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質量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的要求,試驗方法以及標志、標簽,包裝、運輸、貯存,驗收期。
本標準適用于由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及其生產中產生的雜質組成的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6678—2003 化工產品采樣總則
GB/T 6679—2003 固體化工產品采樣通則
GB/T 6682—2008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ISO 3696:1987,MOD)
GB/T 8170—2008 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
3 要求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外觀為白色至微黃色粉狀物,無可見外來雜質。其它項目指標應符合表1 要求。
質量分數/% ≥ 98.0 96.0
干燥減量/% ≤ 1.0 ——
丙酮不溶物/% ≤ 0.5 ——
a 正常生產時,丙酮不溶物、加熱減量每六個月進行一次。
4 試驗方法
安全提示:使用本標準的人員應有實驗室工作的實踐經驗。本標準并未指出所有的安全問題。使用者有責任采取適當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證符合國家有關法規的規定。
4.1 一般規定
本標準所用試劑和水在沒有注明其他要求時,均指分析純試劑和 GB/T 6682—2008 中規定的三級水。檢驗結果的判定按 GB/T 8170—2008 中 4.3.3 修約值比較法進行。
4.2 抽樣
按 GB/T 6678—2003 、 GB/T 6679—2003 中規定方法進行。用隨機法確定采樣的包裝件,最終抽樣量不少于 100 g 。
4.3 鑒別試驗
本鑒別試驗可與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質量分數的測定同時進行。在相同的色譜操作條件下,試樣溶液中某一色譜峰的保留時間與標樣溶液中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色譜峰的保留時間,其相對差值應在 1.5% 以內。
4.4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質量分數的測定
4.4.1 方法提要
采用反相高效液相色譜外標法。試樣用甲醇溶解,以甲醇溶液為流動相,使用 C18 為填充物的不銹鋼柱和紫外檢測器,對試樣中的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進行高效液相色譜分離和測定。
4.4.2 試劑和溶液
甲醇:HPLC 級;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標樣:已知質量分數,≥ 99.0% 。
4.4.3 儀器
高效液相色譜儀:具可調波長紫外檢測器;
色譜數據處理機;
色譜柱:150 mm × 4.6 mm (id) 不銹鋼柱,內裝 5 μm 化學鍵合 C18 填充物;
過濾器:濾膜孔徑約 0.45 μm ;
微量進樣器:50 μL ;
定量進樣管:5 μL ;
超聲波清洗器。
4.4.4 高效液相色譜操作條件
流動相:ψ(甲醇+水) = 60+40 ,經濾膜過濾,并進行脫氣;
流量:1.0 mL/min ;
柱溫:30 ℃ ;
檢測波長:254 nm ;
進樣體積: 25 μL ;
保留時間: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約 3.9 min。
上述操作參數是典型的,可根據不同儀器特點,對給定操作參數作適當調整,以期獲得最佳效果。
4.4.5 測定步驟
4.4.5.1 標樣溶液的配制
稱取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標樣約 50 mg ,精確到 0.2 mg ,置于 50 mL 容量瓶中,用甲醇溶解、定容。經 0.45 μm 孔徑濾膜過濾,濾液為標樣溶液。
4.4.5.2 試樣溶液的配制
稱取含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約 50 mg 試樣,精確到 0.2 mg ,置于 50 mL 容量瓶中,用甲醇溶解、定容。經 0.45 μm 孔徑濾膜過濾,濾液為試樣溶液。
4.4.5.3 測定
在上述操作條件下,待儀器穩定后,連續注入數針標樣溶液,計算各針相對響應值,待相鄰兩針的相對響應值變化小于 1% ,按標樣溶液、試樣溶液、試樣溶液、標樣溶液的順序進行測定。
4.4.6 計算
將測得的兩針試樣溶液以及試樣前后兩針標樣溶液中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峰面積分別進行平均。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質量分數按式(1)計算:
A2×m1×ω
ω1=-----------------..................... (1)
A1×m2
式中:
ω1——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質量分數,數值以 % 表示;
