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三氟乙烷;氟利昂143 | ||||
標
識 |
中文名: | 1,1,1-三氟乙烷;氟利昂143 | ||
英文名: | 1,1,1-Trifluoroethane | |||
分子式: | C2H3F3 | 分子量: | 80.4 | |
結構式: | ||||
CAS號: | 420-46-2 | RTECS號: | ||
HS編碼: | UN編號: | 2035 | ||
危險貨物編號: | 21029 | IMDG規則頁碼: | 2183 | |
理 |
外觀與性狀: | 微帶氣味的易燃氣體。 | ||
主要用途: | ||||
熔點: | -117 | 沸點: | -4.7 | |
相對密度(水=1): | 2.9 | 相對密度(空氣=1): | ||
飽和蒸汽壓(kPa): | 溶解性: | |||
臨界溫度(℃): | 無資料 | 臨界壓力(MPa): | 無資料 | |
燃燒熱(kj/mol): | 無資料 | |||
燃 燒 爆 炸 危 險 性 |
避免接觸的條件: | |||
燃燒性: | 易燃 | 建規火險分級: | 甲 | |
閃點(℃): | 自燃溫度(℃): | 無資料 | ||
爆炸下限(V%): | 9.5 | 爆炸上限(V%): | 19 | |
危險特性: | 其蒸氣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或與氧化劑接觸,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明火會引著回燃。若遇高熱,容器內壓增大,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 | |||
燃燒(分解)產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氟化氫。 | 穩定性: | 穩定 | |
禁忌物: | 強氧化劑。 | 聚合危害: | 不能出現 | |
滅火方法: | 切斷氣源。若不能立即切斷氣源,則不允許熄滅正在燃燒的氣體,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霧狀水。 | |||
包 裝 儲 運 |
危險性類別: | 第2.1類易燃氣體 |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 4 |
包裝類別: | Ⅱ | |||
儲運注意事項: | 儲存于陰涼、干燥、通風良好的不燃庫房。遠離火種、熱源。防止陽光直射。應與氧化劑分開存放。儲存間內的照明、通風等設施應采用防爆型。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平時要注意檢查容器是否有泄漏現象。搬運時戴好鋼瓶安全帽和防震橡皮圈,防止鋼瓶碰撞、損壞。 廢棄: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的要求處置。或與廠商或制造商聯系,確定處置方法。 包裝方法:鋼質氣瓶。 | |||
毒 性 危 害 |
接觸限值: | 中國MAC:未制訂標準前蘇聯MAC:未制訂標準美國TLV—TWA:未制訂標準美國TLV—STEL:未制訂標準 | ||
侵入途徑: | 吸入 | |||
毒性: | 具麻醉作用。 | |||
健康危害: | 本品高濃度時有麻醉性。遇熱分解,釋出劇毒的氟化氫煙霧。 該物質對環境有危害,應特別注意對大氣臭氧層的破壞。氟代烴在低層大氣中比較穩定,而在上層大氣中可被能量更強的紫外線分解。 | |||
急 |
皮膚接觸: | |||
眼睛接觸: | ||||
吸入: | 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注意保暖,靜臥休息。嚴重者立即就醫。 | |||
食入: | ||||
防 |
工程控制: | 生產過程密閉,全面通風。 | ||
呼吸系統防護: | 空氣中濃度較高時,應該佩戴防毒面具。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建議佩戴供氣式呼吸器。 | |||
眼睛防護: | 一般不需特殊防護。 | |||
防護服: | 穿防靜電工作服。 | |||
手防護: | 一般不需特殊防護。 | |||
其他: | 工作現場嚴禁吸煙。避免高濃度吸入。 | |||
泄漏處置: | 戴自給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護服。切斷火源。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堵漏。抽排(室內)或強力通風(室外)。如無危險,就地燃燒,同時噴霧狀水使周圍冷卻,以防其它可燃物著火。或用管路導至爐中、凹地焚之。漏氣容器不能再用,且要經過技術處理以清除可能剩下的氣體。 法規信息: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化勞發[1992]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危險品規定[1996]勞部發423號)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2.1類易燃氣體。 |
1,1,1-三氟乙烷安全技術說明書
非售品
CAS:420-46-2
分子式:CH3CF3
分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