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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異丁醛安全技術說明書

                          非售品
                          CAS:78-84-2
                          分子式:C4H8O
                          分子量:72.11

                          異丁醛  

                           

                          中文名: 異丁醛  
                          英文名: Isobutylaldehyde 
                          分子式: CHO   分子量: 72.11  
                          結構式:
                          CAS號: 78-84-2   RTECS號: NQ4025000  
                          HS編碼:   UN編號: 2045  
                          危險貨物編號: 31023   IMDG規則頁碼: 3130  




                          外觀與性狀: 無色透明液體,有較強的刺激性氣味。  
                          主要用途: 用于制造硫化促進劑和防老劑、異丁酸等。  
                          熔點: -65 沸點: 64
                          相對密度(水=1): 0.79  相對密度(空氣=1): 2.48 
                          飽和蒸汽壓(kPa): 15.3/20℃  溶解性: 微溶于水,溶于苯、乙醇、乙醚、氯仿。 
                          臨界溫度(℃):   臨界壓力(MPa):  
                          燃燒熱(kj/mol): 2494.6  






                          避免接觸的條件: 受熱。  
                          燃燒性: 易燃   建規火險分級: 甲  
                          閃點(℃): <-15   自燃溫度(℃): 165  
                          爆炸下限(V%): 1.0   爆炸上限(V%): 12.0  
                          危險特性: 其蒸氣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極易燃燒爆炸。與氧化劑能發生強烈反應。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引著回燃。若遇高熱,容器內壓增大,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  
                          燃燒(分解)產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穩定性: 穩定  
                          禁忌物: 強氧化劑、強還原劑、強堿、氧。   聚合危害: 能發生  
                          滅火方法: 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滅火無效。  



                          危險性類別: 第3.1類低閃點易燃液體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7  
                          包裝類別: Ⅱ  
                          儲運注意事項: 儲存于陰涼、通風倉間內。遠離火種、熱源。倉溫不宜超過30℃。防止陽光直射。包裝要求密封,不可與空氣接觸。不宜大量或久存。應與氧化劑分開存放。儲存間內的照明、通風等設施應采用防爆型,開關設在倉外。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罐儲時要有防火防爆技術措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灌裝時應注意流速(不超過3m/s),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 廢棄:處置前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廢物儲存參見“儲運注意事項”。用控制焚燒法處置。 包裝方法:小開口鋼桶;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木板箱;安瓿瓶外木板箱。  



                          接觸限值: 中國MAC:未制定標準蘇聯MAC:未制定標準美國TWA:未制定標準美國STEL:未制定標準檢測方法:熱解吸-氣相色譜法  
                          侵入途徑: 吸入食入經皮吸收  
                          毒性: LD50:2810mg/kg(大鼠經口);7130mg/kg(兔經皮) LC50:39500mg/m32小時(小鼠吸入) 該物質對環境可能有危害,建議不要讓其進入環境。  
                          健康危害: 低濃度對眼、鼻和呼吸道有輕微刺激作用;高濃度吸入有麻醉作用。有致敏性。  



                          皮膚接觸: 脫去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及清水徹底沖洗。  
                          眼睛接觸: 立即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至少15分鐘。  
                          吸入: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必要時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 誤服者給飲大量溫水,催吐,就醫。  




                          工程控制: 密閉操作,全面排風。  
                          呼吸系統防護: 高濃度環境中,佩帶防毒面具。  
                          眼睛防護: 一般不需特殊防護,高濃度接觸時可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防護服: 穿相應的防護服。  
                          手防護: 戴防護手套。  
                          其他: 工作現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后,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泄漏處置: 疏散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污染區,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護服。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堵漏。噴水霧會減少蒸發,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間內的易燃性。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然后收集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經稀釋的洗水放入廢水系統。如大量泄漏,利用圍堤收容,然后收集、轉移、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 法規信息: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化勞發[1992]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危險品規定[1996]勞部發423號)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3.1類低閃點易燃液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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