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硝基丙烷;仲硝基丙烷 | ||||
標
識 |
中文名: | 2-硝基丙烷;仲硝基丙烷 | ||
英文名: | 2-Nitropropane;sec-Nitropropane | |||
分子式: | C3H7NO2 | 分子量: | 89.09 | |
結構式: | ||||
CAS號: | 79-46-9 | RTECS號: | TZ5250000 | |
HS編碼: | UN編號: | 2608 | ||
危險貨物編號: | 33522 | IMDG規則頁碼: | 3370 | |
理 |
外觀與性狀: | 無色液體。有淡淡的果味。 | ||
主要用途: | 用作乙烯及環氧樹脂涂料的特殊溶劑、火箭燃料、汽油的添加劑等,也用于有機合成。 | |||
熔點: | -91.3 | 沸點: | 120.3 | |
相對密度(水=1): | 0.99 | 相對密度(空氣=1): | 3.06 | |
飽和蒸汽壓(kPa): | 1.33/15.8℃ | 溶解性: | 微溶于水,溶于醇、醚。 | |
臨界溫度(℃): | 344.7 | 臨界壓力(MPa): | ||
燃燒熱(kj/mol): | 1788.6 | |||
燃 燒 爆 炸 危 險 性 |
避免接觸的條件: | |||
燃燒性: | 易燃 | 建規火險分級: | 甲 | |
閃點(℃): | 24 | 自燃溫度(℃): | 425 | |
爆炸下限(V%): | 2.2 | 爆炸上限(V%): | 11.0 | |
危險特性: | 遇高熱、明火、氧化劑、發煙硫酸、氯磺酸能引起燃燒爆炸。與硝酸和堿接觸能形成對撞擊敏感的物質。能腐蝕某些塑料。易燃性(紅色):3 反應活性(黃色):2 | |||
燃燒(分解)產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 | 穩定性: | 穩定 | |
禁忌物: | 強氧化劑、強堿、強酸、胺類、銅。 | 聚合危害: | 不能出現 | |
滅火方法: | 霧狀水、泡沫、二氧化碳、霧狀水、砂土。蒸氣比空氣重,易在低處聚集。封閉區域內的蒸氣遇火能爆炸。蒸氣能擴散到遠處,遇點火源著火,并引起回燃。儲存容器及其部件可能向四面八方飛射很遠。如果該物質或被污染的流體進入水路,通知有潛在水體污染的下游用戶,通知地方衛生、消防官員和污染控制部門。在安全防爆距離以外,使用霧狀水冷卻暴露的容器。 | |||
包 裝 儲 運 |
危險性類別: | 第3.3類高閃點易燃液體 |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 7 |
包裝類別: | Ⅲ | |||
儲運注意事項: | 儲存于陰涼、通風倉間內。遠離火種、熱源。防止陽光曝曬。包裝要求密封,不可與空氣接觸。應與氧化劑、堿類分開存放小。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定期檢查是否有泄漏現象。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禁止撞擊和震蕩。運輸按規定路線行駛,中途不得停駛。 廢棄:處置前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廢物儲存參見“儲運注意事項”。用控制焚燒法處置。焚燒爐排出的氮氧化物要通過洗滌器除去。 包裝方法:小開口鋼桶;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木板箱。 CAS:79-46-9;25322-01-4(硝基丙烷,亞硝胺) ERG指南:129 ERG指南分類:易燃液體(極性的/與水混溶的/有毒的) | |||
毒 性 危 害 |
接觸限值: | 中國MAC:未制定標準蘇聯MAC:30mg/m3 美國TWA:OSHA 25ppm;ACGIH 10ppm,36mg/m3 美國STEL:未制定標準 | ||
侵入途徑: | 吸入食入經皮吸收 | |||
毒性: | LD50:720mg/kg(大鼠經口) LC50:400ppm 6小時(大鼠吸入) 亞急性和慢性毒性人吸入10~30ppm,4小時/天,3天/周,無癥狀。致突變性微生物致突變:鼠傷寒沙門氏菌25μl/皿。微粒體致突變:鼠傷寒沙門氏菌3μl/皿。生殖毒性大鼠腹腔最低中毒劑量(TDLo):2250mg/kg(孕后1~15天用藥),對胎鼠心血管系統有影響。致癌性IARC致癌性評論:動物為陽性反應。 | |||
健康危害: | 吸入、攝入或經皮膚吸收對身體有害,其蒸氣或煙霧對眼睛、皮膚、粘膜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中毒表現有燒灼感、咳嗽、喘息、喉炎、氣短、頭痛、惡心和嘔吐。慢性影響:對肝有損害。 IARC評價:2B組,可疑致癌物,無人類資料,動物證據充分 NTP:可疑致癌物 IDLH:1000ppm;可疑人類致癌物嗅閾:4.85ppm OSHA:表Z—1空氣污染物健康危害(藍色):1 | |||
急 |
皮膚接觸: | 脫去污染的衣著,用流動清水沖洗。注意患者保暖并且保持安靜。吸入、食入或皮膚接觸該物質可引起遲發反應。確保醫務人員了解該物質相關的個體防護知識,注意自身防護。 | ||
眼睛接觸: | 立即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沖洗。 | |||
吸入: | 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必要時進行人工呼吸。就醫。如果呼吸困難,給予吸氧。 | |||
食入: | 誤服者給飲大量溫水,催吐,就醫。 | |||
防 |
工程控制: | 生產過程密閉,加強通風。 | ||
呼吸系統防護: | 空氣中濃度超標時,應該佩帶防毒面具。高濃度環境中,建議佩帶自給式呼吸器。 | |||
眼睛防護: |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 |||
防護服: | 穿工作服。 | |||
手防護: | 必要時戴防護手套。 | |||
其他: | 工作現場嚴禁吸煙。注意個人清潔衛生。 | |||
泄漏處置: | 疏散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污染區,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好防毒面具,穿一般消防防護服。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堵漏。噴水霧會減少蒸發,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間內的易燃性。用沙土或其它不燃性吸附劑混合吸收,然后收集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經稀釋的洗水放入廢水系統。如大量泄漏,利用圍堤收容,然后收集、轉移、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 法規信息: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化勞發[1992]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危險品規定[1996]勞部發423號)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3.3類高閃點易燃液體。 環境信息:防止空氣污染法:危害空氣污染物(篇1,條A,款112)。 EPA有害廢物代碼:U171。資源保護和回收法:款261,有毒物或無其他規定。應急計劃和社區知情權法:款304應報告量4.54kg。應急計劃和社區知情權法:款313表R最低應報告濃度0.1%。加州建議65:致癌物。有毒物質控制法:40CFR716.120(d)10。 |
2-硝基丙烷安全技術說明書
非售品
CAS:79-46-9
分子式:CH3CH(NO2)CH3
分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