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乙酰氨基苯磺酰氯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對乙酰氨基苯磺酰氯的技術要求、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
本標準適用于本公司對乙酰氨基苯磺酰氯的檢測。對乙酰氨基苯磺酰氯主要用于新諾明生產。
分子式:C8H8O3NScl
分子量:233.68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190....................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GB/T 191..................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13690..................化學品分類和危險性公示通則
GB6678...................化工產品采樣總則
GB6682...................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GB/T1250 .............. 極限數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3 技術要求
3.1 外觀:白色至類白色結晶性粉末。
3.2 化學指標
該產品的化學指標應符合表 1 之規定。
注:用戶對產品有特殊要求時可另定協議。
檢測項目 質量標準
外觀 白色至類白色結晶性粉末
熔點 143-147℃
#酸度 ≤0.5%
含量 ≥96.0%
水分 ≤0.50%
“#”符號代表此檢測項目對比、比較結果的項目,非必檢項。
4 檢驗規則
4.1 對乙酰氨基苯磺酰氯應由生產廠的質量檢驗部門按照本標準進行檢驗,生產廠應保證每批出廠的產品都符合本標準要求。每批出廠的產品應附有質量證明書,其內容包括:生產廠名稱,產品名稱,質量等級,出廠日期,批號,凈重和本標準編號。
4.2 檢測結果的判定按 GB/T 1250 中規定的修約值比較法進行,檢驗結果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的,應重新加倍取樣進行復驗,復驗結果即使只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則整批產品應作不合格處理。
4.3 當供需雙方對產品質量發生異議時,由國家法定監測單位按本標準的規程進行仲裁。
5 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5.1 包裝袋或者紙板桶上應有明顯的標志,其內容包括;生產廠名、產品名稱、批號、規格、生產日期、凈重、本標準編號和產品合格證。
5.2 產品在運輸過程中應注意密封,輕裝輕卸,避免擠壓。防止雨淋,避免日曬,不得接近火源。
5.3 本產品應貯存在通風、干燥陰涼庫房內。
6 安全
產品在生產、采樣、試驗、裝卸、搬運、使用等各環節中,操作人員應注意安全,配戴好防護用品,做好個人的安全防護,應防止直接接觸人體或因碰撞而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