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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碳酸鋰質量檢測

                          非售品
                          CAS:554-13-2
                          分子式:Li
                          分子量:73.89

                          回收碳酸鋰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回收碳酸鋰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回收碳酸鋰的檢驗。
                          分子式:Li2CO3
                          相對分子量:73.89 (按 1991 國際相對原子質量)
                           CAS: 554-13-2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 6284 化工產品水分測定的的通用方法 干燥減量法
                          GB/T 6678-2003 化工產品采樣總則
                          GB/T 11064(所有部分) 碳酸鋰、單水氫氧化鋰、氯化鋰化學分析方法
                          3.要求
                          3.1 外觀
                          白色粉末。
                          3.2 質量
                          回收碳酸鋰的質量應符合表 1 要求。
                          表 1 回收碳酸鋰的質量要求
                          項 目 指 標
                          水分 ≤10.0%
                          含量 ≥70.0%
                          總雜質 ≤20.0%
                          4.試驗方法
                          產品的化學成分檢驗按 GB/T 11064 的規定進行;產品的水分按 GB/T 6284 的規定進行;產品的外觀質量檢驗采用目測檢查。
                          4.1 外觀
                          在自然光線下采用目視評定。應為白色粉末,具有流動性,無肉眼可見夾雜物。
                          4.2 含量
                          樣品在一定量水中,以甲基紅-溴甲酚綠為指示劑,用鹽酸標準滴定溶液滴定樣品的總堿度,以消耗鹽酸標準滴定溶液的量計算碳酸鋰的含量。
                          測定法:樣品預先在250~260℃烘2h,置于干燥器中,冷卻至室溫。稱取0.5000g試樣,精確至0.0001g。將樣品置于250ml三角瓶中,加入20ml水,0.1~0.2ml甲基紅-溴甲酚綠指示劑,用鹽酸標準滴定溶液滴定至試液由綠色變為酒紅色,煮沸驅除二氧化碳,冷卻,繼續滴定至酒紅色即為終點。獨立的進行兩次測定,取其平均值。隨同樣品做空白實驗。
                          碳酸鋰的百分含量(%)計算:

                                c×(V1 -V0 )×0.03694
                          x=------------------------------×100
                                        m
                          式中:
                           c——鹽酸標準滴定溶液的試劑濃度,mol/L;
                           V1——滴定試液消耗鹽酸標準滴定溶液的體積,ml;
                           V0——滴定空白溶液消耗鹽酸標準滴定溶液的體積,ml;
                           m0——試料的質量,g;
                           0.03694——與1.00ml鹽酸標準滴定溶液相當的碳酸鋰的質量,g;
                          所得結果應表示為二位小數。
                          5.檢驗規則
                          5.1 采樣
                          取樣數量:按GB/T 6678-2003中7.6的規定進行取樣。
                          取樣方法:采用不銹鋼管或聚氯乙烯取樣器,取樣管沿袋中心插至袋2/3處,所取樣品混勻后用四分法縮分至200g。
                          5.2 生產廠檢驗
                          回收碳酸鋰應由本廠的質檢部門根據標準的要求進行檢驗,保證所有出廠的產品都符合本標準的要求,每批出廠的產品都應附有一定格式的檢驗報告單。
                          5.3 復檢
                          如檢驗結果中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應重新采樣進行復檢,重新檢驗的結果即使只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則整批產品不能驗收。
                          5.4 用戶驗收
                          使用單位可按本標準的各項規定,對收到的回收碳酸鋰進行檢驗,檢驗其是否符合本標準的要求。當供需雙方對產品的質量發生異議時,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6.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6.1 標志
                          回收碳酸鋰每個包裝袋上都應有牢固、清晰的標志,注明產品名稱、批號、毛重、凈重、生產廠名稱或根據客戶要求進行標志。每批包裝好的產品都應附有合格的檢驗報告單,其內容包括:生產廠名稱、產品名稱、批號、凈重,報告日期、本標準號、具體檢測項目數據及結論。
                          6.2 包裝
                          回收碳酸鋰用內襯塑料袋,外套編織袋包裝,每桶凈重 50Kg。用戶若需其他包裝可協商確定。
                          6.3 運輸
                           運輸時防止包裝袋破損,并注意防潮。
                          6.4 貯存
                           產品應貯存于干燥、無酸腐蝕氣氛的庫房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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