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酸二丙酯;碳酸丙酯 | ||||
標
識 |
中文名: | 碳酸二丙酯;碳酸丙酯 | ||
英文名: | Dipropyl carbonate;Propyl carbonate | |||
分子式: | C7H14O3 | 分子量: | 146.19 | |
結構式: | ||||
CAS號: | 623-96-1 | RTECS號: | ||
HS編碼: | UN編號: | |||
危險貨物編號: | 33608 | IMDG規則頁碼: | ||
理 |
外觀與性狀: | 無色液體,有類似乙醚的氣味。 | ||
主要用途: | 用作溶劑。 | |||
熔點: | 無資料 | 沸點: | 168.2 | |
相對密度(水=1): | 0.94 | 相對密度(空氣=1): | 無資料 | |
飽和蒸汽壓(kPa): | 無資料 | 溶解性: | 微溶于水,可混溶于乙醇、乙醚。 | |
臨界溫度(℃): | 臨界壓力(MPa): | |||
燃燒熱(kj/mol): | 無資料 | |||
燃 燒 爆 炸 危 險 性 |
避免接觸的條件: | 接觸潮濕空氣。 | ||
燃燒性: | 易燃 | 建規火險分級: | 甲 | |
閃點(℃): | 25 | 自燃溫度(℃): | 無資料 | |
爆炸下限(V%): | 無資料 | 爆炸上限(V%): | 無資料 | |
危險特性: | 遇高熱、明火或與氧化劑接觸,有引起燃燒的危險。加熱分解產生易燃氣體。若遇高熱,容器內壓增大,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 | |||
燃燒(分解)產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穩定性: | 穩定 | |
禁忌物: | 強氧化劑、強堿、強酸、強還原劑、水。 | 聚合危害: | 不能出現 | |
滅火方法: | 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砂土。 | |||
包 裝 儲 運 |
危險性類別: | 第3.3類高閃點易燃液體 |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 7 |
包裝類別: | Ⅲ | |||
儲運注意事項: | 儲存于陰涼、通風倉間內。遠離火種、熱源。倉溫不宜超過30℃。防止陽光直射。包裝必須密封,切勿受潮。應與氧化劑、酸類、堿類分開存放。儲存間內的照明、通風等設施應采用防爆型,開關設在倉外。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罐儲時要有防火防爆技術措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充裝要控制流速,注意防止靜電積聚。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 廢棄:處置前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廢物儲存參見“儲運注意事項”。用控制焚燒法處置。 包裝方法:小開口鋼桶;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木板箱;安瓿瓶外木板箱。 | |||
毒 性 危 害 |
接觸限值: | 中國MAC:未制定標準蘇聯MAC:未制定標準美國TWA:未制定標準美國STEL:未制定標準 | ||
侵入途徑: | 吸入食入經皮吸收 | |||
毒性: | ||||
健康危害: | 吸入、攝入或經皮膚吸收后對身體有害,其蒸氣或煙霧對眼睛、皮膚、粘膜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 |||
急 |
皮膚接觸: | 脫去污染的衣著,用,流動清水沖洗。 | ||
眼睛接觸: | 立即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沖洗。 | |||
吸入: | 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必要時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 |||
食入: | 誤服者給飲大量溫水,催吐,就醫。 | |||
防 |
工程控制: | 生產過程密閉,全面通風。 | ||
呼吸系統防護: | 高濃度環境中,應該佩帶防毒口罩。必要時佩帶自給式呼吸器。 | |||
眼睛防護: |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 |||
防護服: | 穿相應的防護服。 | |||
手防護: | 戴防護手套。 | |||
其他: | 工作現場嚴禁吸煙。工作后,淋浴更衣。注意個人清潔衛生。 | |||
泄漏處置: | 疏散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污染區,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好防毒面具,穿一般消防防護服。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堵漏。用沙土、干燥石灰或蘇打灰混合,然后收集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經稀釋的洗水放入廢水系統。如大量泄漏,利用圍堤收容,然后收集、轉移、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 法規信息: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化勞發[1992]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危險品規定[1996]勞部發423號)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3.3類高閃點易燃液體。 |
碳酸二丙酯安全技術說明書
非售品
CAS:623-96-1
分子式:
分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