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氯酸鈉消毒液質量標準
1 范圍
本標注規定了次氯酸鈉消毒液的使用范圍允許使用濃度及使用方法、原材料要求、技術方法、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識、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原液有效氯含量在4~7%之間殺菌成分為次氯酸鈉,不含其他輔助成分的消毒液。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190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T 6678 化工產品采樣總則
GB/T 6680 液體化工產品采樣通則
GB/T 6682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GB/T 8170 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4934 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
GB 19106 次氯酸鈉溶液
衛生部《消毒技術規范》
衛生部《次氯酸鈉類消毒劑衛生質量技術規范》
衛生部《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
3 使用范圍、允許使用濃度及使用方法
次氯酸鈉消毒液限用于一般物體表面消毒、食飲具消毒、果蔬消毒、織物消毒、血液及粘液等體液污染物品消毒、排泄物消毒;并按表1限定的使用濃度、消毒時間、使用方法使用。
表1
使用范圍 |
允許使用濃度(以有效氯含量計,mg/L) |
作用時間(min) |
使用方法 |
一般物體表面 |
100~250 |
10~30 |
對各類清潔物體表面擦拭、浸泡、沖洗消毒。 |
400~700 |
10~30 |
對各類非清潔物體表面擦拭、浸泡、沖洗、噴灑消毒。噴灑量以噴濕為度。 | |
食飲具 |
按照《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GB14934) |
對去殘渣、清洗后器具進行浸泡消毒:消毒后應將殘留消毒劑沖凈。 | |
400 |
20 |
消毒傳染病病人使用后的污染器具。
用于先去殘渣、清洗后再進行浸泡消毒的器具,消毒后應將殘留消毒劑沖凈。 | |
500~800 |
30 |
消毒傳染病病人使用后的污染器具。
用于去殘渣、未清洗進行浸泡消毒的器具,消毒后應將殘留消毒劑沖凈。 | |
果蔬 |
100~200 |
10 |
將果蔬先清洗、后消毒;消毒后用生活飲用水將殘留消毒劑沖凈。 |
織物 |
250~400 |
20 |
消毒時將織物全部浸沒在消毒液中,消毒后用生活飲用水將殘留消毒劑沖凈。 |
血液、粘液等體液污染物品 |
5000~10000 |
≥60 |
對各類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物品、物體表面覆蓋、浸泡消毒。 |
排泄物 |
10000~20000 |
≥120 |
按照1份消毒液、2份排泄物混合攪拌后靜置120分鐘以上。 |
4 原材料要求
4.1 次氯酸鈉溶液:原料質量應當符合《次氯酸鈉溶液》GB19106中規定的A型質量標準,有效氯含量≥10%。
4.2 水: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的生活飲用水,或在生活飲用水基礎上進一步凈化得到的水。
5 技術要求
5.1 外觀:無色或淺黃色清澈透明液體、無可見雜質、無分層沉淀。
5.2 有效氯含量:在標識的有效期內,原液有效氯含量在4%-7%范圍內。
5.3 穩定性
包裝后的消毒液,在遵守儲運、貯存規則的條件下,自生產之日起,有效期不得低于6個月。在標識的有效期內,原液有效氯含量不得低于標識有效氯含量下限值、且應≥4%。
5.4 殺滅微生物能力應符合表2要求
表2
消毒液作用濃度(以有效氯含量計,mg/L) |
作用時間
(min) |
殺滅微生物指標 |
100 |
10* |
對大腸桿菌(8099)、金黃色葡萄球菌(ATCC6538)的殺滅對數值≥5 |
200 |
10 |
對銅綠假單細胞菌(ATCC15442)的殺滅對數值≥5
對白色念珠菌(ATCC10231)的殺滅對數值≥4 |
200 |
20* |
對脊髓灰質炎病毒-Ι型疫苗株的殺滅對數值≥4 |
500 |
60 |
對枯草桿菌黑色變種芽孢(ATCC9372)的殺滅對數值≥5 |
*殺菌試驗用有機干擾物質濃度為0.3%。
6 檢驗方法
6.1 外觀
在自然光源或日光燈前裸視觀察。
6.2 有效氯含量
按照衛生部《消毒技術規范》中有效氯含量測定方法進行測定。
6.3 穩定性
按照衛生部《消毒技術規范》中室溫留樣法進行有效氯含量穩定性測定,有效氯含量下降率≤15%,且下降后的原液有效氯含量≥4%為通過。
6.4 對微生物的殺滅性能
按照衛生部《消毒技術規范》中消毒劑殺微生物試驗方法進行測定。
7 檢驗規則
7.1 本標準中規定的檢驗項目全部為型式檢驗項目,其中外觀、有效氯為出廠檢驗項目。在正常生產情況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型式檢驗。
7.2 次氯酸鈉消毒液應由生產廠的質量監督部門進行檢驗,并保證所有出廠的次氯酸鈉消毒液符合本標準的要求。每批出廠的產品都應附有質量證明書,內容包括:生產廠廠名、廠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批號或生產日期及本標準編號。
7.3 產品按批檢驗,正常生產條件下,以每日產量為一批。
7.4 采樣單元數和采樣方法按照GB/T 6678《化工產品采樣總則》和GB/T 6680《液體化工產品采樣通則》相關規定。
7.5 用戶有權按本標準規定對收到的次氯酸鈉消毒液進行檢驗,檢驗其質量是否符合本標準。
7.6 如果檢驗結果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應重新加倍在包裝單元中采取有代表性的樣品進行復檢,復檢結果中即使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的要求,則整批產品為不合格。
7.7 當供需雙方對產品質量發生異議時,應由有資質的檢驗機構仲裁檢驗。
8 包裝、標識、運輸和貯存
8.1 本產品采用聚乙烯或聚丙烯塑料桶進行包裝,包裝規格為2.5L/桶、5L/桶及25Kg/桶、40Kg/桶、250Kg/桶或以用戶要求進行包裝。
8.2 本產品按照《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的要求在包裝桶上貼上牢固清晰的標識,內容包括:產品名稱、型號、商標、凈含量、生產日期和有效期、生產廠名、廠址、本標準編號及GB/T191中規定的“怕曬” 和“向上”標志、GB190中規定的“腐蝕品”標志。
8.3 產品應符有《次氯酸鈉消毒液使用說明書》,使用說明書應符合衛生部《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要求,內容包括:產品名稱、型號、商標、有效氯含量、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生產企業(名稱、地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本標準編號。注意事項包括8.4和8.5條款的內容。
8.4 本產品在運輸時應有防曬、防雨淋、防高溫等措施,嚴禁與堿類、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裝卸應避免倒置。
8.5 本產品應貯存在陰暗干燥處和通風良好的清潔室內,應與堿類分開存放,切忌混儲。本產品對金屬有一定的腐蝕性;對織物有一定的漂白性,使用時應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