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基葡萄糖鹽酸鹽質量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氨基葡萄糖鹽酸鹽的要求、實驗方法,檢測規則、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由甲殼素水解而成,用作中間體、化工和化妝品的氨基葡萄糖鹽酸鹽(以下簡稱GAHC)。
分子式:C6H13NO5
結構式:
分子量:215.632(按 1993 年國際原子量)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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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 601 化學試劑 標準滴定溶液的制備
GB/T 602 化學試劑 雜質測定用標準溶液的制備
GB/T 603 化學試劑 試驗方法中所用試劑及制品的制備
GB/T 4789.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菌落總數測定
GB/T 4789.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大腸菌群計數
GB/T 4789.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沙門氏菌檢驗
GB/T 4789.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霉菌和酵母菌計數
3 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產品原料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企業標準的規定。
3.1.2 產品原料應選用具有產品標準并經出廠檢驗合格的產品。
3.1.3 本產品嚴禁使用或添加任何有毒有害或禁用物質。
3.2 感觀指標
本品為白色結晶狀粉末,無臭。
3.3 理化指標
表 1 理化指標
項目 指標
含量,% 98.0-102.0
比旋度,° 71.0-73.0
灼燒殘渣,% ≤ 0.1
干燥失重,% ≤ 1.0
PH 值,(2%,25℃) 3.0-5.0
氯化物(以 Cl 計),% ≤ 16.2-16.7
鐵鹽(以 Fe 計),ppm,< 10
重金屬(以 Pb 計),ppm,< 10
砷鹽(以 As 計),ppm,< 0.5
微生物指標
菌落總數 , cfu/g , ≤ 1000
酵母、霉菌 ,cfu/g ≤ 100
大腸桿菌 ,MPN/100g 不得檢出
沙門氏菌 不得檢出
4 試驗方法
本標準所用的試劑和水在沒有注明其他要求時,均指分析純試劑和符合 GB/T6682 規定的三級水。
試驗中所用的標準溶液、制劑及制品,在沒有注明其他規定時,均按 GB/T601、GB/T602、GB/T603 之規定制備。
4.1 外觀檢驗
GAHC 的外觀檢驗采用感觀方法。
4.2 GAHC 含量的測定
4.1.1 試劑和材料
乙腈(HPLC 級)
水(純水)
磷酸(AR 級)
磷酸氫二鉀(AR 級)
4.2.2 儀器設備
高效液相色譜儀;配有紫外波長檢測器
色譜柱:4.6*15cm,L8(NH2 柱)
容量瓶:25ml 50ml 250ml
XS205 型電子天平
4.2.3 色譜條件
流動相:乙腈:磷酸鹽緩沖液=75:25 超聲過濾后使用。
磷酸鹽緩沖液:取磷酸氫二鉀 7.0g,加入 0.5ml 氨水,加水稀釋至 2L,用磷酸調節 PH 至 7.5
流速:1.5ml/min
柱溫:35℃
進樣量:20μl
檢測器波長:195nm
4.2.4 分析步驟
4.2.4.1 試樣
稱取對照品 3.75mg,供試品 187.5mg,準確至 0.0001g。
4.2.4.2 測定