A2 —— 試樣溶液中,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峰面積的平均值;
m1 ——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標樣質量的數值,單位為克(g);
ω —— 標樣中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的質量分數,數值以 % 表示;
A1 —— 標樣溶液中,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峰面積的平均值;
m2 —— 試樣質量的數值,單位為克(g)。
4.4.7 允許差
兩次平行測定結果之差,應不大于 1.0% ,取其算術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
4.5 干燥減量的測定
4.5.1 儀器
烘箱:(105±2)℃ ;
稱量瓶:內徑 50 mm ,高 20 mm ;
干燥器。
4.5.2 測定步驟
將稱量瓶放入烘箱中在 105 ℃ 下烘 1 h ,取出置于干燥器內冷卻至室溫,稱量,精確到 0.2 mg ,重復上述步驟,直至稱量瓶恒重為止。稱取 10 g 試樣,精確到 10 mg ,置于稱量瓶內,鋪開,將稱量瓶放入烘箱中,不加蓋,在 105 ℃ 下烘 2 h ,加蓋后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卻至室溫,稱量,精確到 0.2 mg 。
4.5.3 計算
試樣中干燥減量質量分數以 ω2 計,數值以 % 表示。按式(2)計算:
m3-m4
ω3=--------------................... (2)
m5
式中:
m3 —— 試樣和稱量瓶烘干前的質量,單位為克(g);
m4 —— 試樣和稱量瓶烘干后的質量,單位為克(g);
m5 —— 試樣的質量,單位為克(g)。
4.6 丙酮不溶物的測定
4.6.1 試劑
丙酮:分析純
4.6.2 儀器
標準具塞磨口錐形燒瓶:250 mL ,帶配套的冷凝器;
玻璃砂芯坩堝:3 號;
吸濾瓶:500 mL ;
烘箱:(110±2)℃。
4.6.3 測定步驟
稱取試樣 10 g ,精確到 10 mg ,置于 250 mL 干燥的錐形瓶中,加入 60 mL 丙酮,加熱回流直至所有的可溶物溶解。立即通過已恒重(精確到 0.2 mg)的坩堝過濾溶液,再用 60 mL 丙酮分三次洗滌錐形瓶,并抽濾。將坩堝置于 110 ℃ 烘箱中干燥 30 min ,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卻至室溫,稱量,精確到 0.2 mg 。
4.6.4 計算
試樣中丙酮不溶物以質量分數 ω3 計,數值以 % 表示。按式(3)計算:
m6-m7
ω3=--------------................... (3)
m8
式中:
m6 —— 干燥后坩堝與丙酮不溶物的質量,單位為克(g);
m7 —— 恒重后坩堝的質量,單位為克(g);
m8 —— 試樣的質量,單位為克(g)。
5 產品的檢驗與驗收
5.1 質量證明書
出廠的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應由生產企業的質量監督部門進行檢驗,應保證所有出廠的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符合本標準的要求。每批出廠的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應附有質量證明書,內容包括:生產企業名稱、產品名稱、規格、生產日期或批號、產品執行標準號。
5.2 顧客權利
用戶有權按本標準規定對收到的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進行檢驗,檢驗其質量是否符合本標準的要求。
5.3 判定依據
如果檢驗結果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應重新加倍在包裝單元中抽取有代表性的樣品進行復檢,復檢結果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則整批產品為不合格。
5.4 仲裁
當供需雙方對產品質量發生異議時,應由有資質的檢驗機構仲裁檢驗。
6 標志、標簽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包裝袋(桶)上應有牢固清晰的標志,內容包括:生產企業名稱、地址、產品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或批號、產品執行標準號。
7 包裝、運輸、貯存
7.1 包裝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宜用內襯黑色塑料袋的紙板桶或編織袋包裝。每件凈含量不宜超過 100kg 。
7.2 運輸、貯存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貯存在密封的容器中,并置于有通風裝置的干燥倉庫內。運輸時嚴防潮濕和日曬,避免與皮膚、眼睛接觸,防止由口鼻吸入。
8 驗收期
在規定的貯運條件下,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的驗收期為三個月。從交貨之日起,在三個月內完成產品的質量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