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氟乙酸乙酯安全技術說明書
第一部分:化學品及企業標識
化學品中文名稱:二氟乙酸乙酯
化學品英文名稱:Ethyl difluoroacetate
化學品俗名或商品名:二氟乙酸乙酯
企業名稱:衢州明鋒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區清園小區黃鶯路47號
郵編:324014
聯系電話:0570-3062509
企業應急咨詢電話:0570-3062502
全國通用消防電話:119
傳真號碼:0570-3063388
首次編制日期: 2009年11月13日
修訂日期:2016年10月5日
主要用途:醫藥農藥中間體。
限制用途:無資料。
第二部分:危險品概述
GHS危險性類別:
物理危險 |
健康危害 |
環境危害 |
易燃性液體:類別3 |
急性中毒-吞咽:類別4 |
對水環境的慢性危害:類別3 |
|
皮膚腐蝕/刺激:類別1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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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重眼睛損傷/眼睛刺激性:類別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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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要素和警示性說明:
象形圖:
信號詞:危險
危險性說明:易燃液體和蒸汽;造成嚴重皮膚灼傷和眼損傷;吞咽有害;對水生生物有害并有長期持續影響。
防范說明:
【預防措施】
·遠離熱源。火花、明火、熱表面。禁止吸煙。
·保持容器密閉。
·容器和接收設備接地,等電位連接。
·采用防爆的設備電器。只能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
·采取防止靜電放電措施。
·戴防護手套、穿防護服、戴防護眼鏡、防護面罩。
·不要吸入粉塵和煙塵。操作后徹底清洗,沐浴更衣。
·在閱讀并了解所有安全預防措施之前,切勿操作。
·禁止排入環境。
【事故響應】
·食入:漱口。不要催吐。立即呼叫中毒控制中心或就醫。
·如吸入:將患者轉移到空氣新鮮處,休息,保持利于呼吸的體位。立即呼叫中毒控制中心或就醫。
·皮膚(或頭發)接觸:立即脫掉所有被污染的衣服,用水沖洗皮膚、淋浴。
·污染的衣服洗凈后方可重新使用。
·眼睛接觸:用水細心地沖洗數分鐘。如戴隱形眼鏡并可方便地取出,則取出隱形眼鏡。繼續沖洗。立即呼叫中毒控制中心或就醫。
·具體治療(見本產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的急救措施)
·如果接觸或有擔心,就醫。
·在發生大火和大量泄漏的情況下:撤離現場。因有爆炸危險,須遠距離救火。
·火災時使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滅火。
·收集泄漏物
【安全儲存】
·在通風良好處儲存,保持低溫。
【廢棄處置】
·本品及內裝物、容器的處置依據國家和地方法規。
其他危險(非分類):與氧化劑接觸易著火燃燒。
人員接觸后的主要癥狀:侵入途徑:吸入、食入。對皮膚、粘膜等組織有強烈的刺激和腐蝕作用。 口服后引起消化道燒傷以致潰瘍形成;嚴重者可能有胃穿孔、腹膜炎、腎損害、休克等。濺入眼內可造成灼傷,甚至角膜穿孔、全眼炎以至失明。
應急綜述:在事故狀態下或者您感覺不舒服的時候,立即就醫(盡可能出示安全警示標簽及SDS)。
第三部分 成份/組成信息
純品√ 混合物□
化學品中文名稱:二氟乙酸乙酯
分子式:C4H6F2O2
分子量:124.09
有害成分表:
有害物成分名稱 |
含量(%) |
CAS №
|
二氟乙酸乙酯 |
≥99 |
454-31-9
|
乙醇 |
≤1 |
64-17-5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呼吸、心跳停止,立即進行心肺復蘇術。就醫。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或大量流動清水沖洗20~30分鐘。如有不適感,就醫。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10~15分鐘。如有不適感,就醫。
食 入:用水漱口,給飲牛奶或蛋清。就醫。
急性和遲發效應:無
主要癥狀:侵入途徑:吸入、食入。對皮膚、粘膜等組織有強烈的刺激和腐蝕作用。口服后引起消化道燒傷以致潰瘍形成;嚴重者可能有胃穿孔、腹膜炎、腎損害、休克等。 濺入眼內可造成灼傷,甚至角膜穿孔、全眼炎以至失明。
醫療注意事項:在呼吸急促的情況下,需給受害人輸氧。注意患者保暖并且保持安靜。讓受害人處于觀察監護人。確保醫務人員了解該物質相關的個體防護知識,注意自身防護。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滅火方法:本品易燃。根據著火原因選擇適當滅火劑滅火。
合適的滅火劑:采用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滅火。
不合適的滅火劑:水。但可用水保持火場中容器冷卻。
有害燃燒產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氫氟酸。
特別危險性:易燃,其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與氧化劑接觸猛烈反應。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
特殊滅火方法:盡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噴水保持火場容器冷卻,直至滅火結束。避免水流沖擊物品,以免遇水會放出大量熱量發生噴濺而灼傷皮膚。
保護消防人員特殊的防護裝備:消防人員必須穿全身耐酸堿消防服、佩戴空氣呼吸器滅火。
第六部分:泄漏應急處理
作業人員防護措施、防護裝備: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靜電工作服。盡可能切斷泄漏源。
應急處置程序: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無關人員從側風、上風向撤離至安全區。用砂土、惰性物質或蛭石吸收大量液體。
環境保護措施: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
泄漏化學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處置材料: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后放入廢水系統。大量泄漏: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蓋,降低蒸氣災害。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防止發生次生危害的預防措施:盡可能切斷泄漏源,勿使泄漏物與可燃物質(如木材、紙、油等)接觸。
