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基烯丙醇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該產品的技術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和包裝、標志、運輸、儲存。
本標準適用于用于合成香料、樹脂和作高效能減水劑(甲基烯丙醇聚氧乙烯醚)的甲基烯丙醇。
該產品中各有效成分的其他名稱、結構式和基本物化參數如下:
中文名稱:甲基烯丙醇
英文名稱:β-Methay Acoho
別名名稱:2-甲基烯丙醇 異丁烯醇 2-甲基-2-丙烯-1-醇 3-羥基-2-甲基丙烯 β-甲基烯丙醇
分 子 式:C4H8O
分 子 量:72.1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GB/T6680-2001 液體化工產品采樣通則
GB/T6283--1986 化工產品水分含量的測定
GB/T4472—1984 化工產品密度、相對密度測定通則
GB/T3143--1982 液體化學品顏色測定方法(Hazen 單位—鉑-鈷色號)
GB13690—1992 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
GB15603-1995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
3 技術要求
3.1 組成和外觀:本品由符合標準的甲基烯丙醇,應為無色透明液體,無可見雜質。
3.2 甲基烯丙醇應符合表 1 要求。
表 1 甲基烯丙醇控制項目指標
項 目 指 標
外觀 無色透明液體,無可見雜質
色度/(鉑-鈷)號 ≤10
密度/(kg/m³)25℃ 0.856—0.858
優質品≥99.5
甲基烯丙醇含量/%
合格品≥99.0
優質品≤0.05
水分/%
合格品≤0.1
4 試驗方法
4.1 甲基烯丙醇含量測定:
4.1.1 儀器條件:
氣相色譜儀:安捷倫 7820A,配 FID 檢測器
檢測器: 280℃
進樣口: 220℃
色譜柱型號:DB-624 毛細色譜柱
色譜柱規格: 30m*320μm*1.8μm
柱溫箱:初始溫度 40℃,保持 4min,然后以 8℃/min 升至 80℃保持 0min,以25℃/min 至240℃,保持 10min。
進樣量:0.4 微升。
分流比:80:1
4.1.2 測定:吸取適量樣品直接進樣。
4.1.3 結果計算
用面積歸一法計算,兩個平行樣取其算術平均值。
4.2.2 水分測定:按 GB/T6283--1986 的標準規定執行。
4.2.3 密度測定:按 GB/T4472—1984 的標準規定執行。
4.2.4 色度檢測:按 GB/T3143--1982 的標準規定執行
5 檢驗規則
5.1 出廠檢驗
每批產品經生產廠質檢部門檢驗合格并附有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書方可出廠,其內容包括產品名稱、標準號、質量指標、生產廠名、生產日期、批號等。
5.2 組批規則
本產品以同等質量的均勻產品為一批。按 GB/T 6680 的標準規定進行取樣,取 1作為檢驗和留樣用,必要時可增加取樣數量。
5.3 判定規則
檢測結果全部符合本標準要求時判為合格品,如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應重新自兩倍量的包裝中采樣進行復檢,如復檢結果仍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則判為該批產品不合格。
6 標志、標簽、包裝和貯運
6.1 甲基烯丙醇的標志、標簽和包裝,應符合 GB13690—1992《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的
有關規定。
6.2 包裝:用 200 塑料桶或者槽車包裝,按照 GB15603-1995《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的標準執行。
6.3 運輸:按第 3.3 類高閃點易燃液體要求運輸,危險貨物編號:33558。
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夏季最好早晚運輸。運輸時所用的槽(罐)車應有接地鏈,槽內可設孔隔板以減少震蕩產生靜電。
嚴禁與氧化劑、酸類、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熱源、高溫區。裝運該物品的車輛排氣管必須配備阻火裝置,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裝卸。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和人口 稠密區停留。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嚴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裝運輸。
6.4 貯存: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防止陽光直射。庫溫不宜超過30℃。保持容器密封,嚴禁與空氣接觸。應與氧化劑、酸類、酸酐、酰基氯、食用化學品分開存放,切忌混儲。不宜大量儲存或久存。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