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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溴聯苯醚質量檢測

                          規格:99%
                          包裝:25kg/桶
                          最小購量:1
                          CAS:1163-19-5
                          分子式:C12Br10O
                          分子量:959.22

                          十溴二苯醚質量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十溴二苯醚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運輸及貯存。
                          本標準適于本公司生產的十溴二苯醚。
                          分子式:C12Br10O
                          相對分子量:959.17(按 2011 年國際相對原子量)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 601 化學試劑 標準滴定溶液的制備
                          GB/T 603 化學試劑 試驗方法中所用制劑及制品的制備
                          GB/T 5950-2008 建筑材料與非金屬礦產品白度測量方法
                          GB/T 6678 化工產品采樣總則
                          GB/T 6682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GB/T 8170 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
                          3 技術要求
                          十溴二苯醚應符合表 1 要求。
                                     優級品 一級品
                          外觀         白色粉末
                          白度,%      ≥ 95.0 94.0
                          溴含量,%    82.0~83.0
                          游離溴,mg/kg ≤ 10.0
                          熔點,℃     304.0~310.0
                          雜質,個 ≤     10 20
                          揮發份,% ≤    0.15 0.30
                          平均粒徑,μm  ≤ 5.0
                          4 試驗方法
                          4.1 通用要求
                          本標準所用試劑和水,在沒有注明其他要求時,均指分析純試劑和 GB/T 6682 中規定的三級水。試驗中所用標準滴定溶液,試劑在沒有注明其他要求時,均按 GB/T 601、GB/T 603 規定制備。
                          4.2 外觀的測定
                          在自然光線下目測。
                          4.3 白度的測定
                          4.3.1 儀器設備
                          4.3.1.1 智能數字白度儀:WSB-3A。
                          4.3.1.2 工作標準白板:應滿足 GB/T 5950-2008 第 6 章的要求。
                          4.3.2 測定方法
                          4.3.2.1 取一定量的試樣放入壓樣器中,壓制成表面平整、無紋理、無疵點、無污點的試樣板。每批產品需壓制 3 件試樣板。
                          4.3.2.2 按智能數字白度儀的使用說明預熱穩定儀器,調零,用工作白板調校儀器。將試樣板置于儀器上測定試樣的白度。
                          4.3.3 允許差
                          平行測定結果的絕對差值不大于0.5,取其算術平均值,并修約至小數點后一位為測定結果。
                          4.4 溴含量的測定
                          4.4.1 原理
                          試樣在含氫氧化鈉和過氧化氫吸收液的氧燃燒瓶中充氧燃燒,有機物中的碳和氫被氧化,鹵素轉化成鈉鹽。用目視滴定法測定試樣中溴的含量。
                          4.4.2 試劑
                          4.4.2.1 過氧化氫溶液:3 %。
                          4.4.2.2 氫氧化鈉溶液:c(NaOH) ≈0.5 mol/L。
                          4.4.2.3 硝酸溶液:c(HNO3) ≈0.5 mol/L 和 c(HNO3) ≈0.1 mol/L。
                          4.4.2.4 溴酚藍乙醇溶液指示劑:0.5 g/L。
                          4.4.2.5 乙醇溶液:95 %。
                          4.4.2.6 二苯偶氮碳酰肼乙醇溶液指示劑:15 g/L。
                          4.4.2.7 乙二醇:分析純。
                          4.4.2.8 硝酸汞標準溶液:c[1/2Hg(NO3)2]≈0.01 mol/L。
                          4.4.3 儀器
                          4.4.3.1 定量濾紙:剪成旗狀(約 2 cm 見方),尾寬 0.5 cm,長 2 cm。
                          4.4.3.2 燃燒瓶:500 mL 碘量瓶,在塞子上接約 500 mL 碘量瓶 1/2 高的玻璃棒,末端焊接 1mm 直徑
                          的鉑絲彎成螺旋狀,見圖 2。
                          圖 2 氧燃燒瓶
                          4.4.3.3 氧氣鋼瓶:500mL。
                          4.4.3.4 電子天平:分度值為 0.01 mg。
                          4.4.4 測定方法
