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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引發劑TPO質量檢測

                          規格:99%
                          包裝:25kg/桶
                          最小購量:1
                          CAS:75980-60-8
                          分子式:C22H21O2P
                          分子量:348.37

                          光引發劑TPO
                          (2,4,6-三甲基苯甲酰基-二苯基氧化膦)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光引發劑 TPO(2,4,6-三甲基苯甲酰基-二苯基氧化膦,以下簡稱 TPO)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以及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縮合法制得的 TPO,主要用于高檔紫外光固化涂料添加劑一光引發劑。
                          分子式:C22H21O2P
                          相對分子量:348.37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190-2009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GB/T 191-2008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 21781-2008 化學品 熔點范圍測定通用方法
                          GB/T 16631-2008 高效液相色譜法通則
                          GB/T 6682-2008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實驗方法
                          GB/T 601-2002 化學試劑標準滴定溶液的制備
                          GB/T 6678-2003 化工產品采樣總則
                          GB/T 9969-2008 工業產品使用說明書 總則
                          GB/T 14436-1993 工業產品保證文件 總則
                          JJF 1070-2005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國家質檢總局 第 75 號令(2005)《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3 要求
                          3.1 外觀
                          淡黃色晶體或粉末。
                          3.2 理化指標
                          見表 1。
                          表 1 理化指標
                          項 目 指 標
                          純度,% ≥ 98.0
                          酸值,mgKOH/g ≤ 1.0
                          熔程,℃ 87.0~94.0
                          澄清度(溶解后) 清澈透明,無懸浮物
                          揮發分,% ≤ 0.2
                          3.3 凈含量
                          應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4 試驗方法
                          4.1 外觀
                          在自然光照之下,將 5.0-10.0g 樣品放在清潔的白紙上,目視確定外觀。
                          4.2 純度
                          方法提要:試樣用甲醇溶解,以甲醇—水二元溶劑為流動相,使用 C18 為固定相的色譜柱和 254nm的紫外檢測器,對試樣中的光引發劑 TPO 進行反相高效液相色譜的分離和測定。
                          4.2.1 試驗用試劑
                          a) 甲醇:色譜純;
                          b) 二次去離子水。
                          4.2.2 試驗用儀器
                          a) 高效液相色譜儀:配紫外檢測器;
                          b) 色譜柱:C18,4.6mm×250mm,5µm;
                          c) 微量進樣器:50μL。
                          4.2.3 試驗條件
                          a) 流動相配比:甲醇:水=4:1(V/V);
                          b) 分析時間:25min;
                          c) 檢測器波長:254nm ;
                          d) 流速:1.0mL/min;
                          e) 柱溫:室溫。
                          4.2.4 試驗步驟
                          4.2.4.1 準備
                          取適量成品,加甲醇溶解,再取適量用流動相稀釋,搖勻備用。待儀器穩定,基線平直后進樣,25min結束分析。
                          4.2.4.2 進樣
                          編輯樣品文件參數,用 50μL 進樣器進樣 30μL,采集時間 25min。再進樣一次。
                          4.2.5 數據處理
                          所有峰全部積分,得到面積歸一法主含量,兩次結果絕對差值不大于 0.2%,取其算術平均值為測定結果。  
                          xi=Ai/∑Ai
                          4.3 酸值
                          4.3.1 試驗用試劑
                          a) 乙醇:分析純;
                          b) 溴百里酚藍指示劑量:1g/L;
                          c) CKOH=0.05mol/L 的 KOH 標準溶液(無水乙醇配制)。
                          4.3.2 試驗用儀器
                          a) 三角瓶:250mL;
                          b) 分析天平:精度 2/10000g;
                          c) 堿式滴定管:25 mL。
                          4.3.3 試驗步驟
                          準確稱量 5g 左右(精確至 0.0002g)樣品于干燥的三角瓶中,加入 95%乙醇溶液 30 mL,待樣品完全溶解后,加 3-5 滴(1g/L)溴百里酚藍指示劑,用 CKOH=0.05mol/L 的氫氧化鉀-乙醇標準溶液滴定至溶液呈淺綠色為終點;同時做空白試驗。
                          4.3.4 計算
                                     (V2-V1)×C×56.11
                          酸值 =----------------------------mgKOH/g
                                           m
                          式中:V2---滴定樣品時消耗氫氧化鉀標準溶液體積,mL;
                          V1---滴定空白時消耗氫氧化鉀標準溶液體積,mL;
                          C ---氫氧化鉀標準溶液的實際濃度,mol/L;
                          M ---樣品重量,g;
                          56.11---氫氧化鉀分子量。
                          取兩次平行測定結果的算術平均值為測定結果,兩次平行測定結果的絕對差值不大于 0.01%。
                          4.4 熔程
                          按 GB/T 21781-2008 執行
                          4.5 澄清度
                          4.5.1 試驗用試劑
                          甲苯(分析純)。
                          4.5.2 試驗用儀器
                          a) 比色管:25mL;
                          b) 分析天平:精度 2/10000g。
                          4.5.3 試驗步驟
                          稱取 1g 樣品溶于 10mL 甲苯中,目測溶液是否清澈透明無懸浮物。觀測后溶液倒入專用回收桶中。
                          4.6 揮發分
                          4.6.1 試驗用儀器
                          a) 稱量瓶兩個(5mm×40mm);
                          b) 恒溫烘箱;
                          c) 分析天平:精度 2/10000g。
                          4.6.2 試驗步驟
                          準確稱取 3g(精確至 0.0002g)左右樣品,置于已預先于 60℃干燥至恒重的稱量瓶中,稱重后放于烘箱中,60℃干燥至恒重,移至干燥器內,放冷,精密稱定后,由減失的重量和取樣量計算樣品的干燥失重。
                          4.6.3 數據處理