對照品溶液:3.75mg/ml,用稀釋劑(乙腈:水=50:50)定容,振搖 5 分鐘使溶解。
供試品溶液:稱取 187.5mg,置 50ml 量瓶中,加 25ml 稀釋劑使溶解,定容至刻度。待系統平穩后,分別精密量取 20μl 對照品、供試品溶液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按外標法以峰面積計算含量。
4.2.4.3 計算公式
A樣×C對
含量=-----------------------×100%....................... (1)
A對×C樣
式中:
A 樣、A 對分別為供試品溶液、對照品溶液中氨糖的主峰面積。
C 對、C 樣分別為供試品溶液、對照品溶液的濃度。
4.3 比旋度的測定
4.3.1 儀器設備
容量瓶:100ml
XS205 型電子天平
WZZ-2B 型自動指示旋光儀
4.3.2 分析步驟
4.3.2.1 試樣
稱取試樣 4.0g,準確至 0.0001g。
4.3.2.2 測定
將試樣置于 100ml 容量瓶中,加水稀釋至 100ml。得供試液。在室溫(20℃)放置 24h 后,用 WZZ-2B 型旋光儀測定旋光度,空白校正用蒸餾水。
4.3.2.3 結果表示
GAHC 的比旋度按式(2)計算
100×a
[a] =----------------------------................... (2)
L×W
式中:
[a]-比旋度;
a-所測得的旋光度;
L-旋光管的長度,dm
W-每 100ml 溶液中所含樣品的質量。
4.4 灼燒殘渣的測定
4.4.1 儀器設備
坩堝
干燥器
電爐:1Kw
電阻爐
XS205 型電子天平
4.4.2 分析步驟
4.4.2.1 試樣
稱取試樣 2.0g,準確至 0.0001g。
4.4.2.2 測定
將試樣置已灼燒至恒重的坩堝中,精密稱定,緩緩灼燒至完全炭化,放冷至室溫,加硫酸 1ml使之濕潤,低溫加熱至硫酸蒸汽除盡后,在 800℃灼燒 2 小時使之完全炭化,移至干燥器內,放冷至室溫,精密稱定后,計算結果,即得。
4.4.2.3 結果表示
GAHC 的灼燒殘渣 A 質量百分比表示,按(3)式計算:
m1-m2
A=---------------------×100% ................... (3)
m
式中:
A-GAHC 的灼燒殘渣百分含量,以質量百分比表示
M1-灼燒殘渣恒重時坩堝與殘渣的總重量 g
M0-空坩堝的質量 g
M-試樣質量 g
4.5 干燥失重的測定
4.5.1 儀器設備
扁形稱量瓶
電熱干燥箱(0-300℃)
XS205 型電子天平
4.5.2 分析步驟
4.5.2.1 試樣
稱取試樣 2.0g,準確至 0.0001g。
4.5.2.2 測定
將試樣置于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稱量瓶中,精密稱定后置 105℃烘箱中,干燥至恒重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溫,精密稱定后。
4.5.2.3 結果表示
GAHC 的干燥失重 B 質量百分比表示,按(4)式計算:
m1-m2
B=---------------------×100% ................... (4)
m
式中:
B-GAHC 的干燥失重,以質量百分比表示
m2-干燥前試樣與扁形稱量瓶的總重量 g
m1-干燥后試樣與扁形稱量瓶的總重量 g
m-試樣質量 g
4.6 PH 值測定
4.6.1 儀器設備
燒杯 100ml
DELTA320 型酸度計
XS205 型電子天平
4.6.2 分析步驟
4.6.2.1 試樣
稱取試樣 2.0g,準確至 0.0001g。
4.6.2.2 測定
將試樣置于 100ml 燒杯中,加水稀釋至刻度,搖勻,即得濃度 2%的供試液。
校對 PH-4 型酸度計后,測得 PH 值即得。
4.7 氯化物含量的測定
4.7.1 溶液和試劑
硝酸銀標準溶液:0.1N
重鉻酸鉀溶液:5%
4.7.2 儀器和設備
棕色容量瓶:1000ml
錐形瓶:250ml
