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二氨基甲苯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2,6-二氨基甲苯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產品適用以 2-氯-6-硝基甲苯為原料,經還原、氨化二步反應合成得到的 2,6-二氨基甲苯。
分子式:C7H10N2
相對分子質量:122.1678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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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601-2002 化學試劑 標準滴定溶液的制備
GB/T 6679-2003 固體化工產品采樣通則
GB/T 6682-2008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GB/T 7531-2008 有機化工產品灼燒殘渣的測定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 75 號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3 要求
3.1 性能指標
2,6-二氨基甲苯應符合表1所規定的要求。
表1 性能指標
項 目 指 標
外觀 淡黃色至棕灰色結晶
純度(HPLC)/% ≥ 99.5
含量/% ≥ 98.5
水分(K.F)/% ≤ 0.5
熔程/℃ 104~106
灰分/% ≤ 0.5
3.2 凈含量
本產品包裝凈含量要求符合國家質檢總局令第75號《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4 試驗方法
4.1 警示
試驗方法規定的一些試驗過程,可能導致危險情況,操作者應采取適當的安全和防范措施。
4.2 一般規定
本標準所用的試劑和水,除特殊規定外,均為分析純和蒸餾水或同等純度的水。
4.3 外觀的測定
在自然光線下采用自然光目視評定。
4.4 純度(HPLC)的測定
4.4.1 方法提要
試樣經溶解處理,于高效液相色譜儀測得試樣純度(HPLC)。(HPLC指高效液相色譜儀)
4.4.2 試劑和溶液
4.4.2.1 乙腈(色譜純);
4.4.2.2 三乙胺;
4.4.2.3 磷酸;
4.4.2.4 10ml 三乙胺/L 水溶液(用稀磷酸調 pH=7.0);
4.4.2.5 本標準所涉及用水需符合 GB/T 6682-2008 中的一級水標準。
4.4.3 儀器設備
4.4.3.1 色譜儀:SHIMADZU LC-10AT VP 或其他同等精度的儀器;
4.4.3.2 玻璃過濾器;
4.4.3.3 色譜柱,CLC ODS C18 4.6mm×250mm 5μ m;
4.4.3.4 20μ L 微量進樣器。
4.4.4 分析步驟
4.4.4.1 流動相的配制:15%乙腈 85%(10mL 三乙胺/L 水溶液);
4.4.4.2 試樣配制及測定:稱取約 25mg 試樣用 10mL 流動相溶解,用 0.45μ m 微孔膜過濾,開啟儀器,待儀器穩定后進樣 10μ L,控制流速 1mL/min,柱溫 40℃,在 273 nm 波長下,用配制好的流動相,測得純度(HPLC)。
4.4.5 分析結果的表述
本方法所采用的面積歸一法,所得結果為面積百分比。所有主份的面積響應系數為1.0。
4.5 含量的測定(高氯酸滴定值)
4.5.1 方法提要:
高氯酸滴定測得試樣中氨基含量。
4.5.2 試劑和溶液
4.5.2.1 冰醋酸;
4.5.2.2 甲醇;
4.5.2.3 高氯酸:c(HClO4)=0.1 mol/L 標準滴定溶液,按 GB/T 601-2002 規定配制并標定。
4.5.3 儀器設備:
4.5.3.1 自動電位滴定儀;
4.5.3.2 指示電極,玻璃電極;
4.5.3.3 參比電極,內充飽和氯化鉀水溶液的甘汞電極;
4.5.3.4 實驗室常用儀器。
4.5.4 分析步驟量取約 50mL 冰醋酸,10mL 甲醇,于干燥的 250mL 錐形瓶中,準確稱取試樣 0.1g,(精確至 0.0002
g)于錐形瓶中,充分攪拌溶解,用高氯酸標準滴定溶液于電位滴定儀滴定至突躍,記錄標準溶液消耗體積(V),滴定時轉速控制 60 轉/分鐘。同時做空白滴定(V0)。
(注:本溶液使用前標定,標定高氯酸標準滴定溶液時的溫度,應與使用該標準溶液滴定時的溫度相同。)
4.5.5 分析結果的表述
含量 X 以(C7H10N2)質量百分數表示,按式(1)計算:
c(V-V0)×M/2
X=-----------------------×100............................ (1)
m×1000
式中:
c——高氯酸標準滴定溶液的實際濃度,mol/L;
V——試樣消耗高氯酸標準滴定溶液的體積,mL;
V0——空白消耗高氯酸標準滴定溶液的體積,mL;
M——2,6-二氨基甲苯摩爾質量,g/mol(M= 122.1678);
m——試樣質量,g。
4.5.6 允許差
取二次平行測定的算術平均值作為分析結果,兩次平行的絕對差值不得大于 0.5%。
4.6 水分的測定
4.6.1 方法提要
試樣中的水分與已知滴定度的卡爾·費休試劑進行定量反應。
4.6.2 儀器
ZKF-1 型水分測定儀,或同等精度儀器。
4.6.3 試劑
4.6.3.1 無吡啶卡爾·費休試劑;
