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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甲基-5-硝基咪唑質量檢測

                          規格:99%
                          包裝:25kg/桶
                          最小購量:1
                          CAS:88054-22-2
                          分子式:C4H5N3O2
                          分子量:127.1

                          2-甲基-5-硝基咪唑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2-甲基-5-硝基咪唑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2-甲基咪唑為原料,在濃硫酸和硫酸銨的作用下,與濃硝酸發生硝化反應制得的2-甲基-5-硝基咪唑。
                          分子式:C4H5N3O2
                          相對分子質量:127.10(按2016年國際相對原子質量)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 601 化學試劑 標準滴定溶液的制備
                          GB/T 602 化學試劑 雜質測定用標準溶液的制備
                          GB/T 6678 化工產品采樣規則
                          GB/T 6679 固體化工產品采樣通則
                          GB/T 6682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GB/T 8170 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5年版

                          3 要求
                          3.1 外觀
                          白色或微黃色粉末。
                          3.2 技術要求
                          應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技術指標
                          項 目 要 求
                          鑒別 本品的紅外光吸收圖譜應與對照的圖譜一致
                          熔點 250℃~255℃
                          干燥失重 ≤ 0.5%
                          硫酸鹽 ≤ 0.5%
                          2-甲基-5-硝基咪唑 98.0%~102.0%
                          4(5)-硝基咪唑 ≤ 0.5%
                          純度 單個未知雜質 ≤ 0.1%
                          總未知雜質 ≤ 0.2%

                          4 試驗方法
                          除非另有規定,在分析中僅用確認為分析純的試劑和符合GB/T 6682中規定的三級用水;標準溶液和
                          雜質的制備應按GB/T 601、GB/T 602的規定制備。
                          4.1 外觀
                          在自然光線下,采用目視測定。
                          4.2 鑒別
                          參照《中國藥典》2015版四部0402 紅外分光光度法執行。
                          4.3 熔點測定
                          參照《中國藥典》2015版四部0612 熔點測定法執行。
                          4.4 干燥失重
                          參照《中國藥典》2015版四部0831 干燥失重測定法執行。
                          4.5 硫酸鹽含量測定
                          4.5.1 試劑
                          4.5.1.1 稀鹽酸:取鹽酸 234ml 加水稀釋至 1000mL;
                          4.5.1.2 25%氯化鋇:取氯化鋇 25g,加水溶解,稀釋至 100mL。
                          4.5.2 標準溶液
                          標準硫酸鉀:稱取硫酸鉀0.181g,置1000mL量瓶中,加水適量使溶解并稀釋至刻度,搖勻,即得(每
                          1mL相當于100μg的硫酸根)。
                          4.5.3 儀器和設備
                          4.5.3.1 納氏比色管:50mL;
                          4.5.3.2 分析天平:精度為 0.0001g。
                          4.5.4 分析步驟
                          稱取供試品 0.1g,加水 20mL,加熱溶解,自然冷至室溫,濾過,用少量純化水洗濾渣 2 次-3 次,合并濾液與洗液,置 50mL 納氏比色管中,加水使成約 40mL,加稀鹽酸 2mL,搖勻,即得供試品溶液。另取 5mL 標準硫酸鉀溶液,置 50mL 納氏比色管中,加水使成約 40mL,加稀鹽酸 2mL,搖勻,即得對照溶液。
                          于供試品溶液與對照溶液中,分別加入 25%氯化鋇溶液 5mL,用水稀釋至 50mL,充分搖勻,放置 10min,同置黑色背景上,從比色管上方向下觀察,比較,即得。
                          4.5.5 結果與判定
                          供試品管的渾濁度淺于對照管的渾濁度,結果表示為“<0.5%”,判為符合規定;如供試品管的渾濁度大于對照管的渾濁度,結果表示為“>0.5%”,則判為不符合規定。
                          4.6 含量的測定
                          4.6.1 測定方法
                          參照《中國藥典》2015 年版四部 0512 高效液相色譜法執行。
                          4.6.2 測定條件
                          4.6.2.1 高效液相色譜法測定儀器和測定條件包括:
                          a) 分析天平:精度為 0.0001g;
                          b) 高效液相色譜儀:島津 20A 或其他色譜儀配紫外檢測器;
                          c) 檢測波長:309nm;
                          d) 色譜柱:C18(5μm)150mm×4.6mm;
                          e) 柱溫:25℃;
                          f)流速:1.0ml/min;
                          g)流動相:
                          甲醇:水 = 20:80;
                          h) 進樣體積:20µL
                          4.6.2.2 樣品處理
                          a) 樣品溶液配制:精密稱取20.0mg的樣品,加流動相溶解定容到100ml,過0.45µm濾膜待測;
                          b)對照品溶液配制:精密稱取20.0mg的2-甲基-5-硝基咪唑對照品,加流動相溶解定容到100ml,過
                          0.45um濾膜待測;
                          c) 標準溶液配制:精密稱取20.0mg的4(5)-硝基咪唑標準品,加流動相溶解定容到100mL,濃度為
                          0.2mg/mL;移取0.5mL該溶液,用流動相稀釋定容到100mL,使成濃度為0.001mg/mL的工作使用液, 過0.45µm濾膜待測。
                          4.6.3 系統適應性
                          精密吸取 2-甲基-5-硝基咪唑對照溶液 20μL;重復進樣 5 次,按主峰面積值計算,相對標準偏差(RSD)不應大于 2.0%。
                          4.6.4 分析步驟
                          待儀器穩定后,用微量注射器按照空白、標準溶液、雜質溶液、樣品溶液的順序將試樣注入色譜儀,記錄色譜圖和各組分的峰面積,記錄時間為主成分保留時間的 2 倍。
                          4.6.5 結果計算
                          4.6.5.1 2-甲基-5-硝基咪唑的含量
                          2-甲基-5-硝基咪唑的含量(以干燥品計),按式(1)計算:
                                     CR×η×AX
                          w=-------------------------×100%...........................(1)
                                    AR×CX×(1-w1)
                          式中:
                          CR——對照品的濃度;
                          η——2-甲基-5-硝基咪唑對照品的純度;
                          AX——為供試品的平均峰面積;
                          AR——對照品的峰面積;
                          CX——為供試品的濃度;
                          w1——樣品的干燥失重。
                          三次測定結果的相對標準偏差(RSD)應≤2.0%,取結果的平均值作為測定值。
                          4.6.5.2 4(5)-硝基咪唑的含量
                          4(5)-硝基咪唑的含量,按式(2)計算:
                                    CR'×η×AX'
                          w3=------------------------×100%.............................(2)
                                   AR ×'CX×200
                          式中:
                          CR'——4(5)-硝基咪唑標準品的濃度;
                          η——4(5)-硝基咪唑工作標準品的標示含量;
                          AX'——樣品溶液中 4(5)-硝基咪唑的平均峰面積;
                          AR '——對照溶液中 4(5)-硝基咪唑的平均峰面積;
                          CX——為供試品的濃度。
                          三次測定結果的相對標準偏差(RSD)應≤10%,取結果的平均值作為測定值。
                          4.6.5.3 單個未知雜質的含量
                          單個未知雜質的含量,按式(3)計算:
                                  Ai
                          w=----------×100%............................(3)
                                 ∑An
                          式中:
                          Ai——未知組分平均色譜峰面積;
                          ∑An ——各成份色譜峰面積之和。
                          三次測定結果的相對標準偏差(RSD)應≤10%,取結果的平均值作為測定值。
                          4.6.5.4 總未知雜質的含量
                          總未知雜質的含量,按式(4)計算:
                                 ∑Ai
                          w =----------×100%...........................(4)
                                 ∑An
                          式中:
                          ∑Ai——各單個未知雜質色譜峰面積之和;
                          ∑An——各成份色譜峰面積之和。
                          三次測定結果的相對標準偏差(RSD)應≤10%,取結果的平均值作為測定值。