電熱干燥箱(0-300℃)
XS205 型電子天平
4.7.3 分析步驟
4.7.3.1 0.1N 硝酸銀標準溶液的制備
4.7.3.1.1 配制
稱取在 110℃干燥后冷至室溫的優級純硝酸銀 16.91g 溶解于 200ml 水后再移入 1000ml 棕色容量瓶中,以水稀釋至刻度,搖勻后即得。
4.7.3.1.2 標定
稱取基準氯化鈉 0.1170g 各三份,分別放入 250ml 錐形瓶中,各加水 50ml 溶解,再各加入濃度5%的重鉻酸鉀溶液 2-3 滴為指示劑。用欲標定的硝酸銀標準溶液標定,先析出白色沉淀,繼續滴定至溶液剛呈磚紅色沉淀時即為終點。
4.7.3.1.3 結果表示
硝酸銀當量濃度 N 用式(5)計算:
1000×W×V
N=----------------------------×100% ........................ (5)
58.45
式中:
N-硝酸銀當量濃度;
W-稱取氯化鈉的質量,g
V-滴定所消耗硝酸銀標準溶液的體積,ml
58.45-氯化鈉的克當量。
4.7.3.2 測定
將兩份試樣分別放入 250ml 錐形瓶中,各加水 50ml 溶解之,再各加濃度 5%的重鉻酸鉀溶液 2-3 滴為指示劑,用已標定的硝酸銀標準溶液滴定,先析出白色沉淀,繼續滴定至溶液剛呈明顯磚紅色沉淀時即為終點。
4.7.3.3 結果表示
氯離子的百分濃度用式(6)計算:
35.45×N×V
Cl%=------------------------------×100%.................... (6)
1000×M
式中:
N-硝酸銀當量濃度;
V-滴定所消耗硝酸銀標準溶液的體積,ml;
M-試樣質量,g;
35.45-氯離子的克當量
4.8 鐵鹽含量的測定
4.8.1 試劑的溶液
稀鹽酸溶液:2N
過硫酸銨(GB/T 655)
硫氰酸銨溶液(GB/T 660)30%
4.8.2 分析步驟
4.8.2.1 試樣
稱取試樣 1.0g,準確至 0.0001g。
4.8.2.2 測定
4.8.2.2.1 供試溶液的制備 將試樣分別放入置 50 ml 納氏比色管中,加水溶解使成 25 ml。
4.8.2.2.2 標準溶液液的制備 稱取硫酸鐵銨[FeNH4(SO4)2·12H2O]0.863g,置 1000ml 量瓶中,加水溶解后,加硫酸 2.5ml,用水稀釋至刻度,搖勻,作為貯備液。臨用前,精密量取貯備液 10ml,置 100ml 量瓶中,加水稀釋至刻度,搖勻,即得(每 1ml 相當于 10μg 的 Fe)。4.8.2.2.3 向上述兩管內各加稀鹽酸 4.0 ml,過硫酸銨 50 mg,用水稀釋使成 35ml,加 30%硫氰酸銨溶
液 3.0 ml,再加水至 50 ml,搖勻;以白色背景,觀察比較所產生的顏色。
4.8.2.2.4 如供試管與對照管色調不一致,可分別移置分液漏斗中,各加正丁醇 20 ml 振搖提取,俟分層后,將正丁醇層移置 50 ml 納氏比色管中,再用正丁醇稀釋至 25 ml,比較即得。
4.9 重金屬含量的測定
4.9.1 試劑的溶液
硝酸:
硝酸鉛
醋酸鹽緩沖液(PH3.5)
硫代乙酰胺試液
4.9.2 分析步驟
4.9.2.1 試樣
稱取試樣 1.0g,精確至 0.01g。
4.9.2.2 測定
4.9.2.2.1 標準溶液液的制備 稱取硝酸鉛 0.1599g,置 1000ml 量瓶中,加硝酸 5ml 與水 50ml,用水稀釋至刻度,搖勻,作為貯備液。臨用前,精密量取貯備液 10ml,置 100ml 量瓶中,加水稀釋至刻度,搖勻,即得(每 1ml 相當于 10μg 的 Pb)。
4.9.2.2.2 標準溶液比色管中加硝酸鉛標準溶液 1ml 和醋酸鹽緩沖液 2ml,加水 稀釋成25ml,供試品比色管中加入 1g 樣品,加水稀釋成 25ml; 再在標準品、供試品比色管中加入硫代乙酰胺試液各 2ml,搖勻,放置 2min,同置白紙上,自上而下透視,供試品溶液顏色不得比標準溶液顏色更深。
4.10 砷鹽含量的測定
4.10.1 溶液與試劑
溴化汞試紙
醋酸鉛棉花
稀硫酸
醋酸鉛試液
醋酸
碘化鉀試液
酸性氯化亞錫試液
標準砷溶液
氫氧化鈉溶液:40%