                                  M1- M2
                          X=----------------×100 %
                                  M1- M0
                          式中:
                          X---干燥失重值,%;
                          M0---空稱量瓶質量,g;
                          M1---稱量瓶加樣品干燥前質量,g;
                          M2---稱量瓶加樣品干燥后質量,g。
                          兩個數據絕對差值不大于 0.2%,取其算術平均值為揮發分。
                          4.7 凈含量
                          4.7.1 試驗儀器
                          電子秤:精度 10g。
                          4.7.2 試驗步驟
                          稱量包裝材料質量(m1),將產品裝入包裝材料中,稱量包裝材料和產品的總質量(m2)。
                          4.7.3 凈含量計算
                          按 JJF 1070-2005 規定執行。
                          5 檢驗規則
                          5.1 組批與抽樣
                          每 600kg 產品為一批,每批隨機抽取 200g~300g 作為樣品。
                          5.2 出廠檢驗
                          5.2.1 產品出廠前應逐批全項經公司質檢部門檢驗合格,并根據結果確定等級,開具檢驗報告單后方可出廠。
                          5.2.2 產品分析合格后,裝于干凈的深色避光瓶中密封,貼上標簽,注明:產品名稱、批號、取樣日期、分析人姓名,置于陰涼防潮、避光處保存備查,如客戶有需求,留一份交客戶復檢。
                          5.3 判定規則
                          檢驗結果有不合格項時,允許加倍重新取樣復檢,若復檢仍不合格,即判定該批產品為不合格品。
                          6 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6.1 標志
                          在產品包裝上應標注有產品名稱、商標、批號、毛重、凈含量、生產廠名稱、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等標志,以及包裝儲運標志,其中包裝儲運圖示標志應符合 GB/T 191-2008 規定。
                          6.2 包裝
                          產品用紙桶或紙箱裝,內置雙層塑料袋,內袋為無色塑料袋,外層為黑色塑料袋,包裝規格為 20kg/桶或箱,或按客戶要求包裝。在包裝桶內應附有產品合格證(應符合 GB 190-2009 規定)、產品使用說明書(應符合 GB/T 9969-2008)。
                          6.3 運輸
                          產品運輸中嚴禁野蠻裝卸,嚴禁與強氧化性、強還原性物質混運,并有防雨、防曬措施。
                          6.4 貯存
                          產品應貯存在通風、干燥、環境溫度在 40℃ 以下的倉庫內,避光保存,嚴禁與強氧化性、強還原性物質混放。在保證貯存條件下,產品保質期為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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