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您提供化工資料查詢,分享技術資料和最新研究成果!

                          苯胺甲基三乙氧基硅烷質量檢測

                          規格:98%
                          包裝:10kg/桶
                          最小購量:1
                          CAS:3473-76-5
                          分子式:C13H23NO3Si
                          分子量:269.41

                          甲基三乙氧基硅烷質量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甲基三乙氧基硅烷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甲基三氯硅烷經醇解而制得的甲基三乙氧基硅烷。
                          結構式



                          相對分子質量:178.30(按 2001 年國際相對原子質量)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190-1990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GB/T 614-2006 化學試劑、折光率測定通用方法
                          GB/T 4472-1984 化工產品密度、相對密度測定通則
                          GB/T 4946-2008 氣相色譜術語
                          GB/T 6678-2003 化工產品采樣總則
                          GB/T 6680-2003 液體化工產品采樣通則
                          GB/T 8170-2008 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
                          3 要求
                          3.1 外觀
                          無色透明液體。
                          3.2 技術要求應符合表 1 的規定。
                                          優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密度,25℃,g/cm3  0.8810~0.8990
                          折光率  N D25      1.3800~1.3865
                          純度,% ≥         99.5  99.0  98.0
                          乙醇含量,% ≤           0.5
                          4 試驗方法
                          4.1 采樣
                          4.1.1 以每次包裝總量產品作為一個批號,每批至少采樣一次進行檢驗。
                          4.1.2 采樣方法:甲基三乙氧基硅烷桶裝時按 GB/T6678 和 GB/T6680 有關規定,桶裝樣采樣單元數據依 GB/T6678 表二規定進行,所采樣總量不得少于 500mL,將所采樣品等量裝入兩個清潔、干燥、密封良好的細口瓶中,并貼上標簽注明,產品名稱、批號、采樣日期和采樣人姓名,一瓶作分析報告用,另一瓶保留三個月備查。
                          4.1.3 用戶按本標準規定的要求,采樣和試驗方法,自到貨之日起 15 天內對收到的甲基三乙氧基硅烷溶液進行驗收。
                          4.2 試劑
                          下述各項試驗方法所適用的試劑和水,除注明外,均使用分析純試劑及蒸餾水。
                          4.3 外觀測定
                          取試樣注入 100mL 比色管至刻度,在充足的光線下用肉眼觀察。
                          4.4 密度的測定
                          按 GB/T4472 方法中密度計法進行常溫測量得 pt。
                          常溫 t(℃)時試樣密度換算為 20℃密度
                          ρ 20 :ρ 20 =ρt+K(t-20) …………………………………………………………(1)
                          式中:K——試樣密度的溫度校正系數。
                          平行測定結果之差不超過 0.001g/cm
                          3 ,取三次算術平均值為測定結果。
                          4.3 折光率的測定
                          按 GB/T614-2006 規定測定。
                          4.4 純度測定
                          4.4.1 試劑和材料
                          a)氫氣:純度>99.9% 鋼瓶;
                          b)甲基乙烯基硅橡膠(SE-30 或 E-301) 色譜固定液;
                          c)苯:分析純;
                          d)酸洗過的 6201 擔體,Φ(0.180~0.280)mm。
                          e)5A 分子篩。
                          4.4.2 儀器和設備
                          a)氣相色譜儀一臺配 TCD 檢測器,整機靈敏度 S≥1000mv.Ml/mg;
                          b)色譜柱:柱長 3m,Φ4 ㎜的不銹鋼管。根據樣品的分離要求及所用儀器的情況,可適當改變柱長和內徑。
                          固定相的配制:按甲基乙烯硅橡膠:6201 擔體=3:17 的比例稱好配柱所需的硅橡膠與 6201擔體。將稱好的硅橡膠用溶劑苯溶解,待全部溶解后,倒入預稱好的擔體,使擔體完全被溶液淹沒,搖勻,放入紅外線干燥箱內,邊加熱邊搖勻,待松散后放入 150℃烘箱內。烘烤 4h~8h 取出,放入干燥器內冷卻,裝柱。
                          c)色譜柱的老化:新制備的色譜柱,在斷開檢測器情況下,在通用流量小于正常使用流量的載氣。柱溫略高于使用時溫度的條件下老化 12h,冷卻于室溫,連接檢測器。
                          d)記錄儀:色譜數據處理機一臺或自動平衡記錄儀一臺,記錄儀量程為 5mv 或 10mv;
                          e)紅外干燥器一臺。
                          4.4.3 試驗程序
                          a)色譜儀啟動。進行必要的調節,達到下列分析條件:
                          柱溫:140℃~160℃;
                          檢測溫度:160℃~180℃;
                          氣化溫度:200℃~220℃;
                          載氣:氫氣(經 5A 分子篩干燥、凈化)速流 60mL/min;
                          橋流:200Ma;
                          b)測定:在規定條件下注入 2pL 樣品,進行色譜分析;
                          c)定性:采用相對保留值法;
                          d)定量方法:采用面積歸一法;
                          e)計算:按下列要求進行:
                          1)由色譜數據處理機直接積分得分析數據;
                          2)根據記錄儀上譜圖,計算各組份峰面積,用面積歸一法求出各組分含量,按式(2)計算:
                          4.4.4 分析結果的表述
                          用面積歸一法按式(2)求出各組分的含量:
                                      Ai
                          Xi =----------------×100…………………………………(2)
                                    ∑Ai
                          式中:
                          Xi ——組份含量,單位為%;
                          Ai ——組份 i 面積,單位為㎡。
                          4.4.5 允許差
                          對任一被測樣品均取兩次以上測定的算術平均值,兩次平行測定結果之差的絕對值應符合。
                          4.5 乙醇含量測定
                          含量測定方法按 4.4 進行。
                          5 檢驗規則
                          5.1 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項目包括外觀、含量、比重、酸值。每批產品檢驗合格并附上合格證后方可出廠,合格證內容包括:品名、批號、執行標準、生產日期、生產廠名、廠址。
                          5.2 型式檢驗
                          本標準規定的所有項目均為型式檢驗項目,當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試驗。
                          a)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試制、定型、鑒定時;
                          b)正式生產后,當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主要性能時;
                          c)產品停產恢復生產時;
                          d)正常生產一年后;
                          e)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試驗有較大差異時;
                          f)上級質量監督部門要求檢查時。
                          5.3 判定規則
                          檢驗結果的判定依據 GB/T8170-2008 中的規定進行,檢驗結果如有一項不符合,需要進行復檢,復檢結果仍不合格則判定整批產品不合格。
                          6 標志、標簽、包裝、運輸和貯存
                          6.1 標志、標簽
                          每批出廠的產品都應附有合格證,內容包括:品名、批號、執行標準、生產日期、生產廠名、廠址、郵編和分析報告單。
                          6.2 包裝
                          包裝標志符合 GB190 的規定,本產品采樣襯塑鐵桶或塑料桶包裝,包裝應清潔、干燥、密封性好。
                          6.3 運輸
                          本產品在運輸時,應防止雨淋、日光暴曬,按危險品運輸方法進行運輸。
                          6.4 貯存
                          本產品應密封貯存,置于陰涼干燥處,在貯運過程中不能混入水,不能與酸、堿等腐蝕性藥品混放。貯存期為六個月。若超過貯存期可按本標準規定重新檢驗,如符合質量要求仍可使用。
                          7 安全說明
                          7.1 健康危害
                          侵入途徑:吸入、食入、經皮吸收。
                          健康危害:吸入、口服或經皮膚吸收后對身體有害。對皮膚有刺激作用。其蒸氣或霧對眼睛、皮膚、粘膜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接觸后能引起頭痛、惡心和嘔吐。
                          7.2 危險特性
                          易燃,遇高熱、明火、有引起燃燒的危險。遇水能逐漸水解放出刺激性氣體。
                          7.3 應急處理處置方法
                          7.3.1 泄漏應急處理
                          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消防防護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盡可能切斷泄漏源。防止進入下水道、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劑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釋后放入廢水系統。
                          7.3.2 大量泄漏:
                          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蓋,降低蒸氣災害。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7.4 廢棄物處置方法
                          用焚燒法。廢料先和易燃溶劑混合后再焚燒。
                          7.5 防護措施
                          7.5.1 呼吸系統防護:空氣中濃度超標時,應該佩戴防毒面具。
                          7.5.2 眼睛防護: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7.5.3 身體防護:穿防靜電工作服。
                          7.5.4 手防護:戴乳膠手套。
                          7.5.5 其它:工作現場嚴禁吸煙。工作畢,淋浴更衣。注意個人清潔衛生。
                          7.6 急救措施
                          7.6.1 皮膚接觸:脫去被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
                          7.6.2 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7.6.3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7.6.4 食入: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
                          7.7 滅火方法
                          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滅火劑: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禁止用水或泡沫滅火。
                          这里只有精品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