4.6.3.2 無水甲醇;
4.6.3.3 冰醋酸。
4.6.4 卡爾·費休試劑的滴定度的標定
4.6.4.1 空白試驗
吸取 30mL 無水甲醇,10mL 冰醋酸于反應器蓋上瓶塞,接通電源,開啟電磁攪拌器,按“準備”鍵使儀器數值回到零點后,再用卡爾·費休試劑滴定甲醇/冰醋酸中的水,記下終點相應數值 V1。
4.6.4.2 標定
用 20μ L 微量注射器向反應器中加入 20μ L 純水,按“復位”鍵,再按“測定”鍵繼續測量。到達終點時,記錄下相應的數值 V2 。
4.6.4.3 滴定度的計算
卡爾·費休試劑的滴定度T按式(2)計算:
V2-V1
T=---------.................................. (2)
m
式中:
T——卡爾·費休試劑的滴定度,g/mL;
m——20μ L 純水的質量,g;
V1——空白滴定所消耗的卡爾·費休試劑的體積,mL;
V2——標定純水滴定所消耗的卡爾·費休試劑的體積,mL。
重復兩次,取其算術平均值作為該試劑的滴定度。
試劑的滴定度每天標定一次。
4.6.5 分析步驟
4.6.5.1 空白試驗
同 4.6.4.1(V3)
4.6.5.2 試樣中水分的測定
準確稱取試樣約 0.3g(精確至 0.0002g),加入(做完空白試驗的溶液中 V3),在攪拌下按“復位”鍵,再按“測定”鍵,繼續用卡爾·費休試劑滴定至終點(V4)。
4.6.6 計算
2,6-二氨基甲苯中水分質量百分數(W)按式(3)計算:
(V4-V3)×T
W=---------------×100............................. (3)
m
式中:
W——水分質量百分數,%;
V3——空白滴定卡爾·費休試劑之用量,mL;
V4——試樣滴定卡爾·費休試劑之用量,mL;
T——卡爾·費休試劑的滴定度,g/mL;
m——試樣的質量,g。
重復兩次,取其算術平均值為測定結果。
4.7 熔程的測定
4.7.1 方法提要
可視測試樣熔解過程。
4.7.2 儀器設備
Buchi B-540 熔點儀,或其他同等精度的儀器。
4.7.3 分析步驟
充分焙干碾碎的樣品,用自由落體法敲擊毛細管填裝樣品,填裝高度不小于 4mm 并使樣品填裝結實,
同一批號樣品保持高度一致。
測試方法參照 B-540 熔點儀操作規程。
4.7.4 允許差
二次平行測定結果的差值不得大于 0.5℃,取平均值。
4.8 灰分的測定
4.8.1 方法提要
試樣經炭化、高溫灼燒,使炭還原成灰,稱量。
4.8.2 測試方法
準確稱取試樣 5g(精確至 0.0002g)至已灼燒至恒重的坩堝中,按 GB 7531 方法測試,灼燒溫度750℃。
4.9 凈含量的測定
符合精度要求的衡器稱重。
5 檢驗規則
5.1 出廠檢驗
產品由公司檢測中心按照本標準的要求進行檢驗,公司應保證每批出廠的產品都符合本標準的要求,并附有質量檢驗證明書(檢驗報告單)。
5.2 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項目按表1要求進行全檢。有下列情況之一,應進行型式檢驗:
a) 更新關鍵生產工藝;
b) 主要原料有變化;
c) 停產后重新恢復生產;
d) 在正常情況下,每月進行一次型式檢驗;
e) 上級質量監督檢驗部門提出要求時。
5.3 組批
公司用相同材料,基本相同的生產條件,連續生產或同一班組生產的同一級別的產品為一批,每批產品不超過1.5噸。
5.4 抽樣
按GB/T 6679 的采樣方法,粉碎并充分混勻的物料在包裝過程中用勺或鏟,前、中、后分三次采集不少于200g的樣品,充分混勻后,留樣100g,注明名稱、批號、和日期,以備查驗,(保存期為發貨后二年)其余作當場檢驗用。
5.5 判定規則與復檢:
使用單位可按照本標準的規定,檢驗產品質量是否符合本標準要求,如有異議時可提出協商辦法。檢驗如有一項不符合標準要求時,則重新從包裝中選取總桶數25%的桶數采樣檢驗,檢驗結果如有一項仍不符合標準要求,則整批產品不能驗收。
6 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6.1 標志
生產廠名稱、地址、產品名稱、批號、包裝重量、凈含量和執行標準,或客戶指定的標志。
6.2 包裝
2,6-二氨基甲苯用紙板桶,內襯二層塑料袋,凈重25kg,或客戶指定的包裝。
6.3 運輸
產品運輸中應防止受熱、受潮和雨淋。
6.4 貯存
產品應貯存于陰涼、通風和干燥處,避免日曬。保質期一年。
7 安全
7.1 重要數據
a) 外觀:淡黃色至棕灰色結晶,遇空氣時變棕色;
b) 化學危險性:燃燒時,生成氮肥氧化物有毒煙霧;
c) 接觸途徑:該物質可通過吸入、經皮膚和食入吸收進體內;
d) 吸入危險性:20℃時蒸發可忽略不計,但擴散時可較快地達到空氣中顆粒物有害濃度;
e) 短期接觸的影響:該物質刺激眼睛、皮膚和呼吸道。該特質可能對血液有影響,導致形成正鐵血紅蛋白,需進行醫學觀察;
f) 長期或反復接觸的影響:反復或長期與皮膚接觸可能引起皮炎。反復或長期接觸可能引起皮膚過敏。
7.2 急救措施
a) 吸入:新鮮空氣,休息。必要時進行人工呼吸,給予醫療護理;
b) 皮膚接觸:脫去污染的衣服,沖洗,用大量清水沖洗皮膚或淋浴,并給予醫療護理;
c) 食入:漱口,大量水沖洗。給予醫療護理。
7.3 滅火劑
霧狀水,泡沫,干粉。
7.4 泄漏處置
d) 潤濕防止揚塵,小心收集殘留物,將泄漏物掃入可密閉容器中。然后轉移至安全處,不要讓該化學品進入環境;
e) 個人防護用具:適用于有害顆粒物 P2 過濾呼吸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