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氯乙酸安全技術說明書 | ||||
標
識 |
中文名: | 三氯乙酸;三氯醋酸 | ||
英文名: | Trichloroacetic acid | |||
分子式: | C2HCl3O2 | 分子量: | 163.4 | |
結構式: | ||||
CAS號: | 76-03-9 | RTECS號: | AJ7875000 | |
HS編碼: | UN編號: | 1839 | ||
危險貨物編號: | 81606 | IMDG規則頁碼: | 8239 | |
理 |
外觀與性狀: | 無色結晶,有刺激性氣味,易潮解。 | ||
主要用途: | 用于有機合成和制醫藥、化學試劑、殺蟲劑。 | |||
熔點: | 57.5 | 沸點: | 197.5 | |
相對密度(水=1): | 1.63 | 相對密度(空氣=1): | 無資料 | |
飽和蒸汽壓(kPa): | 0.13/51℃ | 溶解性: | 溶于水、乙醇、乙醚。 | |
臨界溫度(℃): | 臨界壓力(MPa): | |||
燃燒熱(kj/mol): | 387.9 | |||
燃 燒 爆 炸 危 險 性 |
避免接觸的條件: | |||
燃燒性: | 可燃 | 建規火險分級: | 丙 | |
閃點(℃): | >110 | 自燃溫度(℃): | 無資料 | |
爆炸下限(V%): | 無資料 | 爆炸上限(V%): | 無資料 | |
危險特性: | 不易燃燒。受高熱分解產生有毒的腐蝕性氣體。具有較強的腐蝕性。 | |||
燃燒(分解)產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氫。 | 穩定性: | 穩定 | |
禁忌物: | 強氧化劑、強堿。 | 聚合危害: | 不能出現 | |
滅火方法: | 霧狀水、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 |||
包 裝 儲 運 |
危險性類別: | 第8.1類酸性腐蝕品 |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 20 |
包裝類別: | Ⅱ | |||
儲運注意事項: | 儲存于陰涼、通風倉間內。遠離火種、熱源。保持容器密封。應與氧化劑、堿類分開存放。分裝和搬運作業要注意個人防護。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 廢棄:處置前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廢物儲存參見“儲運注意事項”。用控制焚燒法處置。溶于易燃溶劑或與燃料混合后,再焚燒。焚燒爐排出的氣體要通過洗滌器除去。或安全掩埋法處置。 包裝方法: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木板箱;耐酸壇、陶瓷罐外木箱或半花格箱;玻璃瓶、塑料桶外木板箱或半花格箱。 | |||
毒 性 危 害 |
接觸限值: | 中國MAC:未制定標準蘇聯MAC:5mg/m3 美國TWA:ACGIH 1ppm,6.7mg/m3 美國STEL:未制定標準 | ||
侵入途徑: | 吸入食入經皮吸收 | |||
毒性: | 屬低毒類 LD50:3300mg/kg(大鼠經口) LC50: | |||
健康危害: | 吸入本品粉塵對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可引起咳嗽、胸痛和中樞神經系統抑制。眼直接接觸可造成嚴重損害,重者可導致失明。皮膚接觸可致化學性灼傷。口服灼傷口腔和消化道,出現劇烈腹痛、嘔吐和虛脫。 | |||
急 |
皮膚接觸: | 脫去污染的衣著,立即用水沖洗至少15分鐘。若有灼傷,就醫治療。 | ||
眼睛接觸: | 立即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 |||
吸入: |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必要時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 |||
食入: | 誤服者立即漱口,給飲牛奶或蛋清。就醫。 | |||
防 |
工程控制: | 密閉操作,局部排風。 | ||
呼吸系統防護: | 空氣中濃度超標時,應該佩帶防毒口罩。必要時佩帶自給式呼吸器。 | |||
眼睛防護: |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 |||
防護服: | 穿工作服(防腐材料制作)。 | |||
手防護: | 戴橡皮手套。 | |||
其他: | 工作后,淋浴更衣。注意個人清潔衛生。 | |||
泄漏處置: | 隔離泄漏污染區,周圍設警告標志,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學防護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將地面灑上蘇打灰,然后用大量水沖洗,經稀釋的洗水放入廢水系統。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 法規信息: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化勞發[1992]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危險品規定[1996]勞部發423號)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8.1類酸性腐蝕品。 |
三氯乙酸安全技術說明書
規格:99%
包裝:25kg/桶
最小購量:1
CAS:76-03-9
分子式:C2HCl3O2
分子量:16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