第七部分: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處置
安全處置注意事項:注意通風。操作盡可能機械化、自動化。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工作場所嚴禁吸煙。防止蒸避免與氧化劑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 存
安全儲存的條件: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庫房。保持容器密封。遠離火種、熱源,遠離易燃、可燃物。
儲存技術措施: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
禁配物:強氧原劑。
包裝材料:耐酸PVC材質。
第八部分:接觸控制與個人防護
職業接觸限值:
中國:未知 PC-STEL(mg/m3):未知
工程控制:密閉操作,注意通風。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
監測方法:離子色譜法。
個體防護設備:
呼吸系統防護:可能接觸其煙霧時,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空氣呼吸器。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建議佩戴空氣呼吸器。
手 防 護:戴橡膠耐酸堿手套。
眼睛防護:帶有防護邊罩的安全眼鏡或耐酸防護面罩。
皮膚和身體防護:穿橡膠耐酸堿服。
特殊防護措施:工作現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單獨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備用。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外觀與性狀:純品為無色透明或淡黃色油狀液體。
氣 味: 有芳香,輕微刺激性。
沸 點: 99.9℃
分解溫度: 無資料。
閃 點: 20℃
pH值(1%水溶液):2.8
蒸氣壓(40℃):3.6 KPa
相對比重(20/20) : 1.177
折光率(n 20/D) : 1.3450-1.3480
溶解性: 微溶于水,與有機溶劑互溶。
主要用途: 此產品僅用于有機產品合成的中間體。
自燃溫度:399 ℃
分解溫度:無資料。
第十部分:穩定性和反應活性
穩定性:穩定。
危險反應:不發生危險的聚合反應。
應避免的接觸條件:
不相容物質:強氧化劑、還原劑、酸類、堿類。
危險的分解產物:在燃燒或熱分解下會產生CO、CO2和氫氟酸氣體。
第十一部分:毒理學資料
急性毒性:
LD50:1470 mg/KG(經口雌性大鼠)、3160 mg/KG(經口雄性大鼠)
皮膚刺激或腐蝕:有刺激、腐蝕性 。
眼睛刺激或腐蝕:中毒刺激。
呼吸或皮膚過敏:沒有已知的敏化影響。
致突變性:未分類。
致癌性:未分類。
生殖毒性:未見明顯異常 。
特異性靶器官系統毒性一次接觸:未分類。
特異性靶器官系統毒性反復接觸:未分類。
吸入危害:無數據。
毒代動力學、代謝和分布:無數據。
亞急性與慢性毒性:無數據。
第十二部分:生態學資料
生態毒性:可能對水生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持久性和降解性:無資料。
潛在的生物累積性:無資料。
土壤中的遷移性:無資料。
其他負面影響:無資料。
第十三部分:廢棄處理
廢棄物性質:無資料。
廢棄處置方法: 嚴格遵照相關法規,條例處理。
廢棄注意事項:無資料。
第十四部分:運輸信息
聯合國危險貨物編號(UN號):2924
聯合國運輸名稱: 二氟乙酸乙酯
Ethyl difluoroacetate
聯合國危險性分類:無
中國危險貨物編號: 無
中國鐵危編號:無
包裝類別:Ⅲ類包裝
海洋污染物(是/否):否
與運輸或運輸工具有關的特殊防范措施:
本品鐵路運輸時限使用鋼制企業自備罐車裝運,裝運前需報有關部門批準。鐵路非罐裝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起運時包裝要完整,裝載應穩妥。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嚴禁與易燃物或可燃物、強氧化劑、還原劑、酸類、堿類、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泄漏應急處理設備。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防高溫。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
第十五部分:法規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修訂,2014年12月1日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修訂,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591號令,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針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的安全管理,作了相應規定;
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依照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勞部發[1996]423號);
《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國務院第352號令);
《關于印發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11〕142號;
安全技術說明書的編寫根據《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內容和項目順序》(GB/T16483-2008);
安全標簽的編寫根據《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GB15258-2009)。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本信息是根據我們所掌握的知識所編制,僅用于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目的。請不要將本信息作為任何形式的擔保。請對可能使用、處置和需要安全操作本產品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培訓。
參考文獻:
《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危險化學品鑒定分類報告》
《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化學品安全數據表》