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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氯生質量檢測

                          規格:99%
                          包裝:25kg/桶
                          最小購量:1
                          CAS:3380-34-5
                          分子式:C12H7Cl3O2
                          分子量:289.53

                          三氯生質量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化妝品用三氯生的要求、試驗方法、檢測規則、標志與包裝、運輸與貯存和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 2,4-二氯苯酚和 2,5-二氯硝基苯為起始原料,經縮合、還原、重氮化、水解、提純等工藝路線所制得的, 起抗菌劑和防腐作用的個人護理品用原料。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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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601 化學試劑 標準滴定溶液的制備
                          GB/T 602 化學試劑 雜質測定用標準溶液的制備
                          GB/T 603 化學試劑 試驗方法中所用制劑及制品的制備
                          GB/T 6682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 6678 化工產品采樣總則
                          GB/T 6679 固體化工產品采樣通則
                          3 產品化學名稱、分子式、相對分子量、CAS、結構式等
                          化學名稱:2,4,4′-三氯-2′-羥基二苯醚,5-氯-2-(2′,4′-二氯苯氧基)苯酚
                          分子式:C12H7Cl3O2
                          相對分子質量:289.54(按2005年國際相對原子質量)
                          CAS號:3380-34-5
                          結構式

                                         

                          4 技術要求
                          產品技術要求應符合表 1 的要求。
                          項 目 指 標
                          外 觀 白色結晶粉末
                          鑒 別
                          A: 紅外光譜圖與標準對照品一致
                          B: 色譜分析保留時間與標準品一致
                          含量(以C12H7Cl3O2干基計) % 97.0~103
                          熔點 ℃ 56~58
                          水分 % ≤ 0.1
                          澄清度 透明
                          重金屬(以鉛計) % ≤ 0.002
                          有機雜質:
                          單個有機雜質 % ≤ 0.1
                          總有機雜質 % ≤   0.5
                          單氯苯酚 mg/kg ≤ 50
                          2,4-二氯苯酚 mg/kg ≤ 10
                          1,3,7-三氯代二苯并-對-二惡英 mg/kg ≤ 0.25
                          2,8-二氯代二苯并-對-二惡英 mg/kg ≤ 0.50
                          2,8-二氯代二苯并呋喃 mg/kg ≤ 0.25
                          2,4,8-三氯代二苯并呋喃 mg/kg ≤ 0.50
                          2,3,7,8-四氯代二苯并-對-二惡英 ng/kg ≤ 1
                          2,3,7,8-四氯代二苯并呋喃 ng/kg ≤ 1
                          5 試驗方法
                          除非另有說明,所用試劑均為分析純,水為GB/T 6682規定的三級水。
                          本標準所用標準溶液、制劑及制品的制備按GB/T601、GB/T602、GB/T603執行。
                          三氯生中有機雜質的中英文名稱、CAS號、結構式、分子式和相對分子質量參見附錄A。
                          5.1 外觀
                          取試樣在室溫和非陽光直射下目測觀察。
                          5.2 鑒別
                          5.2.1 紅外吸收光譜測定
                          5.2.1.1 儀器及試劑
                          i. 5.2.1.1.1 干燥溴化鉀粉末。
                          ii. 5.2.1.1.2 烘箱。
                          iii. 5.2.1.1.3 壓片機。
                          iv. 5.2.1.1.4 紅外光譜儀。
                          v. 5.2.1.1.5 三氯生標準品:純度不小于99.7 %。
                          5.2.1.2 分析步驟
                          分別稱取干燥恒重的試樣和標準品各 2 mg 左右,分別與(150~200)mg 干燥溴化鉀粉末在研缽中充
                          分混合后制成壓片,以溴化鉀空白片為參比掃描。
                          5.2.1.3 結果判別
                          試樣與標準品的紅外光譜圖基本一致。三氯生紅外光譜圖參見附錄B中圖B.1
                          5.2.2 色譜主峰保留時間的確定
                          按附錄 C 測定。試樣色譜主峰保留時間與標準品色譜主峰保留時間基本一致。三氯生標準氣相色譜圖參見附錄 C 中圖 C.1。
                          5.3 含量的測定