                          4.4.4.1 稱取 0.006g~0.01g(精確至 0.01mg)樣品,置于剪好的濾紙中包好,然后加以折疊后夾在螺旋狀鉑絲中,露出尾部,以備引火。在氧燃燒瓶中加入 2 mL 氫氧化鈉溶液、10 mL 過氧化氫溶液,通入氧氣 1 min(流速 2 L/min),立即用橡皮塞塞住,將焊有鉑絲的碘量瓶磨口處用蒸餾水潤濕,(點燃前加 1 滴乙二醇助燃),點燃鉑絲上的濾紙尾部,然后迅速打開橡皮塞,將它放入瓶中用手壓緊燃燒,燃燒完畢后搖動燃燒瓶,使其充分吸收,水封瓶口,靜置 30 min 后,將瓶塞撥出,用蒸餾水沖洗燃燒瓶瓶口、瓶塞及內壁,煮沸破壞 H2O2,并濃縮至 5mL 左右。將燃燒瓶中溶液冷卻至室溫,加 5 滴溴酚藍乙醇溶液指示劑(0.5 g/L),用 0.5 mol/L 硝酸溶液滴定中和過量的堿,即溶液變至黃色后,用 0.5 mol/L氫氧化鈉溶液回滴至藍色,再加入 0.1 mol/L 硝酸溶液滴至微黃色,并過量(4~6)滴,加入 20mL95 %的乙醇,加 5 滴二苯偶氮碳酰肼乙醇溶液指示劑(15g/L),用 0.01 mol/L 的硝酸汞標準滴定溶液滴定至溶液由黃變紫紅色為止。以相同條件做空白試驗。
                          4.4.4.2 計算公式:
                          溴含量X1(%)按式(1)計算:
                                 c×(V1-V0)×0.0799×1000000
                          X=-----------------------------------×100............ (1)
                                               m
                          式中:
                          c —硝酸汞標準滴定溶液的濃度,mol/L;
                          V1 —消耗硝酸汞標準滴定溶液的體積,mL;
                          V0 —空白消耗硝酸汞標準滴定溶液的體積,mL;
                          m —試樣的質量,g;
                          0.0799—與1.00 mL硝酸汞標準滴定溶液c[1/2Hg(NO3)2]=1.000 mol/L相當的,以g表示的溴的質量。
                          4.4.5 允許差
                          平行測定結果的絕對差值不大于0.5%,取其算術平均值,并修約至小數點后一位為測定結果。
                          4.5 游離溴含量的測定
                          4.5.1 試劑
                          4.5.1.1 硫代硫酸鈉溶液:0.002mol/L。
                          配制:稱取 1.3g 硫代硫酸鈉溶入 2500mL 水中,放置一周后標定使用。
                          標定:吸取 0.002mol/L 的溴酸鉀基準溶液 10.00mL,加 0.5g 碘化鉀、5mL6mol/L 鹽酸溶液,以硫代硫酸鈉標準溶液滴定至淺黃色時,加 0.5%淀粉指示液 3mL 繼續滴定至溶液藍色恰好消失為終點。以相同條件做空白試驗。
                          硫代硫酸鈉標準溶液的濃度按式(2)計算:
                                  C1×V
                          C=------------…………………………………………(2)
                                V1-V0
                          式中:
                          C—硫代硫酸鈉標準溶液的濃度,mol/L;
                          C1—溴酸鉀基準溶液的濃度,mol/L ;
                          V —吸取溴酸鉀基準溶液的體積,mL;
                          V1—滴定耗用硫代硫酸鈉標準溶液的體積,mL;
                          V0—空白滴定耗用硫代硫酸鈉標準溶液的體積,mL。
                          4.5.1.2 溴代苯溶液: 分析純。
                          4.5.1.3 碘化鉀溶液:1%。
                          4.5.1.4 淀粉指示液:0.5%。
                          4.5.2 儀器
                          4.5.2.1 24 號標準錐形瓶:250mL。
                          4.5.2.2 24 號標準磨口空氣冷凝管。
                          4.5.3 測定方法
                          稱取2g樣品(精確至0.1mg),置于錐形瓶中,加入50mL溴代苯溶液,加10mL碘化鉀溶液和10mL淀粉指示液,裝上冷凝管后,在恒溫磁力加熱攪拌下攪拌至樣品全溶解,然后放在水溶液中冷卻10min,用硫代硫酸鈉標準溶液滴至溶液由藍色變為無色為終點。以相同條件做空白試驗。
                          4.5.4 結果計算
                          游離溴含量X2(mg/kg)按式(3)計算:
                                 c×(V1-V0)×0.0799×1000000
                          X=-----------------------------------×100............ (3)
                                               m
                          式中:
                          c —硫代硫酸鈉標準溶液的濃度,mol/L;
                          V1 —消耗硝酸汞標準滴定溶液的體積,mL;
                          V0 —空白耗用硫代硫酸鈉的體積,mL;
                          m —稱取樣品的質量,g;
                          0.0799—與1.00 mL硝酸汞標準滴定溶液c[1/2Hg(NO3)2]=1.000 mol/L相當的,以g表示的溴的質量。
                          4.6 熔點的測定
                          4.6.1 方法原理
                          加熱毛細管中的試樣,用儀器檢測到其相變過程或相變時透光率的變化而引起的電流波動,記錄當時的溫度,以確定熔點。
                          4.6.2 儀器設備
                          4.6.2.1 全自動熔點儀
                          量程應能滿足測試的熔點范圍。
                          4.6.2.2 毛細管
                          用硬玻璃制成,一端封閉的管,內徑為0.9mm~1.1mm;壁厚為0.10mm~0.15mm,毛細管的長度取決于所用儀器,裝好后,露出部分應為10mm~20mm。
                          4.6.2.3 干燥器
                          內存硅膠作為干燥劑。
                          4.6.3 試樣預處理
                          將試樣按加熱減量測定方法進行干燥,然后研磨成細粉,備用。
                          4.6.4 測定方法
                          將處理好的試樣裝進一端封閉的毛細管,直立,封閉端在下,另取一長約80cm的干燥玻璃管,直立于玻璃板上,將裝有試樣的毛細管在其中投落數次,直至毛細管內試樣緊縮至約為3mm高,至少3根。預設溫度為290℃,以約1.0℃/min的速率加熱試樣,測定初熔點。
