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鄰溴甲苯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對、鄰溴甲苯的分類與命名、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對、鄰溴甲苯(以下簡稱溴甲苯)。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605 化學試劑 色度測定通用方法
GB/T 2386 染料及染料中間體 水份的測定
GB/T 9722 化學試劑 氣相色譜法通則
3 分類與命名
3.1 對溴甲苯
結構式:
分子式:C7H7Br
3.2 鄰溴甲苯
結構式:
分子式:C7H7Br
4 要求
4.1 外觀
4.1.1 對溴甲苯無色或微黃色液體(溫度低于 28.3℃時,對溴甲苯為白色結晶)。
4.1.2 鄰溴甲苯無色透明液體。
4.2 指標
4.2.1 對溴甲苯的指標應符合表 1 要求,鄰溴甲苯指標應符合表 2 規定。
表 1 對溴甲苯指標
項 目 優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對溴甲苯含量,%≥ 99.90 99.70 99.00
鄰溴甲苯含量,%≤ 0.10 0.30 0.50
間溴甲苯含量,%≤ 0.05 0.10 0.30
二溴甲苯含量,%≤ 0.05 0.10 0.20
其他雜質含量,%≤ 0.05 0.10 0.20
水份含量, %≤ 0.10 0.10 0.20
表 2 鄰溴甲苯指標
項目 優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鄰溴甲苯含量,%≥ 99.90 99.70 99.00
對溴甲苯含量,%≤ 0.10 0.30 0.50
間溴甲苯含量,%≤ 0.05 0.10 0.30
二溴甲苯含量,%≤ 0.05 0.10 0.20
其他雜質含量,%≤ 0.05 0.10 0.20
水份含量, %≤ 0.10 0.10 0.20
5 試驗方法
5.1 外觀
采用目視測定。
5.2 對、鄰溴甲苯含量及其有機雜質含量的測定
5.2.1 方法提要
采用氣相色譜法,在玻璃毛細管柱上,分離對、鄰溴甲苯及有機雜質組分,經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
(FID)檢測,用峰面積歸一法定量。
5.2.2 儀器、裝置
——氣相色譜儀:儀器靈敏度及穩定性應符合 GB/T 9722 的規定;
——檢測器: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FID);
——數據處理機:滿量程 100mv,響應時間為 1s 的記錄器或有此功能的數據處理機和電子計算機;
——色譜柱:內徑 0.32mm,長度為(30~50)m 的玻璃毛細管柱;
——微量注射器:1.0µL。
5.2.3 色譜條件(視不同的儀器,選擇最佳的操作條件)
——柱溫:150℃;
——汽化溫度:210℃;
——檢測溫度:210℃;
——載氣流量(N2):(30~50)mL/min;
——燃燒氣流量(H2):(30~50)mL/min;
——助燃氣流量(空氣):(30~50)mL/min。
5.2.4 分析與計算
用 1µL 微量注射器吸進 0.2µL 樣品,用峰面積歸一法計算各組份含量。
5.3 水份含量的測定
按 GB/T 2386 的規定進行。
6 檢驗規則
6.1 檢驗分類
表1、2中所規定的全部項目為出廠檢驗項目。
6.2 檢驗
對、鄰溴甲苯由本企業質檢部門根據本標準要求對每批產品進行檢驗;并保證所有出廠產品都符合 本標準的要求。每批產品經檢驗后出廠應附有一定格式的質量證明書。
6.3 用戶驗收
使用單位有權按照本標準的各項規定對產品進行驗收,檢驗其是否符合本標準的要求。
6.4 復檢
如檢驗結果中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應重新采樣進行復驗。復驗結果仍有項目不符合本標 準要求,則該批不能通過驗收。
7 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7.1 標志
在包裝桶上標明產品名稱、商標、規格、數量、批號、生產廠名稱。
7.2 包裝
產品用內涂塑料鐵桶,每桶凈重 250kg。也可應用戶要求提供其他的包裝。
7.3 運輸
本產品為非危險品,在運輸時應注意防水,防直接暴曬。
7.4 貯存
本產品應貯存在干燥、通風的庫房內。貯存期為一年,期滿后應化驗合格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