min;
d)柱前壓力:0.1mpa;
e)尾吹壓力:0.05mpa;
f)分流比:40:1;
g)保留時間: 乙酰乙酸甲酯約為 2.558min,2-氯乙酰乙酸甲酯約為 4.237min,4-氯乙酰乙酸甲酯約為 6.013min,2,4-二氯乙酰乙酸甲酯約為 7.902min。上述操作參數是典型的,可根據儀器特點對操作參數作適當調整,以期獲得最佳分離效果。待儀器溫度穩定后,用 10ul 進樣器吸取試樣 0.2ul 進行測定。
4.2.5 計算
以峰面積歸一法進行計算其結果。
4.2.6 允許偏差
兩次測定結果偏差不大于 0.3%,雜質兩次測定結果不大于 0.1%,以算術平均值為測試結果。
4.3 水分的測定
按 GB/T606-2003 中的規定進行。
5 檢驗規則
5.1 每批產品出廠均應由生產廠質監部門按本標準進行檢驗,合格后簽發合格證方可出廠。
5.2 以一批次中和的產品為一批。
5.3 以每批產品的包裝中隨機抽取兩桶,從每桶中取 50g 混合均勻后,分成兩份,其中一份作檢驗用,另一份留樣保存備查。
5.4 每批產品按本標準規定的要求進行檢測,如有不符合標準規定項目要求時,允許重新加倍抽樣復檢驗,如仍有不符合本標準規定要求,則判該批產品不合格。
5.5 用戶有權按本標準規定在收到貨 15 天內進行驗收,如質量發生異議,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委托雙方同意的法定仲裁機構按本標準的規定進行仲裁檢驗。
6 標志、標簽
產品包裝上應有下列標志:
a) 產品名稱;
b) 標準代號;
c) 毛重、凈重;
d) 生產日期或批號;
e) 廠名、廠址;
f) 保質期。
7 包裝、運輸及貯存
7.1 包裝
產品用內塑鐵皮桶包裝,每桶凈重 200kg,用戶有特殊要求可協商解決。
7.2 運輸
運輸時應有遮蓋保護措施,防曬、防雨。
7.3 貯存
產品應貯存于低于 20℃的干燥通風室內,以防潮濕,避免光源,遠離火種。在以上貯存條件下,
產品自生產之日起,保質期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