                          4.6.5 允許差
                          平行測定結果的絕對差值不大于1.0℃,取其算術平均值,并修約至小數點后一位為測定結果。
                          4.7 雜質的測定
                          4.7.1 試劑
                          乙醇溶液:95%。
                          4.7.2 儀器:
                          4.7.2.1 燒杯:1000mL。
                          4.7.2.2 玻璃棒。
                          4.7.3 測定方法
                          稱取樣品50g,放入干凈的燒杯中,再加入酒精約150mL,用玻璃棒攪拌均勻后靜置沉淀10min后,目測燒杯底部的雜質數。
                          4.8 揮發份的測定
                          4.8.1 儀器
                          4.8.1.1 稱量瓶或坩堝。
                          4.8.1.2 烘箱。
                          4.8.1.3 電子天平:分度值為 0.01 mg。
                          4.8.2 測定方法
                          稱取樣品2g左右(精確至0.1mg),置于準確稱重的稱量瓶(或坩堝)中,在溫度(120±2)℃的烘箱中120min,取出后冷卻稱重,以兩次樣的重量差及樣品的重量計算出揮發份的含量。
                          4.8.3 結果計算
                          揮發份X3(%)按式(4)計算:
                                    m1-m2
                          X3=--------------×100 .......................... (4)
                                      m
                          式中:
                          m1—稱量瓶及試樣在干燥前的質量,g;
                           m2—稱量瓶及試樣在干燥后的質量,g;
                           m—試樣的質量,g。
                          4.9 平均粒徑的測定
                          4.9.1 儀器設備
                          激光粒徑分析儀:量程應滿足檢測的粒徑范圍。
                          4.9.2 分析步驟
                          將激光粒徑儀的試樣池中注入水至規定刻度,加入5滴分散劑乙醇,排凈氣泡,進行背景測試;然后,加入適量的試樣,超聲分散10 min,按照激光粒徑儀的操作步驟進行試樣測試,平行測定三次。
                          5 檢驗規則
                          5.1 組批
                          產品以同一批原料、同一條生產線生產、同一規格、混料后包裝完好的產品為一批,按批編號。每批產品數量(20~30)t,產品應由本公司質量檢驗部門按照本標準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每批出廠的
                          產品都應附有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并蓋章,報告內容主要有:產品名稱、生產日期、生產批號、檢驗依據、檢驗項目、結論。
                          5.2 檢驗分類
                          本標準的檢驗項目分為型式檢驗和出廠檢驗。本標準中的所有檢驗項目均為型式檢驗項目,其中外觀、白度、溴含量、游離溴含量、熔點為出廠檢驗項目。出廠檢驗項目每批必檢。型式檢驗項目兩個月進行一次。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 合同規定;
                          b) 工藝有重大改變時或大修后恢復生產;
                          c) 原料來源有變化時;
                          d) 國家質量監督部門提出時。
                          5.3 抽樣
                          按 GB/T 6678 確定取樣單元數。采樣時,將采樣器自包裝袋的上方插入至料層深度的四分之三處取樣。將所取的試樣混勻,用四分法縮分至500g,分裝入兩個清潔、干燥的試樣袋中,密封,粘貼標簽,注明名稱、等級、批號、取樣日期和取樣人姓名,一袋由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另一袋保存一個月備查。
                          5.4 判定規則
                          如果檢驗結果均符合本標準要求(或合同要求),則該批產品判為合格;如果檢驗結果有一項或以上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或合同要求)時,應重新加倍取樣進行復檢,復檢結果若所有項目均符合本標準要求(或合同要求),則該批產品判為合格,若復檢結果仍有一項或以上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或合同要求),則該批產品判為不合格。
                          5.5 仲裁
                          當供需雙方對產品質量發生異議時,由國家法定檢測單位按照本標準的規定進行仲裁。
                          5.6 檢驗結果
                          檢驗結果按 GB/T 8170中修約值比較法進行。
                          6 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6.1 標志
                          包裝袋上應有牢固的標志,內容包括:生產廠名稱、廠址、產品名稱、等級、生產日期、保質期、批號、凈含量、產品標準號及其商標,并印有 GB/T 191中規定的圖6“怕雨”標志。
                          6.2 包裝
                          本產品用帶內襯的紙塑包裝,每袋凈含量25kg(或按客戶要求包裝)。
                          6.3 運輸
                          本產品在運輸過程中防止受潮、雨淋和破袋。
                          6.4 貯存
                          本產品應貯存在干燥庫房內,防止雨淋和日曬。產品自生產之日起貯存期為36個月,超過貯存期,經檢驗合格后亦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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