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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噻吩乙酰氯質量檢測

                          規格:99%
                          包裝:25kg/桶
                          最小購量:1
                          CAS:39098-97-0
                          分子式:C6H5ClOS
                          分子量:160.62

                          2-噻吩乙酰氯質量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 2-噻吩乙酰氯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 2-噻吩乙酸為原料精制而成的 2-噻吩乙酰氯。
                          ISO 通用名稱:2-Thiopheneactyl chloridel
                          結構式:
                                                  

                          分子式:C6H6ClOS
                          相對分子量:160.62(按國際相對原子質量計)
                          沸程:130℃-135℃(22mmHg)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標準。
                          GB/T 6283-2008 化工產品中水分含量的測定 卡爾 費休法(通用方法)
                          GB/T 6678-2003 化工產品采樣總則
                          GB 190-2009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3  要求
                          3.1 2-噻吩乙酰氯控制項目指標
                          3.1 2-噻吩乙酰氯控制項目指標應符合表 1 要求。
                          表 1 2-噻吩乙酰氯控制項目指標
                          項 目                              指 標
                                                       優級品  一級品
                          外 觀  淡黃色久置成棕褐色刺激性液體  淡黃色久置成棕褐色刺激性液體
                          2-噻吩乙酰氯含量%, ≥        99.0  98.0
                          水 分%,≤                     0.1  0.2
                          3.2 其他
                          原材料及產品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等規定。
                          4 試驗方法
                          4.1 外觀
                          目測。
                          4.2 2-噻吩乙酰氯含量的測定
                          4.2.1 方法原理
                          氣相色譜法。
                          4.2.2 儀器
                          a)氣相色譜儀:具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
                          b)色譜柱 HP-1(19091 Z-115),50 m ×0.32 mm×0.52 μ m;
                          c)色譜工作站:壹臺。
                          4.2.3 氣相色譜操作條件和保留時間
                          4.2.3.1 操作條件
                          a) 柱溫:220℃
                          b) 汽化室溫度:280℃;
                          c) 檢測器溫度:280℃;
                          d) 進樣量:(0.2-0.4)μ l;
                          f) 分析時間:20min。
                          4.2.3.2 保留時間
                          2-噻吩乙酰氯:約 3.7min。
                          上述操作參數是典型的各組份在 HP-1(19091 Z-115),50 m ×0.32 mm×0.52 μ m 色譜柱上的譜圖(見圖 1),但可根據不同儀器特點,對給定的參數適當調整,以期獲得最佳效果。
                          4.2.4 測定步驟取約 5g 甲醇鈉(分析純)溶于 30ml 無水甲醇(分析純)中溶解配制成甲醇鈉溶液,再將適量樣品
                          溶于甲醇鈉溶液中,過濾,待儀器穩定后取濾液(0.2-0.4)μ l 注入氣相色譜儀。
                          4.2.5 計算
                          按峰面積歸一法計算 2-噻吩乙酰氯的含量,由色譜工作站自動處理得出結果,其算式為:
                                  Ai
                          W=---------×100% (1)
                                ∑Ai

                          式中:
                          W —2-噻吩乙酰氯含量
                          Ai —各組分的色譜圖峰面積。
                          ∑Ai —各組分的色譜圖峰面積的總和。
                          4.2.6 允許差
                          兩次平行測定結果之差不大于 0.1%。
                          4.3 水分的測定
                          按 GB/T 6283-2008 進行測定。
                          5 檢驗規則
                          5.1 組批
                          以生產一釜的量為一個批號。
                          5.2 抽樣
                          按 GB/T6678-2003 進行,每批取樣量不少于 10g,樣品分成兩份,一份檢測,一份封存留樣,留樣時間按客戶實際使用情況而定。
                          5.2.2 采樣瓶用帶蓋棕色玻璃瓶或帶蓋白色塑料瓶。
                          5.3 檢驗
                          5.3.1 本公司產品出廠前,須經質檢部按本標準規定逐批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后簽發質量證明書方可出廠。
                          5.3.2 檢驗項目:外觀、2-噻吩乙酰氯含量,水分。
                          5.3 檢驗規則
                          若產品中有一項指標不合格,應重新自同批產品中抽取兩倍數量的樣品進行復驗,以復檢結果為準。若復驗結果仍有任意一項指標不合格,則整批產品按不合格品處理。
                          6  標志、標簽、包裝、運輸、貯存
                          6.1 標志
                          6.1.1 包裝標志
                          外包裝桶必須符合 GB190-2009 的規定,桶上應注明產品名稱、凈重量、批號(或生產日期)、產品
                          標準編號、廠名、廠址 。
                          6.1.2 產品標志
                          每批出廠的產品均應附合格證,內容包括:產品名稱、生產日期、批號、數量、產品標準編號、生產廠名稱、廠址 。
                          6.2  包裝
                          本產品包裝為襯塑鋼桶或塑料桶。
                          6.3  運輸
                          本產品在裝卸運輸過程中應小心輕放,嚴禁撞擊擠壓和暴曬。
                          6.4 貯存
                          本產品應貯存在陰涼干燥的地方,不得靠近火源,嚴禁日曬雨淋。
                          6.5 保質期
                          在規定的貯運條件下,本產品保質期從生產日期起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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