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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二氧五環質量檢測

                          規格:99.9%
                          包裝:180kg
                          最小購量:1kg
                          CAS:646-06-0
                          分子式:C3H6O2
                          分子量:74.08

                          1,3-二氧戊環質量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1,3-二氧戊環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及安全。
                          本標準適用于本廠由乙二醇和多聚甲醛為原料制得的1,3-二氧戊環。本產品主要用作鋰電池的電解液和工程塑料共聚甲醛。
                          結構式:
                                        

                          分子式:C3H6O2
                          相對分子質量:74.07(按2009 年國際相對原子質量)
                          CAS NO: 646-06-0
                          EC NO: 211-643-5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190-1990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GB/T 6283-2008 化工產品中水分含量的測定 卡爾費休法
                          GB/T 3143-1982 液體化學產品顏色測定法
                          GB/T 6678-2003 化工產品采樣總則
                          GB/T 8170-2008 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722-2006 化學試劑 氣相色譜法通則
                          GB 12463 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GB 15603 常用危險化學品貯存通則
                          3 要求
                          3.1 外觀
                          無色透明液體
                          3.2 技術要求
                          1,3-二氧戊環質量應符合表1的規定。
                                            優級品 合格品
                          外觀       無色透明液體 無色透明液體
                          含量,%         ≥99.99 ≥99.9
                          水分(K.F),%  ≤0.01 ≤0.03
                          過氧化物,%     ≤0.001 ≤0.001
                          色度﹙Pt-Co﹚,Hazen ≤20 ≤20
                          4 試驗方法
                          4.1 外觀檢測
                          在自然光下,目測。
                          4.2 1,3-二氧戊環含量檢測
                          4.2.1 方法原理
                          采用氣相色譜法,樣品經毛細管色譜柱分離,經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檢測,用峰面積歸一化法定量。
                          4.2.2 試劑
                          無水甲醇
                          4.2.3 儀器和設備
                          a) 氣相色譜儀:儀器靈敏度和穩定性應符合GB/T 9722 的規定;
                          b) 檢測器: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FID);
                          c) 色譜工作站;
                          d) 微量注射器:1μl;
                          e) 毛細管色譜柱:SE-30 30m×0.32mm×0.25μm,固定相為5%苯基-甲基聚硅氧烷,如HP-5。
                          4.2.4 色譜儀操作條件
                          f) 載氣(氮氣)壓力:60 kPa ;
                          g) 程序升溫:初溫50℃保持2min,升溫速率20℃/min,終溫250℃,終溫保持時間3min;
                          h) 汽化室溫度:280℃;
                          i) 檢測器溫度:300℃;
                          j) 燃燒氣(氫氣)流量:30mL/min;;
                          k) 助燃氣(空氣)流量:300mL/min;
                          l) 載氣(氮氣)流量:20mL/min;
                          m) 分流比30:1;
                          n) 進樣量0.2μL。
                          4.2.5 分析及結果計算
                          1,3-二氧戊環各組分含量以i w 計,數值用%表示,按式(1)計算:
                                        Ai
                          wi =--------------------×100.........(1) 
                                       ∑Ai
                          式中:
                          Ai —組分i 的峰面積數值;
                          ∑Ai —間苯二胺及各有機雜質的峰面積數值之和;
                          計算結果表示到小數點后兩位。
                          4.3 水分
                          按GB/T 6283-2008 化工產品中水分含量的測定 卡爾費休法(通用方法)測定。
                          4.4 色度
                          按GB/T 3143-1982 液體化學產品顏色測定法測定。
                          5 檢驗規則
                          5.1 出廠檢驗
                          1,3-二氧戊環由生產廠質量檢驗部進行檢驗,應保證所有出廠的1,3-二氧戊環均符合本標準的要
                          求,并附有產品質量合格證。
                          5.2 取樣方法
                          按GB/T 6678進行。樣品放入清潔干燥的帶塞玻璃瓶中,蓋緊密閉,貼上標簽,一份用于檢驗,一
                          份用于備查。
                          5.3 判定規則
                          5.3.1 如果檢驗結果中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的規定時,應重新自兩倍量的包裝中取樣進行檢驗,重新檢驗的結果即使只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的要求,則整批產品不合格。
                          5.3.2 用戶有權按本標準檢驗產品,當供需方對產品質量發生異議需仲裁時,仲裁機構可由雙發協商選定,仲裁時應按本標準檢驗。
                          6 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6.1 標志
                          產品標志應符合GB 190之規定。產品包裝應注明:產品名稱、廠名、廠址、凈重、毛重,生產日期及批號。
                          6.2 包裝
                          用鍍鋅桶包裝,凈含量為200kg,也可根據客戶的需求選擇包裝規格。
                          6.3 運輸
                          產品運輸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運輸應小心輕放,切勿損壞包裝,運輸過程中應防雨、防熱、防曬。嚴禁與酸、氧化劑混運。
                          6.4 貯存
                          保持容器密閉,貯存在陰涼、干燥通風的庫房內,遠離火種、熱源,不準與氧化劑、酸類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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