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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質量檢測

                          規格:99%
                          包裝:25kg/袋
                          最小購量:1
                          CAS:6381-92-6
                          分子式:C10H18N2O10Na2
                          分子量:372.24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檢測方法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乙二胺四乙酸二鈉工業產品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本公司生產的乙二胺四乙酸二鈉產品.其廣泛用作穩定劑、抗氧化劑、防腐劑、螯合劑以及水處理劑。
                          化學名稱:乙二胺四乙酸二鈉(EDTA-2Na)
                          分子式:C10H14N2O8Na2·2H2O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 601 化學試劑 標準滴定溶液的制備
                          GB/T 602 化學試劑 雜質測定用標準溶液的制備
                          GB/T 603 化學試劑 試驗方法中所用制劑及制品的制備
                          GB/T 1401-1998 化學試劑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GB/T 6679 固體化工產品采樣通則
                          GB/T 6682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GB/T 8170 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724 化學試劑 pH值測定通則
                          3 技術要求
                          3.1 外觀
                          白色結晶粉末。
                          3.2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產品應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優等品 優等品  合格品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含量,% 99.5 99.5 99.0
                          氯化物含量(Cl), % ≤ 0.01 0.01 0.01
                          硫酸鹽含量(SO42-),% ≤ 0.03 0.05 0.05
                          表 1(續)
                                                 優等品 優等品  合格品
                          重金屬(Pb)含量,%     ≤ 0.001 0.001 0.001
                          鐵(Fe),%           ≤ 0.001 0.001 0.001
                          螯合值:mgCaCO3/g     ≥ 265 265 265
                          pH 值(50g/L) 25℃  4.0-5.0 4.0-5.0 4.0-5.0
                          氨基三乙酸(NTA),% ≤ 0.1 0.5 1.0
                          澄清度試驗(50g/L,60℃水溶液攪拌 15min)澄清合格 澄清合格 澄清合格
                          4 試驗方法
                          4.1 試劑、溶液和水
                          本標準中所用試劑、水除另有規定外,均指分析純試劑和GB/T 6682中規定的三級水。
                          試驗中所用標準滴定溶液、制劑及制品在沒有注明其它要求時,均按GB/T 601、GB/T 602、GB/T 603規定制備。
                          4.2 外觀
                          在自然光下目視觀察。
                          4.3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EDTA-2Na)含量的測定
                          按照 GB/T 1401-1998 標準中5.1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含量的規定進行。
                          4.4 氯化物含量的測定
                          按照 GB/T 1401-1998 標準中 5.4 氯化物含量的規定進行。
                          4.5 硫酸鹽含量的測定
                          按照 GB/T 1401-1998 標準中 5.5 硫酸鹽含量的規定進行。
                          4.6 重金屬含量的測定
                          按照 GB/T 1401-1998 標準中 5.9 重金屬含量的規定進行。
                          4.7 鐵含量的測定
                          按照 GB/T 1401-1998 標準中 5.7 鐵含量的規定進行。
                          4.8 螯合值的測定
                          4.8.1 試劑和溶液
                          4.8.1.1 鈣標準滴定溶液【C(CaCO3)=0.1000mol/L】
                          4.8.1.2 氨-氯化銨緩沖溶液
                          4.8.1.3 鉻黑 T 指示液(5g/L)
                          4.8.2 分析步驟
                          稱取試樣 1g(稱準至 0.0002g)于錐形瓶中,加 30mL 蒸餾水,5mL 氨-氯化銨緩沖溶液,搖晃使之溶解,加 2 滴鉻黑 T 指示液,用鈣標準滴定溶液【C(CaCO3)=0.1000mol/L】滴定,至溶液由藍色變為紫紅色為終點。
                          4.8.3 分析結果的表述
                          1g 固體試樣與標準溶液中碳酸鈣絡合力毫克數,按下式計算:
                                                      c×V×100.09
