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苯二甲腈質量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對苯二甲腈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9008-2007 液相色譜法術語 柱色譜法和平面色譜法
HG/T 2457-1993 顏料產品檢驗、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通則
3 技術要求
3.1 外觀
類白色結晶。
3.2 物理化學指標
產品物理化學指標應符合表1規定
表1 物理化學指標
項目 含量 揮發份
PZ30070 ≥98% ≤0.5%
4 試驗方法
4.1 外觀
采用目測法評定。
4.2 揮發份的測定
先稱稱量瓶(已恒重)重量為 g1(精確到 0.0001 克),再把 2 克左右的樣品放到稱量瓶中,記下重量 g2(精確到 0.0001 克)。然后把稱量瓶放到紅外燈下(80 度左右),2 小時后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卻,稱量記下重量為 g3。
g3-g2
揮發份%=————————×100
g2-g1
4.3 含量的測定
方法:面積歸一法
色譜柱:promosil
C18 4.6×150mm
流動相:甲醇+水=40+60
流速:1.0ml/min; 波長:254nm;
溶樣:甲醇
運行時間:15 分鐘
5、 檢驗規則
5.1 每批產品由本廠的質量檢驗部門進行檢驗,并應保證所有出廠產品都符合本標準的要求,并附有一定格式的質量檢驗證明書,其內容包括生產廠名稱、地址 、產品名稱、批號、凈重、產品等級、本標準編號等。
5.2 以每天生產量為一批,每批數量不超過 2.5t。
5.3 按 GB/T6680 規定抽樣,抽樣量不得少于 300ml,分裝于兩只清潔干燥的磨口瓶中,貼上標簽,注明產品名稱、批號及采樣日期、采樣人,一瓶供分析檢驗用,另一瓶保存備查。
5.4 判定:檢驗結果如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允許從同批產品雙倍量的包裝中重新抽樣進行復驗,復驗的結果若扔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則判整批產品為不合格。
6、 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6.1 標志
產品包裝桶應有下列標志:產品名稱、生產廠名稱、地址、生產日期、批號、凈重、合格標識、標準編號。
6.2 包裝
產品應用干燥、清潔的紙板桶包裝。每桶凈重25Kg,負偏差不應大于
1%,每批產品的平均偏差應大于等于零。
6.3 運輸
運輸時應輕裝輕卸,避免碰撞,并防止日曬雨淋。
6.4 貯存
1,4-丁烯二醇應貯存在通風、干燥的庫房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