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氯化砷安全技術說明書 | ||||
標
識 |
中文名: | 三氯化砷 | ||
英文名: | Arsenic trichloride | |||
分子式: | AsCl3 | 分子量: | 181.28 | |
結構式: | ||||
CAS號: | 7784-34-1 | RTECS號: | CGl750000 | |
HS編碼: | UN編號: | 1560 | ||
危險貨物編號: | 61013 | IMDG規則頁碼: | 6077 | |
理 |
外觀與性狀: | 無色或淡黃色發煙油狀液體。 | ||
主要用途: | 用于制造殺蟲劑。 | |||
熔點: | -8.5 | 沸點: | 130.2 | |
相對密度(水=1): | 2.16 | 相對密度(空氣=1): | 6.25 | |
飽和蒸汽壓(kPa): | 1.33/23.5℃ | 溶解性: | 溶于濃鹽酸、乙醇、乙醚。 | |
臨界溫度(℃): | 臨界壓力(MPa): | |||
燃燒熱(kj/mol): | 無意義 | |||
燃 燒 爆 炸 危 險 性 |
避免接觸的條件: | 接觸潮濕空氣。 | ||
燃燒性: | 不燃 | 建規火險分級: | ||
閃點(℃): | 自燃溫度(℃): | 無意義 | ||
爆炸下限(V%): | 無意義 | 爆炸上限(V%): | 無意義 | |
危險特性: | 本身不能燃燒。遇水反應發熱放出有毒的腐蝕性氣體。具有較強的腐蝕性。 | |||
燃燒(分解)產物: | 氯化氫、氧化砷。 | 穩定性: | 穩定 | |
禁忌物: | 強堿。 | 聚合危害: | 不能出現 | |
滅火方法: | 砂土、干粉。禁止用水。 | |||
包 裝 儲 運 |
危險性類別: | 第6.1類毒害品 |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 13 |
包裝類別: | I | |||
儲運注意事項: | 儲存于陰涼、通風倉間內。遠離火種、熱源。防止陽光直射。包裝必須密封,切勿受潮。應與食用化工原料、堿類等分開存放。應嚴格執行極毒物品“五雙”管理制度。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分裝和搬運作業要注意個人防護。 廢棄: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的要求處置。或與廠商或制造商聯系,確定處置方法。廢物儲存參見“儲運注意事項”。 包裝方法: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木板箱;安瓿瓶外木板箱;螺紋口玻璃瓶、塑料瓶、鍍錫薄鋼板桶(罐)外纖維板箱、鋸木板箱或刨花板箱。 | |||
毒 性 危 害 |
接觸限值: | 中國MAC:未制定標準蘇聯MAC:0.04mg[As]/m3 美國TWA:OSHA 0.01mg[As]/m3;ACGIH 0.2mg[As]/m3 美國STEL:未制定標準 | ||
侵入途徑: | 吸入食入經皮吸收 | |||
毒性: | 該物質對環境有危害,應特別注意對水體的污染。致突變性:DNA修復:枯草菌50mmol/L。細胞遺傳學分析:人白細胞600mmol/L。 | |||
健康危害: | 蒸氣對眼及鼻粘膜有強烈刺激性。大劑量接觸可引起神經損害、食欲不振、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甚至死亡。對皮膚有強烈刺激性,可在皮膚暴露部位引起急性濕疹。在有酸或酸霧存在時,可產生溶血性毒物砷化氫。三氯化砷是否具有致癌性尚未確認,但砷和某些砷化合物已確認是人類致癌物,因此必須慎重對待該物質。 | |||
急 |
皮膚接觸: | 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徹底沖洗。若有灼傷,就醫治療。 | ||
眼睛接觸: | 立即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 |||
吸入: | 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呼吸困難時給輸氧。呼吸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 |||
食入: | 誤服者立即漱口,給飲牛奶或蛋清。催吐,盡快洗胃。就醫。 | |||
防 |
工程控制: | 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盡可能機械化、自動化。 | ||
呼吸系統防護: | 可能接觸其蒸氣時,應該佩帶防毒面具。緊急事態搶救或逃生時,建議佩帶自給式呼吸器。 | |||
眼睛防護: |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 |||
防護服: | 穿相應的防護服。 | |||
手防護: | 戴防化學品手套。 | |||
其他: | 工作現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后,徹底清洗。單獨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再用。進行就業前和定期的體檢。 | |||
泄漏處置: | 疏散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污染區,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正壓自給式呼吸器,穿廠商特別推薦的化學防護服(完全隔離)。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堵漏。噴霧狀水,減少蒸發。用沙土或其它不燃性吸附劑混合吸收,然后收集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劑制成的乳液刷洗,經稀釋的洗水放入廢水系統。如大量泄漏,利用圍堤收容,然后收集、轉移、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 法規信息: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化勞發[1992]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危險品規定[1996]勞部發423號)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6.1類毒害品。劇毒物品分級、分類與品名編號(GB6944-86)中,該物質屬第一類A級無機劇毒品。 |
三氯化砷安全技術說明書
非售品
CAS:778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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