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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雙甲基丙烯酸乙二醇酯質量檢測

                          非售品
                          CAS:97-90-5
                          分子式:
                          分子量:

                          二甲基丙烯酸乙二醇酯質量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二甲基丙烯酸乙二醇酯產品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簽、包裝、運輸、貯 存 。
                          本標準適用于以甲基丙烯酸甲酯和乙二醇為主要原料,采用酯交換工藝制備的二甲基丙烯酸乙二醇酯產品(簡稱EGDMA)。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3143 液體化學產品顏色測定法(Hazen 單位-鉑-鈷色號)
                          GB/T 6283 化工產品中水分含量的測定卡爾•費休法(通用法)
                          GB/T 6678 化工產品采樣總則
                          GB/T 6682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GB/T 14827 有機化工產品酸度、堿度的測定方法
                          GB 15258 化學品安全技術標簽編寫規定
                          3 要求
                          3.1 外觀
                          無色透明液體,無機械雜質。
                          3.2 性能
                          產品應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 1 二甲基丙烯酸乙二醇酯要求
                          4 試驗方法
                          4.1 試劑
                          本標準所用試劑和水,在沒有注明其它要求時,均指分析純試劑和 GB/T 6682 中規定的三級水。
                          4.2 酯含量測定
                          4.2.1 原理
                          試樣經氣化后通過色譜柱,使欲測的各組份分離,用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檢測。因為雜質含量很少 ,采用直接歸一法測定。
                          4.2.2 材料
                          項 目 指 標
                          酯含量,% ≥99.0
                          酸度(以 MAA 計,% ≤0.02
                          水分,% ≤0.02
                          色度,Hazen ≤20
                          a. 載氣:氮氣,純度≥99.95%;
                          b. 燃氣:氫氣,純度≥99.95%;
                          c. 助燃氣,空氣。
                          4.2.3 試劑
                          a. 甲醇,分析純
                          b. 甲基丙烯酸甲酯,分析純
                          c. 乙二醇,分析純
                          d. 二甲基丙烯酸乙二醇酯標樣,純度≥99.0%
                          4.2.4 色譜柱
                          固定液:DB-1
                          柱子:柱長 30m、內徑 0.45 mm 的彈性石英毛細管柱液膜厚度:2.55µm
                          4.2.5 儀器
                          a.氣相色譜儀(配有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
                          b. 微量注射器:1µL
                          c. 實驗室常用儀器
                          4.2.6 分析條件
                          氮氣柱后流量:3ml/min;
                          氫氣流量:30ml/min;
                          空氣流量:300ml/min;
                          初始柱溫:80℃;
                          初始柱溫保持時間: 3min;
                          終點柱溫:220℃;
                          終點柱溫保持時間:30 min;
                          升溫速率:15℃/ min;
                          檢測器溫度:250℃;
                          汽化室溫度:230℃;
                          進樣量:0.2µL;
                          在上面的分析條件下進行氣相色譜分析,得到色譜圖。然后由色譜工作站進行數據處理得到各組份的含量。
                          以上操作參數是典型的,可根據儀器的不同特點對給定操作參數做適當的調整,以期獲得最佳條件。
                          4.3 水分的測定
                          根據 GB/T 6283 卡爾-費休法測定水分。
                          4.4 酸度的測定
                          按照 GB/T 14827 有機化工產品酸度的測定方法測定。
                          4.5 色度的測定
                          按照 GB/T 3143 液體化學產品顏色測定辦法(Hazen 單位-鉑-鈷色號)測定。
                          5 檢驗規則
                          5.1 本標準所規定所有項目為出廠檢驗項目。
                          5.2 產品由公司質量檢驗部門進行檢驗,公司應保證所有出廠的產品符合本標準的要求。
                          5.3 使用單位有權按照本標準的規定對所收到的產品進行驗收。
                          5.4 每批出廠的產品應附有產品檢驗報告單。其內容包括:產品名稱、生產單位名稱、批號、檢驗日期、檢驗人、復核人、標準規定及檢驗結果等。
                          5.5 出廠檢驗按批進行,以 5 噸為一批。
                          5.6 抽樣
                          采樣按 GB/T 6678 有關規定進行。采樣總量不少于 100mL。樣品分裝于經過干燥處理的兩個采樣瓶中,貼上標簽,注明:產品名稱、批號、采樣日期和采樣者姓名,一瓶供檢驗,另一瓶保存備查。
                          5.7 檢驗結果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應重新自兩倍數量的包裝單元中采樣進行檢驗,重新檢驗的結果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則整批產品為不合格。
                          6 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6.1 標志
                          根據 GB15258 規定在產品外包裝上粘貼標簽,內容包括:產品名稱、生產單位名稱、地址、批號 等 。
                          6.2 包裝
                          產品用干燥清潔塑料桶包裝。每桶凈重 200kg。桶口應予密封,以防滲出或水滲入。
                          6.3 運輸
                          在運輸中應遮蓋、防潮、防曬、切勿倒置和猛烈撞擊。
                          6.4 貯存
                          本產品易聚合,應在 30℃以下貯存,防曬,防雨,隔離火源。
                          6.5 保質期
                          產品自生產之日起,保質期為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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