4.10.2 儀器與設備
標準磨口錐形瓶:100ml
容量瓶:100ml、250ml、1000ml
鋅粒(98%)
XS205 型電子天平
水浴鍋
4.10.3 測定裝置
砷鹽含量測定裝置如圖 1
A 為 100ml 標準磨口錐形瓶 ;B 為中空的標準磨 口塞,其上部為圓形上述導管 C(外徑 8.0mm,內徑 6.0mm),全長 約 180mm;D為具孔的有機玻璃旋塞,其上部為圓形平面,中央有 一圓孔,孔徑與導氣管 C 的內徑一致,其下部孔徑與導氣管 C 的 外徑相適應,將導氣管 C 的頂端套入旋塞下部孔內,并使管壁 與旋塞的圓孔相吻合。測試時,于導管 C 中裝入醋酸鉛棉花 60mg( 管 裝高度為 60-80mm),再于旋塞 D 的頂端平面上放一片溴 化汞試紙(試紙大小以能覆蓋孔徑而不露出平面為宜)蓋上旋 塞蓋 E 并旋緊,即得。
4.10.4 分析步驟
4.10.4.1 試樣
稱取試樣 4.0g,準確至 0.01g。
4.10.4.2 供試品的制備
將試樣置于 100ml 容量瓶中,并加水稀釋至 100ml 即得。
4.10.4.3 醋酸鉛試液的制備
取醋酸鉛 10g,加沸過的冷水溶解后,滴加醋酸使溶液澄清再加新沸過的冷水使成 300ml,即得。
4.10.4.4 碘化鉀試液的制備
取碘化鉀 16.5g,加水使之溶解成 100ml,即得(本試液應臨用新制)。
4.10.4.5 酸性氯化亞錫試液的制備
取氯化亞錫 20g,加鹽酸使之溶解成 50ml,濾過即得。(本試液配成 3 個月后即不適用)。
4.10.4.6 標準砷斑溶液的制備
稱取 As2O30.132g,置 1000ml 容量瓶中,加水 20%NaOH 溶液 5ml 溶解中,用適量的稀硫酸中和,再加稀硫酸 10ml,用水稀釋至刻度,作為貯備液。臨用前,精密量取貯備液 10ml 置 1000ml 容量瓶中,加稀硫酸 10ml,用水稀釋至刻度,搖勻即得(每 1ml 相當于 1μg 的 As)。
4.10.4.7 標準砷斑的制備
精密量取標準砷溶液 2.0ml 置 A 瓶中,加鹽酸 5ml 和水 21ml,再加碘化鉀 5ml 和酸性氯化亞錫試液 5 滴,在室溫放置 10min 后,加鋅粒 2g,立即按上法裝妥的導氣管 C 密塞于 A 瓶上,并將 A 瓶裝置(25-40℃)水浴中,反應 45 分鐘,取出溴化汞試紙,即得。
4.10.4.8 測定
將供試液裝置 A 瓶中,照 4.10.3.5 條,自“再加碘化鉀試液 5ml”起,依法操作,將生成的砷斑與標準砷斑比較,不得更深。
4.11 微生物指標
微生物檢驗按 GB4789.2、GB4789.3、GB4789.4、GB4789.15 進行檢測。
5 檢驗規則
5.1 組批與抽樣
產品經同一天、同一班次生產的同一批產品為一批,每批產品隨機抽取樣品 30g.
5.2 出廠檢驗
每批產品出廠前應按本標準感官、理化指標進行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
5.3 型式檢驗
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 在新產品投產時;
B)產品配方工藝改變時;
C)正常生產時每半年進行一次;
D)停產半年恢復生產時。
型式檢驗項目為本標準要求中所有項目,型式檢驗樣品從出廠檢驗合格的產品中抽取。型式檢驗項目若有一項不合格,允許自同批產品中加倍取樣對不合格項進行復檢,若仍有一項指標不合格,則判該型式檢驗不合格。
6 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6.1 標志
6.1.1 國內產品應有下列標志:產品名稱、凈含量、制造廠名、廠址、產品標準號、出廠編號及符合
GB/T 191 規定的其他圖示標志。
6.1.2 出口產品按外貿部門規定。
6.2 包裝
產品包裝采用雙層塑料袋,外包裝為紙板桶。
6.3 貯存
產品應貯存于干燥、陰涼、通風的倉庫內,并防止雨淋,受熱受潮,在符合包裝和貯存條件下產品保質期為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