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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質量檢測

                          規格:99%
                          包裝:25kg/桶
                          最小購量:1
                          CAS:36315-01-2
                          分子式:C6H9N3O2
                          分子量:155.16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質量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的要求,試驗方法以及標志、標簽,包裝、運輸、貯存,驗收期。
                          本標準適用于由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及其生產中產生的雜質組成的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6678—2003 化工產品采樣總則
                          GB/T 6679—2003 固體化工產品采樣通則
                          GB/T 6682—2008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ISO 3696:1987,MOD)
                          GB/T 8170—2008 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
                          3 要求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外觀為白色至微黃色粉狀物,無可見外來雜質。其它項目指標應符合表1 要求。
                          質量分數/%   ≥ 98.0 96.0
                          干燥減量/%   ≤ 1.0   ——
                          丙酮不溶物/% ≤ 0.5   ——
                          a 正常生產時,丙酮不溶物、加熱減量每六個月進行一次。
                          4 試驗方法
                          安全提示:使用本標準的人員應有實驗室工作的實踐經驗。本標準并未指出所有的安全問題。使用者有責任采取適當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證符合國家有關法規的規定。
                          4.1 一般規定
                          本標準所用試劑和水在沒有注明其他要求時,均指分析純試劑和 GB/T 6682—2008 中規定的三級水。檢驗結果的判定按 GB/T 8170—2008 中 4.3.3 修約值比較法進行。
                          4.2 抽樣
                          按 GB/T 6678—2003 、 GB/T 6679—2003 中規定方法進行。用隨機法確定采樣的包裝件,最終抽樣量不少于 100 g 。
                          4.3 鑒別試驗
                          本鑒別試驗可與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質量分數的測定同時進行。在相同的色譜操作條件下,試樣溶液中某一色譜峰的保留時間與標樣溶液中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色譜峰的保留時間,其相對差值應在 1.5% 以內。
                          4.4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質量分數的測定
                          4.4.1 方法提要
                          采用反相高效液相色譜外標法。試樣用甲醇溶解,以甲醇溶液為流動相,使用 C18 為填充物的不銹鋼柱和紫外檢測器,對試樣中的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進行高效液相色譜分離和測定。
                          4.4.2 試劑和溶液
                          甲醇:HPLC 級;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標樣:已知質量分數,≥ 99.0% 。
                          4.4.3 儀器
                          高效液相色譜儀:具可調波長紫外檢測器;
                          色譜數據處理機;
                          色譜柱:150 mm × 4.6 mm (id) 不銹鋼柱,內裝 5 μm 化學鍵合 C18 填充物;
                          過濾器:濾膜孔徑約 0.45 μm ;
                          微量進樣器:50 μL ;
                          定量進樣管:5 μL ;
                          超聲波清洗器。
                          4.4.4 高效液相色譜操作條件
                          流動相:ψ(甲醇+水) = 60+40 ,經濾膜過濾,并進行脫氣;
                          流量:1.0 mL/min ;
                          柱溫:30 ℃ ;
                          檢測波長:254 nm ;
                          進樣體積: 25 μL ;
                          保留時間: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約 3.9 min。
                          上述操作參數是典型的,可根據不同儀器特點,對給定操作參數作適當調整,以期獲得最佳效果。
                          4.4.5 測定步驟
                          4.4.5.1 標樣溶液的配制
                          稱取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標樣約 50 mg ,精確到 0.2 mg ,置于 50 mL 容量瓶中,用甲醇溶解、定容。經 0.45 μm 孔徑濾膜過濾,濾液為標樣溶液。
                          4.4.5.2 試樣溶液的配制
                          稱取含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約 50 mg 試樣,精確到 0.2 mg ,置于 50 mL 容量瓶中,用甲醇溶解、定容。經 0.45 μm 孔徑濾膜過濾,濾液為試樣溶液。
                          4.4.5.3 測定
                          在上述操作條件下,待儀器穩定后,連續注入數針標樣溶液,計算各針相對響應值,待相鄰兩針的相對響應值變化小于 1% ,按標樣溶液、試樣溶液、試樣溶液、標樣溶液的順序進行測定。
                          4.4.6 計算
                          將測得的兩針試樣溶液以及試樣前后兩針標樣溶液中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峰面積分別進行平均。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質量分數按式(1)計算:

                               A2×m1×ω
                          ω1=-----------------..................... (1)
                                  A1×m2
                          式中:
                          ω1——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質量分數,數值以 % 表示;
                          A2 —— 試樣溶液中,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峰面積的平均值;
                          m1 ——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標樣質量的數值,單位為克(g);
                          ω —— 標樣中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的質量分數,數值以 % 表示;
                          A1 —— 標樣溶液中,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峰面積的平均值;
                          m2 —— 試樣質量的數值,單位為克(g)。
                          4.4.7 允許差
                          兩次平行測定結果之差,應不大于 1.0% ,取其算術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
                          4.5 干燥減量的測定
                          4.5.1 儀器
                          烘箱:(105±2)℃ ;
                          稱量瓶:內徑 50 mm ,高 20 mm ;
                          干燥器。
                          4.5.2 測定步驟
                          將稱量瓶放入烘箱中在 105 ℃ 下烘 1 h ,取出置于干燥器內冷卻至室溫,稱量,精確到 0.2 mg ,重復上述步驟,直至稱量瓶恒重為止。稱取 10 g 試樣,精確到 10 mg ,置于稱量瓶內,鋪開,將稱量瓶放入烘箱中,不加蓋,在 105 ℃ 下烘 2 h ,加蓋后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卻至室溫,稱量,精確到 0.2 mg 。
                          4.5.3 計算
                          試樣中干燥減量質量分數以 ω2 計,數值以 % 表示。按式(2)計算:
                                    m3-m4
                          ω3=--------------................... (2)
                                      m5
                          式中:
                          m3 —— 試樣和稱量瓶烘干前的質量,單位為克(g);
                          m4 —— 試樣和稱量瓶烘干后的質量,單位為克(g);
                          m5 —— 試樣的質量,單位為克(g)。
                          4.6 丙酮不溶物的測定
                          4.6.1 試劑
                          丙酮:分析純
                          4.6.2 儀器
                          標準具塞磨口錐形燒瓶:250 mL ,帶配套的冷凝器;
                          玻璃砂芯坩堝:3 號;
                          吸濾瓶:500 mL ;
                          烘箱:(110±2)℃。
                          4.6.3 測定步驟
                          稱取試樣 10 g ,精確到 10 mg ,置于 250 mL 干燥的錐形瓶中,加入 60 mL 丙酮,加熱回流直至所有的可溶物溶解。立即通過已恒重(精確到 0.2 mg)的坩堝過濾溶液,再用 60 mL 丙酮分三次洗滌錐形瓶,并抽濾。將坩堝置于 110 ℃ 烘箱中干燥 30 min ,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卻至室溫,稱量,精確到 0.2 mg 。
                          4.6.4 計算
                          試樣中丙酮不溶物以質量分數 ω3 計,數值以 % 表示。按式(3)計算:
                                    m6-m7
                          ω3=--------------................... (3)
                                      m8
                          式中:
                          m6 —— 干燥后坩堝與丙酮不溶物的質量,單位為克(g);
                          m7 —— 恒重后坩堝的質量,單位為克(g);
                          m8 —— 試樣的質量,單位為克(g)。
                          5 產品的檢驗與驗收
                          5.1 質量證明書
                          出廠的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應由生產企業的質量監督部門進行檢驗,應保證所有出廠的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符合本標準的要求。每批出廠的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應附有質量證明書,內容包括:生產企業名稱、產品名稱、規格、生產日期或批號、產品執行標準號。
                          5.2 顧客權利
                          用戶有權按本標準規定對收到的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進行檢驗,檢驗其質量是否符合本標準的要求。
                          5.3 判定依據
                          如果檢驗結果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應重新加倍在包裝單元中抽取有代表性的樣品進行復檢,復檢結果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則整批產品為不合格。
                          5.4 仲裁
                          當供需雙方對產品質量發生異議時,應由有資質的檢驗機構仲裁檢驗。
                          6 標志、標簽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包裝袋(桶)上應有牢固清晰的標志,內容包括:生產企業名稱、地址、產品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或批號、產品執行標準號。
                          7 包裝、運輸、貯存
                          7.1 包裝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宜用內襯黑色塑料袋的紙板桶或編織袋包裝。每件凈含量不宜超過 100kg 。
                          7.2 運輸、貯存
                          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貯存在密封的容器中,并置于有通風裝置的干燥倉庫內。運輸時嚴防潮濕和日曬,避免與皮膚、眼睛接觸,防止由口鼻吸入。
                          8 驗收期
                          在規定的貯運條件下,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的驗收期為三個月。從交貨之日起,在三個月內完成產品的質量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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