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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異丙醇質量檢測

                          非售品
                          CAS:67-63-0
                          分子式:C3H8O
                          分子量:60.1

                          工業用異丙醇質量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工業用異丙醇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和安全。
                          分子式:C 3 H 7 OH
                          相對分子質量:60.09 (按2005年國家相對原子質量)
                          閃點:12℃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190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GB/T3143-1986 液體化學產品顏色測定法(Hazen單位——鉑-鈷色號)
                          GB/T4472-1984 化工產品密度、相對密度測定通則
                          GB/T6283-2008 化工產品中水分含量的測定 卡爾·費休法(通用方法)
                          GB/T6324.1-2004 有機化工產品試驗方法
                          第1部分:液體有機化工產品水混溶性試驗
                          GB/T6324.2-2004 有機化工產品試驗方法
                          第2部分:揮發性有機液體水浴上蒸發后干殘渣的測定GB/T6324.5-2004
                          有機化工產品試驗方法 第5部分:有機化工產品中羰基化合物含量的測定
                          GB/T6678-2003 化工產品采樣總則
                          GB/T6680-2003 液體化工產品采樣通則
                          GB 15258 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
                          3要求
                          產品的控制項目指標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項 目 指 標
                          外觀 無色透明液體,無機械雜質
                          異丙醇質量分數,% ≥99.90
                          密度(20℃),g/cm 3 0.784~0.786
                          水溶性試驗 澄清
                          色度,(Pt-Co號) ≤5
                          水分,% ≤0.10
                          酸質量分數(以乙酸計), % ≤0.002
                          蒸發殘渣, % ≤0.002
                          羰基質量分數(以丙酮計),% ≤0.02
                          4 試驗方法
                          4.1 外觀
                          目測。
                          4.2 異丙醇質量分數的測定
                          按照GB/T7814-2008中規定的方法進行測定。
                          4.3 密度的測定
                          按GB/T4472-1984中規定的方法進行測定。
                          4.4 水溶性試驗
                          按GB/T6324.1-2004的規定進行。異丙醇:水=1:9。
                          4.5 色度測定法
                          按GB/T3143-1986中規定的方法進行測定。
                          4.6 水分的測定
                          按照GB/T6283-
                          1986中規定的方法進行,也可使用精度相當的微量水分測定儀進行測定。
                          4.7 酸質量分數的測定
                          按照GB/T7814-2008中規定的方法進行。
                          4.8 蒸發殘渣的測定
                          按照GB/T6324.2-2004中規定的方法進行測定。
                          4.9 羰基質量分數的測定
                          按照GB/T6324.5-2004中規定的方法進行測定。
                          5 檢驗規則
                          5.1 出廠檢驗
                          產品應由生產單位的質檢部門出廠檢驗合格并附產品質量證明書后方可出廠,質量證明書內容包括:制造者名稱、產品名稱、生產日期或批號、本標準編號、檢驗日期、檢驗人及
                          檢驗結果等。出廠檢驗項目為:外觀、色度、密度、異丙醇質量分數、酸質量分數、水分。
                          5.2 組批和取樣
                          以一貯罐的產品為一批,按照GB/T6678-2003和GB/T6680-2003中規定的方法取樣,每批產品取樣總量應不小于2L,混勻后分裝于兩個清潔干燥的試劑瓶中密封貼上標簽,注明產品名稱、生產日期或批號、取樣日期及取樣人等,一瓶檢驗,一瓶留樣。
                          5.3 判定
                          檢驗結果全部符合本標準要求時判為合格,檢驗結果中若有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應重新自兩倍數量的包裝中取樣復檢,復檢結果全部符合本標準要求時判定合格,復檢結果中仍有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判該批產品不合格。
                          5.4 型式檢驗
                          正常生產時每一個月進行一次型式檢驗,在下列之一情況下也應進行檢驗:
                          ── 產品初次試車投產時;
                          ── 原料及生產工藝有重大改變時;
                          ── 質監部門提出要求時。
                          型式檢驗的項目為本標準規定的全部項目。
                          6 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6.1 標志
                          產品包裝容器應附有清晰牢固的標志,其內容包括:制造者名稱和地址、產品名稱、生產日期或批號、凈含量、本標準編號以及GB 190中規定的“易燃液體”標志等,并應有符合GB15258規定的安全標簽。
                          6.2 包裝
                          產品采用干燥、清潔的不銹鋼壓力容器密閉裝運。壓力容器在灌裝前,必須經過清洗并采用氮氣充分轉換,產品也可用塑料桶密閉包裝。
                          6.3 運輸
                          產品在運輸過程中,應輕裝輕卸、防止撞擊,嚴禁包裝破損和產品外溢和污染,避免太陽直射,并應防煙火、防高溫、防靜電,符合危險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
                          6.4 貯存
                          產品應貯存在陰涼、通風、干燥處,貯存溫度應不高于35℃,遠離火源、熱源,并應防靜電,不得與強氧化劑、強酸等混放。
                          7 安全
                          異丙醇系中閃點易燃液體,其蒸氣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與氧化劑接觸發生化學反應或引起燃燒。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在火場中,受熱的容器有爆炸危險。接觸高濃度蒸氣出現頭痛、倦睡、共濟失調以及眼、鼻、喉刺激癥狀。口服可致惡心、嘔吐、腹痛、腹瀉、倦睡、昏迷甚至死亡。長期皮膚接觸可致皮膚干燥、皸裂。因此操作時應佩戴安全防護用品,遠離火源、熱能。工作場所嚴禁煙火。滅火劑為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沙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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