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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乙基哌啶安全技術說明書

                          規格:99%
                          包裝:25kg/桶
                          最小購量:1
                          CAS:766-09-6
                          分子式:C7H15N
                          分子量:113.2

                          N-乙基哌啶;N-乙基六氫吡啶  

                           

                          中文名: N-乙基哌啶;N-乙基六氫吡啶  
                          英文名: N-Ethyl piperidine;N-Ethyl hexahydropyridine 
                          分子式: CHN   分子量: 113.21  
                          結構式:
                          CAS號: 766-09-6   RTECS號: TN0250000  
                          HS編碼:   UN編號: 2386  
                          危險貨物編號: 32108   IMDG規則頁碼: 3227  




                          外觀與性狀: 無色液體,有氨的氣味。  
                          主要用途: 用作有機合成的中間體。  
                          熔點: 無資料 沸點: 130.8
                          相對密度(水=1): 0.82  相對密度(空氣=1): 無資料 
                          飽和蒸汽壓(kPa): 無資料  溶解性: 溶于水、汽油,可混溶于醇、醚、氯仿、二硫化碳。 
                          臨界溫度(℃):   臨界壓力(MPa): 折射率:1.418  
                          燃燒熱(kj/mol): 無資料  






                          避免接觸的條件:  
                          燃燒性: 易燃   建規火險分級: 甲  
                          閃點(℃): 18.9   自燃溫度(℃): 無資料  
                          爆炸下限(V%): 無資料   爆炸上限(V%): 無資料  
                          危險特性: 其蒸氣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與氧化劑能發生強烈反應。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引著回燃。  
                          燃燒(分解)產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   穩定性: 穩定  
                          禁忌物: 強氧化劑、強酸、酸酐。   聚合危害: 不能出現  
                          滅火方法: 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  



                          危險性類別: 第3.2類中閃點易燃液體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7  
                          包裝類別: Ⅱ  
                          儲運注意事項: 儲存于陰涼、通風倉間內。遠離火種、熱源。倉溫不宜超過30℃。防止陽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應與氧化劑、酸類分開存放。儲存間內的照明、通風等設施應采用防爆型,開關設在倉外。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罐儲時要有防火防爆技術措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灌裝時應注意流速(不超過3m/s),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 廢棄:處置前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廢物儲存參見“儲運注意事項”。用控制焚燒法處置。焚燒爐排出的氮氧化物要通過洗滌器或高溫裝置除去。 包裝方法:小開口鋼桶;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木板箱。  



                          接觸限值: 中國MAC:未制定標準蘇聯MAC:未制定標準美國TWA:未制定標準美國STEL:未制定標準  
                          侵入途徑: 吸入食入經皮吸收  
                          毒性: LD50:56mg/kg(小鼠靜注) LC50:該物質對環境可能有危害,在環境中能被生物降解。  
                          健康危害: 蒸氣或霧對眼、上呼吸道有刺激性。對皮膚有刺激性。  



                          皮膚接觸: 脫去污染的衣著,用流動清水沖洗15分鐘。  
                          眼睛接觸: 立即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至少15分鐘。  
                          吸入: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呼吸困難時給輸氧。呼吸及心跳停止者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心臟按壓術。就醫。  
                          食入: 誤服者給飲大量溫水,催吐,就醫。  




                          工程控制: 密閉操作,局部排風。  
                          呼吸系統防護: 空氣中濃度超標時,應該佩帶防毒口罩。緊急事態搶救或逃生時,建議佩帶自給式呼吸器。  
                          眼睛防護: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防護服: 穿相應的防護服。  
                          手防護: 戴防化學品手套。  
                          其他: 工作現場嚴禁吸煙。工作后,淋浴更衣。注意個人清潔衛生。  
                          泄漏處置: 疏散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污染區,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護服。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堵漏。噴水霧會減少蒸發,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間內的易燃性。用沙土或其它不燃性吸附劑混合吸收,收集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經稀釋的洗水放入廢水系統。如大量泄漏,利用圍堤收容,然后收集、轉移、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 法規信息: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化勞發[1992]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危險品規定[1996]勞部發423號)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3.2類中閃點易燃液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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