                          CaCO3絡合力(mg/g)=-------------- ………………………………………(1)
                                                            m

                          式中:
                          c—碳酸鈣標準滴定溶液的濃度,mol/L
                          V—滴定消耗碳酸鈣標準滴定溶液的體積,mL
                          100.09—1mol 碳酸鈣的克數
                          m—試樣的質量,g
                          4.8.4 允許差
                          兩次平行測定結果絕對值之差小于 0.5% 。
                          4.9 pH 值的測定
                          按照 GB/T 9724 的規定測定。
                          4.10 氨基三乙酸的測定
                           按照 GB 22557 中附錄 A 氨基三乙酸的測定方法進行測定。
                          4.11 堆積密度的測定
                          4.11.1 方法提
                          將待測的樣品物料裝入料斗中,打開排放閥,物料順著漏斗的下端口自然下落并流入到測量筒中,將落入到測量筒中的物料刮平,在天平上稱取刮平后的測量筒中的物料質量,再除以測量筒的容積,就可以測出待測物料的堆積密度。
                          4.11.2 測量設備
                          4.11.2.1 電子天平
                          4.11.2.2 堆積密度測定儀 DMP-II 型
                          4.11.2.3 不銹鋼直尺
                          4.11.3 測量步驟
                          4.11.3.1 用一個 250mL 的燒杯裝滿待測定的物料,并閉漏斗的排放口并將測量筒置于出口中心,將物料倒入漏斗。打開漏斗的排放閥使物料自由下落,直到全部流完,此過程應避免振動。
                          4.11.3.2 用一直尺刮去測量筒上的多余的物料,刮料時直尺與測量筒上口平面約成 45 度角,相互垂直刮四次。防止壓實測量筒中的物料,避免振動,然后稱量測量筒中的物料質量。
                          4.11.4 堆積密度的計算:
                           Pap=m1/V
                           式中:
                          Pap -------待測試樣的堆積密度,g/cm3;
                           m1--------測量筒中物料的質量,g;
                           V---------測理筒的容積,cm3
                          4.11.5 允許差
                          兩次平行測定結果絕對值之差小于 0.5g/cm3 。
                          4.12 清度試驗
                          4.12.1方法提要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水溶液在熱水中溶解后,觀察溶液的澄清度。
                          4.12.2 實驗儀器
                          4.12.2.1 加熱電水壺
                          4.12.2.2 定時電動攪拌器
                          4.12.2.3 溫度計(0-100℃)
                          4.12.3 試驗步驟
                          準確稱取 5.0g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EDTA-2Na)樣品(精確至 0.01g)于 250mL 燒杯中,加 100mL 經加熱調至 50℃-60℃純水中,用定時電動攪拌器攪拌 EDTA-2Na 水溶液 15min, 使樣品溶解后,溶液澄清透亮,無不溶顆粒為合格。
                          5.0 檢驗規則
                          5.1 組批
                           由生產單位的質量檢驗部門按照其相應的規則確定產品批號,以相同的原料,基本相同的生產條件,連續生產一天的乙二胺四乙酸二鈉產品為一批次。
                          5.2 抽樣規則
                           按GB/T 6679中規定的采樣規則進行抽樣,將采出的樣品混勻,用四分法縮分至不少于300g,將樣品分裝于兩個清潔、干燥的容器或自封口樣品袋中,密封并貼好標簽,并注明產品名稱、批號、采樣日期和采樣人姓名。一份供檢驗使用,另一份保存三個月備查。
                          5.3 判定規則
                          5.3.1 本標準要求中規定的全部項目為出廠檢驗項目,應逐批進行檢驗。
                          5.3.2 檢驗結果如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應重新自兩倍量的包裝中采樣進行復檢,復檢結果即使只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的要求時,則整批產品為不合格。
                          5.3.3 采用GB/T 8170規定的修約比較法判定檢驗結果是否符合本標準。
                          5.4 仲裁當供需雙方對產品質量發生異議時,可由雙方協商或由法定規定的監督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和判定。
                          5 包裝、標志、運輸和貯存
                          6.1 包裝
                          產品采用塑料編織袋內襯聚乙烯薄膜袋包裝,每袋凈含重 25.0Kg,或根據客戶要求進行包裝。
                          6.2 標志
                           每個產品包裝上要有牢固清晰的標志:內容包括:產品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廠名、廠址、本標準號、批號、生產日期和GB/T 191所規定的怕雨標志。
                          6.3 運輸和貯存
                           產品在運輸過程中應防潮、防曬和防包裝袋破損.產品應貯存于平整、陰涼、通風、干燥的倉庫內。在運輸和貯存時,不宜與堿性化學物質一起貯存,包裝件堆置高度應小于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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