                          5 檢驗規則
                          5.1 組批
                          同一規格原料、同一班次加工出來的產品為一批。
                          5.2 采樣方法
                          本標準規定的所有項目為常規試驗項目。
                          按 GB/T 6678 的規定確定采樣,采樣單元數見表 2。采樣時,用清潔適用的采樣器自包裝袋上方按一定角度斜插至料層深度的 3/4 處采樣,插入時,應槽口向下,把探子轉動兩三次,小心地把探子抽回,并注意抽回時應保持槽口向上,再將探子內物料倒入樣品容器內。將采得的樣品(不得少于 500 g)充分混勻后,以四分法縮分至不少于 200g,分裝于兩個清潔干燥的具塞廣口瓶中,密封。瓶上粘貼標簽,注明:生產廠名、產品名稱、型號、批號、采樣日期和采樣者姓名。一瓶用于檢驗,另一瓶密封保存一年備查。
                          表2 選取采樣單元數的規定
                          總體物料的單元數 選取的最少單元數
                          1~10   全部單元
                          11~49 11
                          50~64 12
                          65~81 13
                          82~101 14
                          102~125 15
                          126~151 16
                          152~181 17
                          182~216 18
                          217~254 19
                          255~296 20
                          297~343 21
                          344~394 22
                          395~450 23
                          461~512 24
                          5.3 檢驗
                          本標準第 3 章規定的所有項目均為出廠檢驗項目。應由本企業質量管理部門依據本標準進行檢驗,應保證所有出廠的 2-甲基-5-硝基咪唑都符合本標準的要求。
                          5.4 判定
                          采用 GB/T 8170 規定的修約值比較法判定檢驗結果是否符合標準。檢驗結果如有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應重新自兩倍量的包裝中采樣進行復驗,復驗結果即使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的要求時,則整批產品為不合格。
                          5.5 用戶驗收及仲裁
                          用戶有權按照本標準的規定對所收到的產品進行驗收,驗收時間在到貨一個月內進行。當供需雙方對產品的質量發生異議,需仲裁時,仲裁機構由雙方協商確定,仲裁方法 按本標準的各項規定。

                          6 標志、包裝、包裝、運輸和貯存
                          6.1 包裝上應有牢固清晰的標志標簽。標志應符合 GB/T 191 的規定。標簽內容包括:生產廠名、廠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凈含量、批號或生產日期、本標準編號。
                          6.2 每批出廠的 2-甲基-5-硝基咪唑都應附有質量證明書,內容包括:生產廠名、廠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凈含量、批號或生產日期、產品質量符合本標準的證明和本標準編號。
                          6.3 內包裝為雙層聚乙烯塑料袋,內袋兩層分別用捆扎繩扎緊,外包裝采用塑料編織袋,用縫包機縫合,縫線整齊,針距均勻,無漏縫和跳線現象,每袋凈重為 25kg±0.1kg,包裝時謹防異物污染。客戶若需其它包裝可協商確定。
                          6.4 運輸時,應小心輕放,防火、防曬、切勿損壞包裝。
                          6.5 產品應貯存于陰涼,干燥,通風的庫房內,疊放高度最高為 10 層。避免包裝破損、污染、受潮及與酸接觸。運輸時防止撞擊。
                          6.6 操作時須戴好防護眼鏡和橡皮手套等勞動保護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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