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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鄰硝基甲苯安全技術說明書

                          規格:99%
                          包裝:180kg/桶
                          最小購量:1
                          CAS:88-72-2
                          分子式:C7H7NO2
                          分子量:137.14

                          2-硝基甲苯;鄰硝基甲苯  

                           

                          中文名: 2-硝基甲苯;鄰硝基甲苯  
                          英文名: 2-Nitrotoluene;o-Nitrotoluene 
                          分子式: CHNO   分子量: 137.14  
                          結構式:
                          CAS號: 88-72-2   RTECS號: XT3150000  
                          HS編碼:   UN編號: 1664  
                          危險貨物編號: 61058   IMDG規則頁碼: 6211  




                          外觀與性狀: 微黃色液體。  
                          主要用途: 用于各種染料合成。  
                          熔點: -4.1 沸點: 222.3
                          相對密度(水=1): 1.16  相對密度(空氣=1): 4.72 
                          飽和蒸汽壓(kPa): 0.13/50℃  溶解性: 不溶于水,可混溶于醇、醚。 
                          臨界溫度(℃):   臨界壓力(MPa): 折射率:1.5472  
                          燃燒熱(kj/mol): 119.6  






                          避免接觸的條件:  
                          燃燒性: 可燃   建規火險分級:  
                          閃點(℃): 106   自燃溫度(℃): 305  
                          爆炸下限(V%): 2.2   爆炸上限(V%): 無資料  
                          危險特性: 遇明火、高熱或與氧化劑接觸,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受高熱分解放出有毒的氣體。  
                          燃燒(分解)產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   穩定性: 穩定  
                          禁忌物: 強氧化劑、強還原劑、強堿。   聚合危害: 不能出現  
                          滅火方法: 霧狀水、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危險性類別: 第6.1類毒害品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14  
                          包裝類別: Ⅱ  
                          儲運注意事項: 儲存于陰涼、通風倉間內。遠離火種、熱源。防止陽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應與氧化劑、食用化工原料分開存放。切忌混儲混運。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分裝和搬運作業要注意個人防護。 廢棄:處置前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廢物儲存參見“儲運注意事項”。用控制焚燒法處置。溶于易燃溶劑或與燃料混合后,再焚燒。焚燒爐排出的氮氧化物要通過洗滌器除去。 包裝方法:小開口鋼桶;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木板箱。  



                          接觸限值: 中國MAC:5mg/m3 蘇聯MAC:3mg/m3 美國TWA:OSHA 5ppm[皮];ACGIH 2ppm,1lmg/m3[皮] 美國STEL:未制定標準  
                          侵入途徑: 吸入食入經皮吸收  
                          毒性: LD50:891mg/kg(大鼠經口) LC50:該物質對環境可能有危害,對水體應給予特別注意。  
                          健康危害: 其蒸氣或氣溶膠對眼睛、呼吸道粘膜和皮膚有刺激作用。吸收進體內導致形成高鐵血紅蛋白,引起發紺。嚴重者可致死。  



                          皮膚接觸: 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及清水徹底沖洗。  
                          眼睛接觸: 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  
                          吸入: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呼吸困難時給輸氧。呼吸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 誤服者給漱口,飲水,洗胃后口服活性炭,再給以導瀉。就醫。  




                          工程控制: 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  
                          呼吸系統防護: 可能接觸其蒸氣時,佩帶防毒面具。緊急事態搶救或逃生時,佩帶自給式呼吸器。  
                          眼睛防護: 戴安全防護眼鏡。  
                          防護服: 穿緊袖工作服,長統膠鞋。  
                          手防護: 戴橡皮手套。  
                          其他: 工作現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及時換洗工作服。工作前后不飲酒,用溫水洗澡。監測毒物。進行就業前和定期的體檢。  
                          泄漏處置: 疏散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污染區,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學防護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堵漏。噴霧狀水,減少蒸發。用沙土或其它不燃性吸附劑混合吸收,然后收集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如大量泄漏,利用圍堤收容,然后收集、轉移、回收或無害處理后廢棄。 法規信息: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化勞發[1992]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危險品規定[1996]勞部發423號)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6.1類毒害品。其它法規:鄰、對硝基甲苯生產安全技術規定(HGA03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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