                          按附錄 C 的規定進行測定。
                          5.4 水分的測定
                          按附錄 D 的規定進行測定。
                          5.5 澄清度的測定
                          精確稱取 1.40g 樣品于 10ml 容量瓶中,用丙酮定容至刻度線,搖勻,使其充分溶解,溶液為透明溶液。
                          5.6 重金屬的測定
                          按附錄 E 的規定進行測定。
                          5.7 有機雜質測定
                          5.7.1 單個有機雜質和總有機雜質測定
                          按附錄C中儀器設備、試樣溶液制備及色譜分析條件的規定進行測定。
                          5.7.1.1 測定
                          在色譜系統中注入大約 0.5 μL 試樣溶液(C.4),將色譜柱溫以 20 ℃/min 的速率升至 140 ℃,然后以 4 ℃/min 的速率升溫至 240 ℃,維持此溫度不少于 5 min,記錄色譜圖,測量峰響應值。
                          5.7.1.2 結果計算:
                          每一個有機雜質在試樣中所占百分數  xi 按式(1)計算:
                          xi =100×(ri/rs) ……………………………(1)
                          式中:
                          ri —— 每一種雜質的峰響應值;
                          rs —— 所有峰響應值之和。
                          總有機雜質在三氯生中所占百分數 x 按式(2)計算:
                          x=∑xi ……………………………(2)
                          式中:
                          ∑xi —— 各種雜質所占百分數之和。
                          5.7.1.3允許差
                          在重復條件下獲得的獨立測定結果的相對標準偏差不超過 2.0 %
                          5.7.2 單氯苯酚和 2,4-二氯苯酚的檢出限度按附錄 F 的規定進行測定。
                          5.7.3 1,3,7-三氯代二苯并-對-二惡英、2,8-二氯代二苯并-對-二惡英、2,8-二氯代二苯并呋喃和 2,4,8-三氯代二苯并呋喃的檢出限度按附錄 G 的規定進行測定。
                          5.7.4 2,3,7,8-四氯代二苯并-對-二惡英和 2,3,7,8-四氯代二苯并呋喃的檢出限度按附錄 H 的規定進行測定。
                          6 檢驗規則
                          6.1 本標準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6.1.1 出廠檢驗
                          產品出廠前,應由生產企業按本標準的技術指標進行出廠檢驗,出廠檢驗項目為常規檢驗項目,包括外觀、含量、水分、澄清度、重金屬指標,其他指標為非常規檢驗項目。
                          6.1.2 型式檢驗
                          6.1.2.1 型式檢驗每年應不少于一次。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也應進行型式檢驗:
                          a) 當原料、工藝和設備發生重大改變時;
                          b) 產品首次投產或停產 6 個月以上恢復生產時;
                          c) 生產場所改變時;
                          d) 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
                          6.1.2.2 型式檢驗項目包括常規檢驗項目和非常規檢驗項目。
                          6.2 組批
                          以同一班次、同一生產線生產且包裝完好的產品為同一批次。
                          6.3 采樣
                          按照 GB/T6678 中規定的方法進行,每一桶為一包裝單元。瓶上粘貼標簽,注明:產品名稱、批號、采樣日期和采樣者姓名。一瓶用于檢驗,另一瓶保存備查,保留時間由生產廠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6.4 判定規則
                          6.4.1 檢驗項目全部符合本標準要求時,判為合格產品。
                          6.4.2 檢驗結果中若有一項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應重新自同批產品中抽取兩倍量樣品進行復檢。復檢后如仍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則判該批產品不合格。復檢后符合本標準要求時,則判該批產品合格。
                          7 標志、標簽、包裝、運輸、貯存和保質期
                          7.1 標志、標簽
                          外包裝上應按 GB/T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包裝容器上涂刷或印制或粘貼牢固的標簽,標明:生產廠名稱、商標、產品名稱、產品批號、生產日期、凈重和毛重等。
                          7.2 包裝
                          采用防潮全紙桶內襯雙層塑料袋封口密閉包裝。
                          其它包裝與使用單位協商另定。
                          7.3 運輸
                          本產品屬于非危險品,任何運輸工具可采用,在運輸時應防火、防熱、防雨淋、防受潮,運輸工具應清潔、干燥,并有防污染措施,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混運。
                          7.4 貯存
                          密封置于干燥、陰暗處貯存,貯存溫度不超過 45℃。
                          7.5 保質期
                          在符合本標準規定的運輸和貯存條件下,產品在包裝完整和未經啟封情況下,保質期按照銷售包裝標注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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